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离职公积金怎么取出)
法律分析: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
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关于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跟上时代的步伐。
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1、准备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要盖公司的章才有效,银行要收走的,最好复印一份,把原件留下说不定哪里还有用。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原件。3、向公司要三张公积金提取表,要盖公司章才有效。4、公积金对账簿,打印一下看有多少钱可以提取,以便填单。5、去公积金开户行有专门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去之前要向公司确认公积金是否封存,公司封存了才能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离职了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部分地区对离职的提取具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办理流程:第一、离职员工去原来的单位提出申请,并且领取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第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提取申请表、离职证明去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第三、申请人带着转账凭证去办理银行转账业务,最后申请人就可以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批款金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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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积金怎么取出
离职后提取公积金有两种方式:
1、从原单位辞职后还在当地工作,可以凭购房或租房合同申请提取公积金。
2、从原单位辞职后没有离开原市,也没有新工作,并且近期不想工作,可以在本市申请注销账户,领取公积金。
办理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准备好申请公积金摊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明、公积金账号、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申请表: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摊款代理机构,填写公积金摊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3、审核申请: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摊款代理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提取原因,并检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4、审批: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摊款代理机构会进行审批,确定摊款的金额和到账时间等;
5、转账: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摊款代理机构会将摊款金额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银行的公积金摊还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摊还时,最好先了解当地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更好地完成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苏州住房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
苏州离职职工公积提取和转移金新规定:
1、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缴存职工申请将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的,须在我市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3、实施意见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详细解读:
7月1日后,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职工,要按以下方法办理转移和提取业务:
1、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也就是说,需要等到在老家或其他城市找到工作,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将苏州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及利息转移过去,不用返回我市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6月30日前,已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本地户籍职工,且已在外地工作、缴存社保的,按原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
7月1日后,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本地户籍职工到外地工作的,只能按规定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转移手续请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转移信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具体按《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执行。
办理异地转移手续的,需要提供苏州住房公积金账号,不知道自己账号的亲们,可以在支付宝的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通过人脸识别进入查询。
住房公积金帐号应该是10位数,如果不满10位的,请在前面加0,直到加满10位数。公积金卡号后面有-1或-2等,表示遗失公积金卡后补过几次卡,注册时-1或-2不用输入。
2、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也就是说,外地户籍职工离职后,只要在苏州本地没有正常就业(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也没有在老家或其他城市找到工作并缴公积金的,需要在半年以后,带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提取人的任意一张由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和苏州银行发行的有效借记卡),到苏州原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附表3),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业务系统与平台直连的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信息从中心业务系统发送到平台进行传递。业务系统暂不与平台直连的中心,通过平台WEB客户端,采取人工录入方式,将异地转移接续信息发送至平台进
行传递。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审核受理。
转出地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1.核对职工身份信息;
2.依据当地政策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转出地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附表4);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转入地中心,由转入地中心告知职工。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转出地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至平台,传递至转入地中心。
资金划转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已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住房公积金
结算应用系统划转至转入地中心,实现与信息的同步转出;
2.未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
式转至转入地中心,并在转账信息中注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及职工身份证号码,格式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职工身份证号码。
三、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审核入账。
转入地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转入地中心通过电话、短信或柜面联系职工确认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并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记账保存;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转入地中心向转出地中心了解情况,转出地中心对职工疑义负责解答,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协商办理。
(二)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转出地中心。
苏州公积金离职后怎么取出来
法律主观:
根据苏州的地方规定,在苏州离职后公积金的提取,具体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相关的文件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到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相关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可以提取的,申请人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会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 注销登记 ;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好了,今天关于“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