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范文(房子的遗嘱怎么写范本)
法律分析: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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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范文
法律分析: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把房产留给孙子,如何写遗嘱
法律分析:1.在遗产分配中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房屋留给孙子;2.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基本内容;3.还要在遗嘱中写明:为了防止本人去世后,近亲属因为财产归属发生纠纷,在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立此如下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房屋继承遗嘱该怎么写才有效
1.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正文。(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
房子的遗嘱怎么写范本
房屋财产遗嘱的写法如下。首部标题,写“遗嘱”;写明订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正文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以及所在地;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所订立遗嘱的份数;订立遗嘱的时间与地点;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签名或者盖章,另外还要写明订立遗嘱的日期。遗产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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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给儿子怎么写
把房子留给子女的遗嘱应该先写标题然后是正文和结尾。只要明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还有继承的房产就可以。还有重要的就是订立的遗嘱要合法的,如果不合法的情况下,该遗嘱是属于无效的遗嘱。
一、把房子留给子女的遗嘱应该怎么写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民族:____族 ,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与_______系夫妻关系,丈夫/妻子______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我们夫妻共有财产房屋、院落两处: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一处位于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抚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____自愿将上述房屋中,自我丈夫处所继承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______人共同继承。
2、立遗嘱人_____自愿在上述房屋中,除去自本人丈夫处所继承部分,属于本人的份额,指定由_______单独一人继承。
3、其他:
本遗嘱一式__份,由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 (签字)
见 证 人: (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二、老人立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遗嘱的书写是有法定格式的,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订立遗嘱的方式。老人订立的房产遗嘱是可以随时进行更改的,一般会以最后一份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房产怎么写
法律分析: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房产遗嘱应该怎么写才能有效
老人房产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房产状况;
3、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老人房产遗嘱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包括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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