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时劳动者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个6级伤残军人 在单位不正常出勤 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基础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失职给单位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等情形。关于...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人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人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用人单位 时劳动者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基础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失职给单位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等情形。关于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的其他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1、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所述: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所述: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因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种类的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如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足额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不得解除残疾人劳动合同规定
法律分析:
单位不能够随便辞退残疾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不得随便辞退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十年以上不能辞退?
劳动法规定,无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是多长时间,公司都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规定了公司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情形: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2.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一个6级伤残军人 在单位不正常出勤 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伤残军人属于政策性的优抚对象,非与本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其违反了单位的管理规定,视其的客观情况(如果因为伤病复发或因伤不适合其岗属于客观原因存在)与本单位的劳动管理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类特殊情况须完备程序:一是要征求工会意见,二是向民政局(安置办)和人武部通报情况并获得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工龄30年被公司辞退如何赔偿
30年工龄被辞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补偿时间从入职开始计算最多12个月,按上述双倍标准赔偿。
公司哪几种员工不能辞退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种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依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和工资而定。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支付,不足6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2)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违法辞退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工龄30年被公司辞退如何赔偿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6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疾病
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疾病是以下几种:1、是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是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4、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有三十六种,分别是:(一)恶性肿瘤;(二)急性心肌梗塞;(三)脑中风后遗症;(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七)多个肢体缺失;(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九)良性脑肿瘤;(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十二)深度昏迷;(十三)双耳失聪;(十四)双目失明;(十五)瘫痪;(十六)心脏瓣膜手术;(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十八)严重脑损伤;(十九)严重帕金森病;(二十)严重Ⅲ度烧伤;(二十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二十五)主动脉手术;(二十六)多发性硬化症;(二十七)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二十八)植物人;(二十九)系统性红斑狼疮;(三十)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三十一)原发性心肌病;(三十二)重症肌无力;(三十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三十四)坏死性筋膜炎;(三十五)终末期肺病;(三十六)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离法定年龄还有4年退休,单位有权辞退员工吗?
离法定年龄还有4年退休,单位有权辞退员工吗?能否辞退,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执行,其实虽然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的人员,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辞退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属于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这里前提条件下是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只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才属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如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即使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只有4年,用人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给予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精神,除了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以外,都有一个双方协商一致的问题,如果违背了双方协商一致原则,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
对于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还有4年的人员,如果劳动者没有明显的过错,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采取辞退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这违反了协商一致的精神,也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给予经济赔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补偿标准为离职前本人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比如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0年,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赔偿劳动者10个月2倍的工资标准,总计10个月的补偿金标准为5万元,按照2倍进行赔偿,赔偿金就应该是10万元。
除了经济赔偿金以外,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如果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在一年以上,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辞退证明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0年以上,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月大概就是1000多元,24个月也有近3万元钱,再加上经济赔偿金,估计被单位辞退后可以领到10多万元,这10多万元,除了可以缴纳自己4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剩下的可以个人做点小生意,这样4年以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了。
总之,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还有4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辞退员工,辞退员工用人单位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或是赔偿。如果职工没有明显的过错,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只有4年的,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如果辞退了要给予经济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要给予经济补偿。
废话不多讲,一句话告诉你,不能。
为什么不能?
为防止企业或用人单位因员工老了,可能生产能力丶工作能力减退影响他们的利益而辞退老员工,而老员工们又无法律支持去维护自已的合法权利。劳动合同法专门制定了法规来束缚这种行为。
这条法规规定:凡连续工龄达到十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离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也可以要求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里的无固定期限,我理解为长期。
这里的长期,我理解为到退休方能终止。
所以从这项规定来分析,职工离退休不满五年的,单位是不能辞退的。
四零五零人员下岗,不好再就业。这类人被称为"线废零件或报废机器”。如果他们大量的下岗,会给国家和 社会 带来负担。
所以这就是不能让临近退休的人员下岗的理由。
(我是人民调解话职场,欢迎关注)
更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充许的!
楼主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说必须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必须要给予双倍的一个经济补偿才可以,所以说你所他的工作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但是要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比方说你在工作单位工作了20年,那么你就可以获得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一个经济补偿待遇,但是由于你是零退休5年的人群,所以说你可以享受到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经济补偿待遇。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就相当于是你两年的一个全国工资,比如说你一年的工资待遇是6万块钱,那么你就可以获得12万元的一个补偿。
除此以外你还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失业金待遇也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的,你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周年以上,那么最长就可以领取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所以说同样你也能享受到两年的一个失业金待遇。除此以外,你就算个人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交纳自己的个人社保,那么是可以享受到社保补贴的,所以说对你本人来说经济负担并不会很大。
感谢阅读,请加入我的关注。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司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而如果单单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的话,并不足以符合上述条件 。
但,这不是不可以辞退,而是不能随便辞退,简单来说只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才可以被单位辞退,否则员工可以在这个单位工作至退休。
如果是单位辞退你的理由并不合法,那么你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出示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工作直到退休。
如果你在单位没有工作15年,但是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这种情况下,单位辞退你也必须合法:
1、合同未到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单位提出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同意,拿到补偿金走人,也可以选择不同意,在合同期满后,单位与你解聘,拿到补偿金,你再走人。
2、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予续签合同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不予续签,你并不符合签订两次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那么单位是可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让你离开单位的。
3、违法辞退
只要单位同意给你双倍的赔偿金,那么公司是完全给你辞退的,而双倍的赔偿金也足以支持你一段时间的。
综上所述,你离法定年龄还有4年才退休,那么单位是否有权辞退你,你得看看你属于哪种情况。即便是被辞退了,你还是可以领取失业金,满足最基本的生活,不要太悲观,但是一定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题主给出的前提条件不完整。要想有准确的答案,必须是要在前提条件完整的情况下。现在也只能分开进行讨论了。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只能同时满足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两个条件,用人单位才不得对员工进行辞退。
题主只是说离法定退休年龄年龄还有4年,这不能构成单位不能辞退你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题主自身问题而被单位辞退;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
如果是因为题主自身问题,构成了用人单位辞退的合法条件;那么,单位是不会给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
总之,尽管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单位有没有权辞退,还要看题主在本单位是否连续工作了十五年,不能一概而论。
单从这一点上来看,可以说是众说纷云。
不可以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以下情况,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这其中的第五条指的就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前提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那要是在本单位未连续工作满15年,像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
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15年,即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辞退劳动者的。
虽说“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像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不得辞退劳动者的;但要是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辞退的话,只要行为人是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笔不小的经济补偿金,这个也包括工作年限不足15年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来确定。
至于支付的最高年限一般情况下是不超过12年,但前提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另外它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于“辞退”这一事件的行为人为用人单位,除了可以享受到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享受由社保部门提供的失业金,最高可领取24个月,短期内的基本生活应该不成问题,而且在享受待遇期间,医疗保险待遇是不中断的。
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有重新就业的想法。
社保的缴纳形式可以通过单位缴纳,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续缴,社保会因为辞退而中断,而且退休时候的待遇是一样的,所以这一点上不用担心。只不过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这个社保费用由个人承担。
结束: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被用人单位辞退,确实有些难过。但是有些时候也是没办法的,所以了解清楚什么下情况可以辞退,什么情况不可以辞退,以及辞退后都有那些需要注意的才是重中之重。
涿沐清风观点:离法定年龄还有4年退休,单位是否权辞退员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单位需要辞退员工,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进行赔偿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属于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这里前提条件下是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只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才属于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如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5年,即使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只有4年,用人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给予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精神,除了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以外,都有一个双方协商一致的问题,如果违背了双方协商一致原则,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
如果不幸被辞退,一定要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补偿。社保和养老可以协商通过单位缴纳,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续缴,社保不会因为辞退而中断,而且退休时候的待遇是一样的,所以这一点上不用担心。只不过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这个社保费用由个人承担。千万不能停止缴纳社保,断缴对退休金影响是很大的。
我认为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善待自己的员工,对离退休仅有4年的老员工来说。即使犯一些小的错误,他们也应当给予改正的机会。如果恶意辞退即将退休的老员工,也会对单位有很多的不良影响。其他在职员工对单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将大大降低。所以单位应当关爱员工,于情于理也不应该辞退即将退休的员工。
总的来说,如果员工没有犯错,而且在你的单位工作了15年以上,距离退休年龄还有4年,劳动法规定单位是不能开除员工的。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法里的法律条文,单位是有权利辞退的。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知识: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司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这个时候,基本上只有员工严重违纪或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才可以被辞退。
而您说的离退休年龄还有4年,符合不足5年的条件,但至于是否达到连续工作十五年,只要看具体情况。
至于公司有没有权辞退员工,这要看你的连续工作年限。
一、如果你在该公司连续工作年限也超过15年,那么即便公司辞退你,你也可以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 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到退休年龄 。这种情况下并不是公司愿意赔钱就可以解决的!
二、如果连续工作年限没满15年,那么公司辞退员工分两种情况。
1、合法辞退:一种是被有经济补偿金,比如严重违纪;一种是有经济补偿金,比如不能胜任工作等类型。
2、违法辞退:这种只要公司愿意给双倍的赔偿金,那么公司也是可以辞退的。
总之,对于这种情况,建议继续工作到退休,毕竟多交一点社保,到时养老金也多一些。同时不要再这个关键节点,有严重违纪行为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楼主您好,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4年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确实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解释,在零退休5年之内的人群,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非得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者双倍的经济赔偿。所以说作为公司来讲,那么给予双倍的一个经济赔偿,实际上公司相对来说也是不划算的,所以解除临退休5年的退休人员相对来说是比较少。
因为我们都知道,正常的赔偿标准,你在工作单位工作一年,那么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待遇,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说解除退休不到5年的人群,那么就要应当赔偿两倍,那么最长就不应该超过24个月的一个收入,所以说他基本上可以拿到两年的一个工资。
再加上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领取到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作为劳动者本身来讲,他并不会受到太大的损失,但是作为企业来讲,无端要支付两年的一个工资,可想而知,这样做法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合适不合适?所以说临退休5年的人群是可以解除,但是作为企业单位来讲,确实他的这个员工的成本是比较大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这个需要分情况而定了,其实单位是有权利辞退的,因为有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或者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不管离退休还有几年,都是可以辞退的。
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当然了,距离退休还有4年的老员工,应该是职场老油条了,也知道哪些事你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一般不会犯事的,这样的话,单位是不能辞退的。
距离退休还有4年,这时候已经50多岁了吧,如果被单位开除了,基本上是找不到工作了,其实单位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也不应该开除这样的老员工,单位不能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
员工为单位奉献了青春,到老了工作能力不行了,单位再把员工开除了,这也是不人性的一种做法。
所以如果员工没有犯事,而且在你的单位工作了15年以上,距离退休年龄还有4年,单位是不能开除员工的。如果员工违反了劳动法里的法律条文,单位是有权利辞退的。
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吗?
这是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来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员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行为,职工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但是,因为职工属于被执行人,其工资收入是可以作为被执行的对象。法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协助执行,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当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所以,职工的工资在保留基本的生活必须费用之后,其余款项应当用于履行判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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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劳动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如果员工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告知义务,但不影响正常工作,也未导致用人单位受损的,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认定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考虑其他处置方式,而非直接解雇。例如,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丧失原岗位任职资格,不能再担任公司高管等职务的,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降低工资报酬,保留劳动关系。
最后,即使“老赖”确实应该也可以被解雇,其在工作期间所享有的其他劳动权益也应当得到保护,比如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等。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法定的,法定条件中不包括失信被执行。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不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失信被执行人是指你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却不偿还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与单位劳动关系方面来说,在工作中并没有过错,因此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不用提前通知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劳动者有过错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过错单位要解除合同,那么单位不用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是单位的过错要解除合同,单位如果没有提前通知,需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一般情况下不会,本来失信就是因为没钱,所在单位再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让人家雪山加霜吗?关键是劳动法没有明确说失信就要解除人家合同。
当然,若是该人失信对单位遭受了巨大损失造成了严重影响,那就另外说了。
失信是个人问题,与你在单位上提供的服务和劳动没有关系,你欠别人的钱和公司欠你的工资收入不等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单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不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此造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接触劳动合同。

好了,今天关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人”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人”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