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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细则是什么(居住证一年多少积分)

法律分析: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

对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的问题,我有一些了解和研究,也可以向您推荐一些专业资料和研究成果。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细则是什么(居住证一年多少积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细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七条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第十二条 《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2023年上海积分政策

2023年上海积分政策如下:

1、年龄:年龄≤43岁的积30分,年龄56~60岁的积5分,年龄43~56岁的每加1岁减2分,年龄积分最高分值30分。

2、学历:大专(高职)50分,本科60分,学士90分,硕士100分,博士110分。

3、技能:技能5级积15分,技能4级积30分,技能3级积60分,技能2级(中级职称)积100技能1级(高级职称)积140分。

学历和技能只能选一项算积分。

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一年内累积六个月缴纳社保不低于1倍社保基数。

4、社保:0.8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25分,1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50分,2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100分,3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120分。

每满足1年基础社保加3分,补交的社保无效,劳动合同的缴费单位不一致无效,无法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

2023上海居住证积分材料

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要最近36个月的(税务局拉单子并盖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生成并下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生成并下载)。

4、学历证书。

5、毕业登记表(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6、成绩单(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在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什么意思?

在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就是居住证的积分达到了120分,也就是说各项分值加起来超过120分就能申请居住证,而分值计算的具体依据包含年龄、教育背景等指标。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其他常识。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居住证一年多少积分

居住证并没有一年能积多少分的硬性规定,只要积够分值,即可享受当地相应的福利政策。以上海市为例,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积分细则如下: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法律分析:居住证并没有一年能积多少分的硬性规定,只要积够分值,即可享受当地相应的福利政策。以上海市为例,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积分细则如下: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上海积分落户评分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积分落户评分标准是怎样的?《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积分项目及分值

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及分值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表彰奖励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减分指标及分值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一票否决指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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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规则

法律主观:

一直以来,我国都很注重人口的流动及管理,因此每隔几年我国就会进行人口普查,同时对于那些在外工作的人员也是要办理居住证。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规则2018年新政施行之后新办居住证要先办居住登记,然后有6个月的等待期,之后才能正式开始办理上海居住证,跟以前办理居住证先交6个月的社保相同。今后每年续签居住证也要注意先续签居住登记。二、居住证积分《居住证》积分制度,是大型和特大型城市为了保障境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行的一项管理办法。一般来说,凡在这个城市工作、居住,持有当地《居住证》境内的外来人员可以适用。《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当地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由当地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当地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当地户籍人员等指标。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居住证》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当地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经审核后,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三、居住证续签如何办理(一)所需证明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3、如实填写《xx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办理流程: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2、填写表格。

法律客观: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五条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十条

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查

上海居住证积分查询流程

1、登录首先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2、找到便民服务栏中的常用“社保卡”模块

3、点击居住证积分情况查询即可查询上海居住证积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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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

第三条 (办理居住登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提供《居住登记凭证》。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第四条 (居住登记信息变更)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将变更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

第五条 (申领居住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提供相应居住证明。

上海居住证积分职业等级证书

上海居住证积分职业等级证书如下:初级职称不积分,中级职称积100分,高级职称积140分。

一、详情说明

根据现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以下根据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其相应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规定:证书积分,最高140分;职称证书:初级职称不积分,中级职称积100分,高级职称积140分。

资格证书: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四级积30分,三级积60分,二级积100分,一级积140分。可积分的证书,有要求。技能等级01首先,确定自己的技能类别,是否属于67个类别之一。

二、上海居住证积分的获取方式

上海居住证积分的获取方式有很多,比如在上海居住满一定时间,每年可以获取一定的积分;参加上海市政府组织的活动,也可以获得积分;参加上海市政府组织的培训,也可以获得积分;参加上海市政府组织的考试,也可以获得积分;参加政府组织的社会服务获得积分。

上海外地落户需要的条件:

1、年龄:申请者的年龄要求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

2、婚姻状况:申请者需要有稳定的婚姻状况,即未婚、已婚、离婚、再婚等。

3、身份证:申请者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该身份证需要符合上海外地落户要求。

4、工作:申请者需要在上海有正式的工作,并且在上海工作满一年以上。

5、住房:申请者需要提供有效的住房证明,证明其在上海已有住房。

6、社会关系:申请者需要在上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如家庭、朋友、同事等。

7、经济条件:申请者需要提供有效的财产证明,证明其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来支持在上海的生活。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是多少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五至第十二条可知,上海《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各项指标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1. 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持证人年龄为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2. 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3.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4.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否则,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二、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1. 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的具体条件的创业人才或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2. 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的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3.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4.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5.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6.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7.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8.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9.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三、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1.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2.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3.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参考资料:

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细则是什么(居住证一年多少积分)

好了,今天关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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