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满12年转业待遇(服役12年退役后安排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不同地区对转业的士兵待遇不同,而且每年的政策方针也不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当兵12年转业安置政策”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当兵满12年转业待遇
法律分析:不同地区对转业的士兵待遇不同,而且每年的政策方针也不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一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四条 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下列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一)参战退役军人;
(二)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
(三)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四)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当12年兵退伍后的待遇
法律分析: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六十一条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办理。
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当兵12年退伍后的待遇
在中国,当兵12年退伍后的待遇通常有退役金、安置工作、住房补贴、医疗保障、教育资助、优先待遇等。
1、退役金
根据国家规定,退伍军人会获得一定数额的退役金。这个数额根据个人在部队的职务、军衔和服役年限来计算。一般来说,服役时间越长,退役金越高。
2、安置工作
士官服役满12年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具体的工作安排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政策和退伍军人的专业技能。
3、住房补贴
退伍军人在购房或租房时,可以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具体的补贴金额和政策因地区而异。
4、医疗保障
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具体的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根据个人所在地区的政策而定。
5、教育资助
退伍军人在继续教育方面可以享受一定的资助,如免费或减免学费、优先录取等政策。
6、优先待遇
在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退伍军人通常享有优先待遇。此外,退伍军人在办理一些手续时,也可以享受绿色通道等便利。
服役12年退役后安排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你在部队服役12年是军官转业,这种情况安排到公安局,就肯定是行政编制。
当然,这里有一个细节要注意:一是服役12年的军官,职务通常也就是副连到副营,按照国家的安置政策,营职以下军官进入公务员队伍需要进行一次统考。如果统考成绩达不到及格,就不能安置到行政单位,而公安局属于行政单位。所以,服役12年的军官转业,要安置到公安局当警官,首先必须统考成绩及格。否则,就只能安置到事业单位了。
第二、如果你在部队服役12年是3级士官转业,这种情况安排到公安局,就肯定是事业编制。
当然,这里面也有两个细节要注意:一是公安局的事业编制实际上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工勤编制,工资待遇都是参照公务员来实行的。但是,按照国家的规定,这种工勤编制从2011年4月开始就只出不进了,也就是说,从那时开始就不招工勤编人员了。所以,你如果是士官转业,根本就不存在安置事业编的问题;二是你作为士官,如果的确想安置到公安局,那就只有辅警编制了,这种编制是地方财政拨款解决工资,属于合同制的编制。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当兵十二年国家可以安排工作吗
军士12年退伍后会安排工作。
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士官退役时服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部队里有特战旅,作战连队的兵,统统都是特种兵;但性质上还是义务兵,退伍时,国家在安置政策上并没有特殊的规定,与别的义务兵是一样的。
2、军人退出现役,国家安排工作的,叫转业,不叫退伍。有资格享受转业安排工作的,是军官或服役达到12年以上的士官(中、高级士官)。
3、义务兵退伍后。国家原则上是不安排工作的。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当兵12年,也就是部队的三期,属于中级士官。退伍复原的话,钱是不少的,按照去年的标准,正常地区的3期退伍能拿到40多,排除边远地区。转业的话只能拿到15万左右,两者差距还是比较大的。给你的建议,主要看你个人的想法,如果你想安稳的过,各方面都比较稳定的话,可以选择转业,安排个工作至少也是个铁饭碗。如果想创业的话,或者急需要钱的话,可以选择退伍,毕竟复原费也是很多的。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四条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军士退出现役,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至第五款规定条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自主就业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12年军龄士官退役待遇
法律分析:农村户口当兵12年退伍,退伍时应该是“三期士官”。退伍时,部队会按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11.4万元的退伍费,当月的伙食费,以及回家途中的车船费、住宿费、医疗补助费。
退伍后,原则上由乡镇安排就业。如果安排就业有困难,或不满意,就只能自谋职业了。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好了,关于“当兵12年转业安置政策”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当兵12年转业安置政策”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