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历下区教育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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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电话为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66608037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邮政编码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250099
办公时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66608037 传 真:66608027
电子信箱:jnedu0531@163.com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邮政编码:250102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66608037 传 真:66608027
电子信箱:jnedu0531@163.com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几号考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的考试时间为6月3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半小时。
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情。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察方式,对于具体的考试时间尚未发布,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有关教育局考试的形式如下: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考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区人社局、区教育体育局、社会监督人员、学校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济南教育局24小时人工服务热线?济南市教育局公开电话
联系电话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非工作时间)
0531-51708011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信访处)
0531-51708014
济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531-51708050
济南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综合改革处)
0531-51708029
济南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0531-51708425
济南市教育局离退休干部处
0531-51708057
济南市教育局战略规划处
0531-51708059
济南市教育局产业发展处(高校联络处)
0531-51708435
济南市教育局财务审计处
0531-51708018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0531-51708033
济南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0531-51708065
济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0531-51708024
济南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0531-51708045
济南市教育局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处
0531-51708046
济南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0531-51708030
济南市教育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0531-51708042
济南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0531-51708058
济南市教育局学校党建工作处
0531-51708061
济南市教育局思想政治工作处
0531-51708043
济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531-86126135
济南市学生资助中心
0531-51708003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31-86111580
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0531-86126100
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电视台)
0531-86071705
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干部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0531-86126156
市学生发展指导中心
0531-86169628
联系电话
济南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51708065
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86593586
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67987538
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81255540
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80998192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88115019
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87225802
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83213956
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83101623
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84235030
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
84874722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和体育学前教育科
88871902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58626866
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中心
0531-76217852
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
0531-75875768
去济南市中区教育局乘坐几路车你好。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在济南市纬一路205号
公交站点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经七纬二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公交车有:102路、4、35、41、49、67、76、81、K92、K96、K100、127、129、6、13、15、19、33、34路。
下车后往东到东方大厦东、经七纬一路口,北行200米路西即到。
另外,公交站点“大观园”下车,往东到纬一路,再往南即是。
济南市中区教育局的各科室简介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内设各科室简介[已阅读:70次](一)办公室(安全科)
办公室:
1、根据教育局党委和教育局统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和行政例会要求,检查督促基层及机关各科室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2、根据党委决议和领导要求,起草以区教育局党委和区教育局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便函,做好公文收发和处理工作,安排局机关和全区中小学文件的发放和清退工作;收集和整理各种数据、数字、文书资料。3、负责信息调研和机关文字文印工作,整理保管机关文书档案,负责管理指导检查中小学档案工作。4、根据上级部门和党委要求,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学校健康教育和学生防病治病工作,指导管理学校和机关卫生保健工作,协助做好教师公费医疗的管理报销工作。5、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6、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文件及要求,做好地方教材、教辅、教育图书报刊的指导、管理及发行工作。7、负责局机关车辆调配和驾驶员、传达员、保洁员的管理工作。8、协助组织机关职工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福利工作,协助做好机关安全及保卫工作,管理机关会议室、接待室、礼堂、协助做好机关水、电、暖及通讯器材的维护和管理。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督促、统筹管理区属学校的安全工作。2、根据上级部门及教育局党委的指示,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方面的工作,承担区属学校的安全日常事务工作。3、负责拟定全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预案,参与协调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4、组织协调区属学校春季安全、夏季防汛、冬季防火及专项大检查。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科(老干部科)
组织科:
1、贯彻上级有关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本系统党员教育与管理日常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制定和实施本系统党务目标责任制。2、负责对小学校级干部和中学中层干部的考察、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级领导的年度考核和岗位培训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对中学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任免、调配建议,写出考察报告。3、负责中学中层和小学校级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4、负责本系统统战、侨务、民族、非党知识分子等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老干部科: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据国家规定管理全系统离退休干部。2、指导基层学校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督促落实系统内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3、指导支持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的工作,协助老教协组织安排好离退休干部的学习、娱乐、体育等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4、向老干部宣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重大改革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5、配合有关部门支持离退休老干部积极发挥余热,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的管理、计划、调配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2、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规划,并协调有关科室、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3、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的考核、奖惩、晋级、职称评聘等工作。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5、根据核定编制标准和实际需要,制定师范类毕业生需求计划,并组织协调、指导搞好教师择优录用工作。依据见习教师见习期满考核方案,做好见习期满考核工作。6、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职工调资、升级、转正定级、确定职务、退职、评残及职工抚恤、遗属补助报批工作。7、协助编制部门搞好中小学、幼儿园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及管理工作。8、按照上级文件,做好符合条件人员家属子女“农转非”审查、报批工作。9、协助做好本系统教职工养老保险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政工科
1、组织实施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安排意见,制定和实施基层干部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制定并实施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通讯报道和宣传工作。2、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工、青、妇、少先队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和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树立推广先进经验及典型。3、指导本系统各级工会的组织,积极推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搞好民主管理。4、依法维护青少年、妇女及教师的全法权益;组织引导女职工做好本职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教育科
1、贯彻上级有关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区教育局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意见,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2、贯彻落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中小学衔接工作。3、负责指导本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及班级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校外教育活动。4、负责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5、指导并协助做好全系统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卫生宣传、文艺汇演、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国防演练等活动。6、指导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教育专业课教研活动。7、负责指导管理各类学校图书馆(室)、阅览室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计财科
1、编制并执行教育经费的各项收支预算,根据上级批准的收入预算,收足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根据批准和支出预算,及时分配所属单位的教育款项。2、协助制定区校舍改造和教师住房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全区教职工住房条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和国家教委有关标准,逐步完善各项教学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强现有校舍及教学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健全完善财务审报、登记、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专业学习和培训。4、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完成各项财务统计、教育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5、根据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上级法规要求,有计划地对本系统财务会计进行内部审计,认真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财务检查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少年宫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教育原则,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培训教学和群众性活动,丰富活跃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以充分发挥校外教育机构的作用。2、承担全区性少儿艺术、科技等项目的培训、竞赛的组织教育活动。3、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校外活动,丰富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4、因地制宜开展好各种活动,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点,为学校课外活动培训骨干,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幼苗。5、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支持,改善并管好、用好少年宫的经费、场地、活动设施,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八)教研室
1、研究教育理论、教育政策的落实,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的转化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2、组织落实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参与教材教辅和学具管理,指导中小学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范围内选用教材。 3、搞好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进行教学评价的研究与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落实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方案和建议,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说课、评课,开展公开课、教学论文评选、学术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视导,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及各级各类教学比赛、竞赛。 5、与教科研部门密切合作,加强课题研究与管理,总结推广教改经验,推进教改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6、组织制定并落实教学常规,引导全体教师探索教学规律,创造性地开展集体备课、教案组织、课堂教学、教后反思等多种教学活动。 7、加强对教学测试的研究与管理,积极探索测试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使评价更趋完善、合理。 8、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本区中小学的学科竞赛组织工作。 9、组织开展新教材研讨培训,帮助教师掌握新的教学要求,不断提高教研水平;培养选拔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等,积极帮助各校创名校、育名师。10、组织编写校本教材,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内外综合实践活动。
(九)招生办(自考办)
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招生咨询和指导工作。2、负责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院校招生的资格审查、组织报名、体格检查、组织考试、组建档案、填报志愿等工作。3、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学教师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的报名、组织考试、毕业审核工作。4、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材、刊物及报考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5、负责各类考试的《准考证》、《准考通知单》、《成绩单》的发放工作。6、负责各类考生报考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工作。7、协助市招考办完成成绩统计工作。8、协助市招生办完成研究生报名工作。9、负责对各考点的考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10、及时宣传上级招考政策,接待考生咨询。
(十)校办工业公司
1、组织领导全区校办企业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校办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2、负责区教育局下属单位校办企业的审批、登记、年检等工作,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和招商引资工作。3、负责校办产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直属企业和基层单位校办产业的业务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办产业的监督和检查工作。5、不断总结勤工俭学的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勤工俭学深入开展使经济收入逐步提高。6、负责对校办企业财务检查、审计与指导工作,使财务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电教站(仪器站)
1、贯彻执行电化教育和条件装备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全区电化教育和条件装备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全区教育条件装备的现代化建设。2、负责建立、维护全区教育信息网和区教育信息中心,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维护校园网和教学、管理、对外展示等信息平台,自建或购置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库,不断提高全区教育信息化水平。3、做好电教设备、教材和仪器设备的计划、订购、资金核算、到货审验、配套下发工作。指导和协助学校电教设备、教材和教学仪器的购置、管理、使用和维护。4、组织开展电化教育的教学研究及各项活动。管理、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工作,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研究活动。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相关的科技活动。5、协同教师培训中心做好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工作、做好学校电教和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教师教育现代化的意识和技能,加强对现代教育装备条件的合理应用。6、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督及实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各校实验室管理队伍,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7、做好教育局与学校声像资料的摄制,宣传市中教育。负责音像档案资料的制作、搜集、整理、存档、借阅工作,为全区教育系统提供教育信息服务。8、组织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电教教材和教具、学具研制开发工作。开展校际交流,介绍,推广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和实验室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教科室
1、承担全区教育科研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工作机构和制度。2、制定并落实全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承担区教育局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和科学依据。3、组织区级以上课题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承担区级以上立项课题的过程性管理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形成与转化。4、指导和管理基层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教育科研交流或培训,规范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管理,培养教育科研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水平。5、负责教育科研成果的总结提炼、鉴定和推广工作,促进提高区域教育水平。6、表彰奖励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7、宣传普及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理论,为系统内各单位提供教育信息服务。
(十三)督导室
1、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2、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3、对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贯彻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4、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5、向有关部门反映被督导对象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并提出奖惩建议。6、参与审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7、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人员业务培训。8、受理对教育工作的举报、投诉。9、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政府、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托幼办
负责对我区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幼儿园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的管理及研究工作。1、在政府领导下,具体拟定幼儿教育规划和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2、传达上级有关幼儿教育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贯彻实施。3、动员并组织各方面的资源,与各有关部门协调,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管理。4、履行主管职责,建立视导和评估监测制度。5、办好示范园和骨干园,认定社会力量办的幼儿园的办园资格。6、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全区幼儿教育教研工作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7、有计划的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和评比活动,指导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8、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和培养、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的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9、定期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及时总结反馈。
(十五)语委办
1、统筹规划指导、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情况。2、组织指导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部门、学校及公共服务行业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3、组织开展社会用字规范检查工作。4、组织指导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5、逐步建立完善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有人有山东各地市的教育局的****没,电话邮箱就行,要全面的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山东省办公室
0531-88548180
济南市办公室
0531-87081628
青岛市”办公室
0532-83870253
淄博市办公室
0533-2791861
枣庄市办公室
0632-3341282
东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0546-8381066
潍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0536-8238286
济宁市办公室
0537-2967915
泰安市办公室
0538-8261020
烟台市办公室
0535-6683335
威海市办公室
0631-5190826
日照市办公室
0633-8785173
莱芜市办公室
0634-6213594
滨州市办公室
0543-3162890
德州市办公室
0534-2347339
聊城市办公室
0635-8288780
临沂市”办公室
0539-8609920
菏泽市”办公室
0530-5310559
莱芜市教育局的介绍
莱芜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新,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2001年,农村义务教育管理率先在全省实现两为主——即教师工资发放以区为主,教师管理以区为主。在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的省政府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中荣获前3名。市教育局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山东省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师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并连续3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工作实绩考核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教育系统连年被授予“市级文明行业”。
历下区教育局电话
历下区教育局电话 : 0531-86553601。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44号。
机构:
(一)办公室(挂学校安全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接待、稳定、督查、财务、文书档案、图书代办、图书资料管理和调研、安全保密、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协调有关教育协作交流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二)组织科(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社会人才工作。
负责系统内党员干部出国政审工作;指导区教育系统统战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济南市 历下区教育局 电话
济南市 历下区教育局科室电话 :
纪委监察室 ? 电话:86553642
督导室 电话:86553619
办公室 电话:86553601
组织科 电话:86553699
人事科 电话:86553611
机关党总支 电话:86553665
财务科 ? 电话:86553616?
宣传法规科 电话:86553621
教育科 ?电话:86553606 86553607?
职成教科 电话:86593557
老干部科 电话:86553605?
教育工会 电话:86553620
团 ?委 ? 电话:86553612?
教研中心中教科 电话:86553637
教研中心小教科 电话:86553631
信息中心 ? 电话:86553669
语委办 ?电话:86553622
学前教育科 电话:86553646
安全科 电话:86553645
教科室 电话:86553636
规划办 电话:86553610?
审计科 电话:86553626
招考中心 ?电话:86553647
物业中心 ?电话:86553618
继续教育科 ?电话:86100016?
青少年宫 电话:86914823
电教科 电话:86553643
济南市 历下区教育局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44号。
扩展资料: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三)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承担全区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区教育资源配置、结构布局调整、学校各项建设和勤工俭学及校办产业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区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实施。
(六)负责全区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学和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电化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有关工作。
(八)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各级教育机构干部的培训及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社会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统战及群团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历下区教育局-百度百科历下区教育局官网
兖州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兖州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介绍如下:
0537-3413653。
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
3、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省”、“科教兴市”战略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
4、综合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军队教育、党校、干校,下同)检查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6、负责提出全市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地教育投入到位。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和表彰奖惩等工作;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9、组织高校承担科研项目,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11、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山东莱芜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安排
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坚持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高中新生,有利于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9052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招生8828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224人。
二、基本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在继续实行划片与统招相结合政策的基础上,实行片内指标生办法。
(一)划片范围
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与2014年基本相同(见附件1)。鲁矿中学普通高中招生继续按原有办法执行。
(二)计划分配比例
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片外统招生所占比例为其全部招生计划的13%;片内指标生比例为其普通类招生计划的70%(艺体类招生不实行指标生办法);其余部分为片内统招计划。
(三)指标生分配办法
各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5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4年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进行分配,4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5年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一中、十七中共同片初中学校生源,按一中占2/3、十七中占1/3的比例进行分配),10%根据片内初中学校规范化创建水平进行分配(省级规范化学校与市级规范化学校指标生分配比例为3:1)。(指标生分配计划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按《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4〕12号)执行。华侨学生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华侨学生在山东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侨发〔2014〕37号)执行。市外投资者子女高中入学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待遇。
(三)考生思想品德评定合格。
四、报名办法
全市统一组织报名。由市、区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集中组织报名工作。各区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负责审查所辖考生资格,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组织所辖各初中学校按照规定日期到报名地点报名(见附件3)。考生按普通类、艺体类分类报考,报考艺体类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艺体专业测试或高中学校的艺体类自主招生考试,并取得市教育局或自主招生学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书,凡未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按艺体类报考。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填报第一、第二志愿时,不得填报普通类志愿。已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也可按普通类报考,但不得填报艺体类志愿。
除高中学校艺体类自主招生考试外,艺体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局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统一发放专业合格证书。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获得专业合格证书的前13%(专业合格A证)可选择报考片外高中或片内高中,其余考生(专业合格B证)只能报考片内高中。
五、考试考查
(一)组织考试
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8〕91号)文件精神,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在初二第二学期组织地理学科学业考试,在初三第二学期组织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在初四第二学期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学科学业考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体育与健康学年评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毕业评定在毕业年级第二学期进行。
初中学业考试,全市统一编排考场,统一组织考试,市教育局向各考点派遣监考员、检查员和考务人员。初四各学科和初三信息技术在各高中招生学校分别设立考点,考生到片内指定高中参加考试(其中一中、十七中共招片内市实验学校、实验中学、汶水学校考生在十七中考试,共招片内其他学校考生在一中考试)。初三历史、生物和初二地理学科在各镇(街道)中心中学及部分市(区)直初中学校设立考点,考生到指定初中学校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均为120分,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均按原始得分计入总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均按考试分数50%的分值计入总分;物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按考试分数70%的分值计入总分;信息技术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按考试分数20%的分值计入总分;体育与健康成绩由学年评定成绩和毕业评定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80分,按原始得分计入总分。合计总分为780分。
体育与健康毕业评定考试时间、内容及办法按《莱芜市2015年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毕业评定实施方案》(莱教基字〔2015〕6 号)执行,其它考试科目命题原则、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以《莱芜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各学科说明》(莱教研室〔2015〕4号)为依据。
(三)考试时间
1、初四文化课考试时间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 语文 8:00-10:00 思想品德 10:30-12:00 英语 15:00-17:00
6月12日 数学 8:00-10:00 化学 10:30-12:00 物理 15:00-16:30
(16:30-17:00 考生填报志愿)
2、初二、初三文化课考试时间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4日 历史(初三) 8:30-10:00 生物(初三)10:30-12:00 地理(初二) 15:00-16:30
3、初三信息技术考试时间
初三信息技术考试于2015年6月15-17日进行。考生按照《莱芜市初中学业考试信息技术准考证》中通知的具体时间,到片内指定高中参加考试。
(四)考查科目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由各区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分别组织,市直初中学校实验考查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5月31日前完成。考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六、填报志愿
统一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填报志愿,填报普通高中提前批志愿(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第一志愿(片外统招)和第二志愿(片内统招),于 6月12日下午物理学科考试结束并收齐试卷后的半个小时内(16:30-17:00)在考场内进行。
(一)提前批志愿
考生参照《莱芜一中2015年航空教育特色班招生简章》中新生录取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自愿填报莱芜一中航空教育特色班志愿。
(二)第一志愿
考生可以从片外普通高中自主选择一处作为第一志愿,限报一个。考生也可以放弃第一志愿,直接填报第二志愿。报考艺体类的考生须具有专业合格A证。
(三)第二志愿
必须报考片内指定高中。考生未按要求填报的,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确认该考生已填报片内高中(一中十七中共片内考生将自动确认已填报十七中)。
第二次填报志愿,填报第三志愿(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和第四志愿(职业院校),于第二志愿(片内统招)录取结束后在原初中毕业学校进行。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同时填报第三、第四两个志愿。
(四)第三志愿
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自主填报一处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公办普通高中志愿,限报一个。该志愿不受划片范围限制。凡已被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该志愿。
(五)第四志愿
可选择填报一个职业院校志愿,作为有关学校录取的依据。
考生填报志愿要按照普通类、艺体类分类报考的要求,准确涂写姓名、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号、座号、报考志愿学校名称及代码,志愿卡须由考生根据个人志愿独立涂写,并经本人签名方可生效。未按要求填报的志愿,将按志愿填报系统默认志愿予以修正。
七、阅卷录取
全市统一阅卷。实行网上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全市统一录取。市教育局依据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体类考生分专业录取,莱芜一中体育专业自主招生依据《莱芜一中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体育专业自主招生简章》进行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会同各高中学校集中进行,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
民办普通高中(新起点高级中学)招生,依据《新起点高中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简章》自主招生。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提前批:录取报考提前批志愿中的上线考生。录取办法依据《莱芜一中2015年航空教育特色班招生简章》进行。
第一批:片外统招生录取。录取报考第一志愿中的上线考生,其录取线不得低于各学校第三批录取线。各高中学校第一批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第三批录取计划。凡报考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回原片参加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指标生录取。按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计划,录取第二志愿中的指标生。设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第三批录取计划。
第三批:片内统招生录取。分别划定各高中片内统招录取分数线,录取第二志愿中的片内统招生。为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招生质量,促进各高中学校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分别公布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类和艺体类最低录取控制线。全市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职业院校录取。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第四批(补录生)招生计划。
第四批至第五批:补录生、职业院校录取。根据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各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分别划定各公办普通高中补录生、各职业院校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线上第三志愿和第四志愿考生。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分(须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
(1)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2)烈士子女、军人子女考生,参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执行。
(3)经计生部门确认的农村独女户考生,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或三个条件,选其项,不重复计算。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按照《莱芜市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方案》中所确定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评价等级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维度成绩为D(不合格)的;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考查科目成绩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科目成绩为D(不合格)的。
八、考试经费
初中学业考试经费全部由市财政列支,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九、政策宣传
为了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使考生及家长明白招生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分数、录取结果公开。市、区教育局将选派人员到各初中学校进行高中招生政策宣传(宣讲安排见附件4)。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日程安排,提前通知全体初四考生及其家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考生和家长可登陆“莱芜教育信息网”查询有关政策,网址:。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电话号码为6213432。
十、招生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莱教发〔2004〕18号),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有关工作。
初中学业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是我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一考多取”政策,确保每一名初中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严禁将未完成初中学业的学生提前“分流”。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学生选择志愿;要严格审查学籍,不得伪造考生档案;不得将毕业生****、家庭住址和班级考试名次等信息提供给高中招生学校;不得以推荐高质量生源为借口向高中学校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高中学校的宴请和钱物等;不得挖取外校毕业生到本校报考。
各高中招生学校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实验班等为名到各初中学校进行宣传或擅自发布招生广告和宣传材料;不得到初中毕业生家中向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宣传、随意承诺等,干扰学生报考志愿;不得在社会上进行贬低其他学校的宣传活动。各高中学校严禁采用给初中学校有关人员发奖金或许诺给学生发奖金等商业手段,招揽生源或诱导初中学校教师干涉学生选择志愿;严禁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等不正当手段拉学生;严禁接收已被其它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和未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学生。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免。
各级各学校要按照“做师生楷模,办阳光教育”的活动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普通高中招生服务工作。要严格考务管理,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强化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质量;要切实加强试题试卷的管理,在命题、制卷、试卷分发、保管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实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对在招生工作中,造成试题试卷泄密以及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普通高中招生期间,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为6210350,6213926。
好了,关于“莱芜市各区教育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莱芜市各区教育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