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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合法吗?是国家项目 吗?不做了份额能转让吗(连锁经营业是不是国家行为 合不合法 能不能赚到钱 是不是传销)

希望你慎重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这个行业还没有立法!没有立法的算不算违法呢?不管怎么样,但是行业发展了16年了,现在很难做了,好多人不认可朋友,这个行业不合法也不...

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解答关于连锁经营业是国家秘密政策吗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连锁经营业是国家秘密政策吗的各个方面,我将从多个角度给出答案,以期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安徽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合法吗?是国家项目 吗?不做了份额能转让吗(连锁经营业是不是国家行为 合不合法 能不能赚到钱 是不是传销)

安徽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合法吗?是国家项目 吗?不做了份额能转让吗

希望你慎重

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

这个行业还没有立法!没有立法的算不算违法呢?不管怎么样,

但是行业发展了16年了,现在很难做了,好多人不认可朋友,这个行业不合法也不违法.行业存在的本质意义在哪里

行业是真实存在的行业是国家引进但并没有参与操作。行业是好行业,

行业存在的本质意义在哪里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种对金钱巨大的贪丨婪欲望3.社会的现实,

残酷金钱的诱惑社会的变态导致人心的扭曲。

.这个行业就是利用一种比传统行业人情味浓,

大家每天都开开心心人无私的去帮助别人

还有一种是在传统行业从来就没有感受到的氛围把新人的心里笼络住了。

因为很多的朋友都在幻想着今天的A的生活就是自己明天的生活,这是行业里最常讲的一句话。他们时时刻刻都给下面的业务员和新朋友灌输——那些B级别的今天就是C级别的明天,那些A级别的今天也是B级别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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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句话首先就是站不住脚的,虽然模式还是那个模式,制度还是那个制度,分配比例也不曾变过,团队做法也还是那样的做法;但是复制下去的东西已经不再是以前那样的了,最根本的是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举个例子,以前有一万人在做,那么平均每个人的理论市场是万分之十三亿,现在有一百万人在做,那么每个人的理论市场就应该是一百万分之十三亿,缩小了一百倍。这个行业至今有上千万的人从事

赔钱那么肯定也有少数人挣到钱这个是市场经济规律的最基本的概念货币通过一个不公平的渠道再次分配流向极少数操纵者手里。

当然就有部分人挣到钱了,这些人就是较早从事的那少部分人。

说实话,跟我同一时期的人,很多都做到了A级别,

也有少部分真的挣到钱了。

但是比我晚的就基本上没有几个挣到钱的!所谓的“吃宾馆,

住宾馆万元打底的工资”更离谱的

以下均为本人亲历,不夸张,不臆想...实乃多年的异地经历感触..........

让你失去理智的第一点:国家项目,有政策支持(暗中),收入有保证。通过国有四大银行汇款交投资款,通过银行发工资,还要交10%的新兴行业税,由银行代扣,但由于是国家机密,没有税单。

第二点:正规化,22以上50岁以下才有资格加入,不能是在逃犯,并且要是中国大陆国籍,以防止资金外流。加入时还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自己的身份证办工资卡,办联通手机卡并加入集团网。身份证都要提供给银行联通登记了,如果是违法的,国家不是很容易就知道了?

第三点:这里做这个行业的人有七八万,政府难道不知道吗?如果这是传销,警察为什么不管?正好验证了这个项目是国家暗中支持的。由于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扣钱扣物,想走走,想留留,也没有多人聚集集中培训,采取的都是家庭式拜访聊天方式。警察无法取证。

第四点:新闻上,网络上的负面报道都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国家要控制规模,低调宣传,这个行业挣钱那么容易,要是大家都知道了,都过来做这个生意,社会就乱套了啊。所以国家有时候要做做样子打击一下,吓退一些胆小的人,让胆大的,有冒险精神的,有魄力的人留下赚这个钱,这样才能更好的培养出有胆识,有素质的现代化商人。

第五点:要是这个行业不能赚钱,是违法的,我会叫我爸(妈,儿子,女儿等)过来吗?这边那么多人都在做这个生意,有公安局长,有退休干部,有大学教授,有当会计的,有开酒店的?如果是骗人的难道他们看不出来吗?难道他们都比你笨吗?

第六点:你要是还不赞同他们的生意,他们就说,你还没了解呢,就不能轻易下结论。你才了解了十分之一都不到,那谁谁,看了八天(十天)才看懂,你再多了解几天,看明白了就不这样认为了。你要是执意要离开,他们就说,你至少了解了真相再回去啊,你就这样走了,肯定就误会我的,误会这个行业。要是回去再和别人乱说,还会破坏我们的市场。

自愿连锁经营业真是国家支持的吗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该组织为非法传销活动。自愿连锁经营,又名“特殊连锁经营业”、“自由连锁经营业”,部分地区称之为“合肥1040阳光工程”、“民间互助理财”、“民间合伙私募”、“纯资本运作”等。叫法不一,但本质一样,均是以五级三晋制为工具,从事着通过不断邀约、发展身边人际圈中亲朋友好为下线,从而达到财富倍增的目的。所谓自愿,是指在自愿连锁经营的考察、从事阶段不限制人身自由,完全出自参与者自己主观选择。正是由于自愿连锁经营的特殊性,在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媒体的宏观调控中统称为“自愿连锁经营”。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该组织为非法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国家对连锁销售监管与调控政策

九十年代初传销引入中国时,由于国家采取“任其发展、静观其变”的态度,在监管方面缺乏力度,致使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汲取传销的惨痛教训,国家在引进连锁销售时,首先明确了“严格管理、控制发展”的基本方针,使连锁销售从一开始就置于国家的管控之下。

国家对连锁销售的监管,主要是依靠试验区政府来实施的。

1.一是通过信息产业部门对人员的数量及成分进行掌控。凡从事连锁销售的人员都要进入集团通讯网,办理入网手续必须使用本人真实的身份证,这样国家就对这个行业共有多少人、这些人颁布在广西的那些城市、每个人来自什么地方、他们是什么样的身份等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

2.二是通过银行掌握资金流动情况,并依据资金流向对重点地区的调控提出指导性意见。三是通过税务部门进行税收管理,确保行业人员以法经营,照章纳税。四是通过工商、公安部门检查监督,清理假冒伪劣,处罚违法违纪,维护社会治安,创造良好的试验环境。

国家对连锁销售的调控,主要是宏观意义上的调控,其目的是为了控制该行业的发展速度和在一个区域的规模。如果行业发展过快,各级经销商“复制“不到位,就难免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如果一个区域内销售体系过多,规模过大,就会对一个地区的住房、交通、物价等许多方面造成太大压力。宏观调控分为国家整体性调控和地方政府的区域性调控,区域性调控又分为试验区内的调控和计划内区外的(主要是资金流出较为集中地区)调控。调控的原则,是在国家对连锁销售基本方针指导下,统一部署,互相配合,扶优罚劣,集中整治,尽而达到“有效保护、适度发展”之目的。调控的时间从实际需要出发,依据行业发展的正常规律,一般安排在行业发展高峰期进行。

调控的内容包括:

①反面宣传,控制速度,使行业在发展中更注重质量。

②提醒及警示自律工作使行业在运行中不影响社会秩序和当地习俗。

③打击假冒连锁、非法传销及其他违法活动。如2003年桂西地区在调控中查处了秦永军、辛俊涛为首假冒连锁名义进行非法传销的事件。

④加强税收管理,防止偷税漏税。

⑤调节物价,降低经营者运作成本。

调控的方式与手段,主要有印发传单、悬挂标语、广播宣传、电视报道、现场清理等。这些方式和手段的运用,依据当时所需要的调控力度决定。有些反面宣传,不仅在连锁销售的试验区进行,有时也在其他省市或全国范围内进行。

对于国家的调控,我们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有人认为国家的政策自相矛盾,“暗地支持,表面反对”,这种看法是不科学的。其实国家的支持保护和调节控制是一致的,是为达到一个目的面采取的两种措施,我们不能仅仅把国家给广西拨款273亿用于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增设银行网点、开设专门通讯网络、在广西各城市之间增加城际列车等看作是政府的支持,而把必要的调控看作是扼制。一些没有见识,缺乏分析判断能力的人,看到国家的调控举措,误认为国家将之作为打击的对象,从而不敢来考察这个行业,或来来了也不敢抓住这一机会,这下是国家调控要达到的效果。国家从一开始把连锁销售放在两广地带,就有明确的目的性,可以说是经过认真论证的。两广地带过去是传销的重灾区,当地政府会自学有效地进行监管,同时传销的负面影响,会使它在传销的保护膜下健康成才。但这个模式运行一定时期后,其发展速度自身难于控制的时候,国家的调控就显得异常重要。只有将试验控制在一定范围,使行业保持稳步、有序健康发展,才能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使从业人员的成功成为可能。

以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宏观调控来规范商业和引导消费,并由强大的舆论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加于褒贬,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事实证明,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支持、监督和调控之下,连锁销售在“实验田”里茁壮成长,造就了一批现代企业家和数以万计的百万富翁,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我们希望国家进一步加强对连锁销售的监管和调控,清除一切不利因素,创造更好的试验环境,使连锁销售在不久的将来以蓬勃的生机展现在国人面前,带动我国直销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全面腾飞。

法律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连锁经营已成为当今商品流通业中最具活力的经营方式,目前在我国零售业、餐饮业等服务行业中普遍应用。但是由于发展时间短,现阶段我国连锁经营的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突出表现是企业规模偏小、规范化程度不高。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提高流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引导消费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连锁经营的发展。

连锁经营业是不是国家行为 合不合法 能不能赚到钱 是不是传销

1、连锁经营业不是国家行为,是企业行为!

2、从程序来说,很多是合法的!有些是在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

3、赚钱这个话题,无论任何行业,都是二八定律,百分之二十的人赚百分之八十的钱,是否赚钱,取决于个人,只有不赚钱的人,没有不赚钱的行业。

4、很多传销行业,打着连锁经营的幌子来吸引人!对于一些初次创业者来说,没有创业经验,都想找个连锁品牌迅速发展起来,但须注意一点,在加盟前,必须慎重考察,悄悄的实地考察,然后再去和对方谈。

不要轻易交钱!总之,慎重!慎重!再慎重!

连锁经营是国家的吗

连锁经营业不是国家企业。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安徽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合法吗?是国家项目 吗?不做了份额能转让吗(连锁经营业是不是国家行为 合不合法 能不能赚到钱 是不是传销)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连锁经营业是国家秘密政策吗”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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