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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包括(我国法院分为几级)

我国法院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自觉 肩负起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省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被称为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的见解和观点。

我国人民法院包括(我国法院分为几级)

我国人民法院包括

我国法院分为四级

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自觉 肩负起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的神圣使命,不断开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 的新局面。

高级人民法院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设在地级市(包括副省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如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设在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等,如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直辖市由于直接管辖区、县,比一般省份的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缺少一级,为确保审级完整,所以在高级人民法院和各区人民法院之间,专门加设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四个直辖市分别设两个中级法院。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专业的解释:

■法庭:为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基层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设立人民法庭。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二、通俗的说法

①从机构而言:法院很好理解,就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庭是由各级法院设立的机构,也就是直接受理、办理各类案件的具体机构;有根据业务分工来设立,有根据管辖范围来设立。

②从业务角度而言:法庭就是具体承办案件的机构,比如:法院内设立的经济庭、民事庭、行政庭等可以看作是具体受理相对应案件的法庭;另外,有的法院管辖范围较大,为方便群众,在辖区内设立XXX法庭,相当于该法院的派出机构。

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被称为?

中级人民法院。

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属中级人民法院,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除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体系:

1、最高人民法院

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2、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3、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除台湾省,香港、澳门特区以外的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4、基层人民法院

通常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乡镇的叫做法庭。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

在称谓上,基层法院名称为“XX县(市、区)人民法院”,而不出现“基层”字样。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及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对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5、专门人民法院

我国在特定部门或地区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

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因为某些案件与特定部门的专门业务有关,或者某些刑事案件犯罪的人是特定部门的专职人员,由一般法院审理不方便或有困难,国家设立了专门人民法院审理该部门专职人员犯罪或与该部门工作有关的犯罪案件。

百度百科—— 中级人民法院

百度百科——法院

县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被称为什么

县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被称为基层法院。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

(二)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常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乡镇的叫做法庭。

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在称谓上,基层法院名称为“XX县(市、区)人民法院”,而不出现“基层”字样。

扩展资料: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

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一条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

(三)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四)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组织法

百度百科—基层人民法院

我国法院分为几级

1、我国法院分为四个等级。

2、四个等级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我国普通法院分为四级。分别是:

1、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2、高级法院: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中级法院: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4、基层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等级怎么分的

我国人民法院分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 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二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四)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三)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

(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五)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的死刑案件。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六)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第二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地市级法院在我国的法院体系中被称为什么法院

地市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属中级人民法院,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什么是三级法院体系?各级法院的角色是什么

我国的法院严格来说是四级,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我国的法院采取两审终审制,例如你对基层法院宣判结果不服可以向市中级法院起诉,市中级法院的宣判结果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能再起诉了。

⑴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还有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某些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和上诉、抗诉案件;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还有权对法律作出司法解释。

⑵高级人民法院,是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的,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对下一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或抗诉案件;审判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复核案件。此外,还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领原审法院再审。

⑶中级人民法院,设在省、自治区以下,县、区以上,以及直辖市内。它审判的案件是: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审判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或抗诉案件;审判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并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领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⑷基层人民法院,设在市辖区、县和县级市。它审判的案件是: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和第一审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如果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此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根据地区、人口和发案情况,基层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个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我国人民法院包括(我国法院分为几级)

好了,关于“省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被称为”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省级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被称为”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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