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迁户口上班时间(派出所户籍室上班时间)
派出所户籍科上班时间:一般是9:00~17:00(周一至周五),中午不休息,周末有值班的,但不办理业务,不同的区域,上班的时间不相同,建议楼主(周一至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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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迁户口上班时间
派出所户籍科上班时间:一般是9:00~17:00(周一至周五),中午不休息,周末有值班的,但不办理业务,不同的区域,上班的时间不相同,建议楼主(周一至周五)上午去办理业务,这样更顺利办到业务。所以办理的人要注意派出所户口办理时间。、
公安局户籍处主要工作业务:
1、审核和办理户口准予迁入;
2、居民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
3、办理公民身份证重号、错号纠正;
4、本市人口信息查询、核对、更正纠错;
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本科办理的有关户口业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一般安排为:上午:08:00-12:00(全年);下午:5月至9月为:15:00-18:30,10月至4月为:14:30-18:30 。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派出所户籍上班时间
早上9点到下午5点。根据查询公安网信息显示,派出所户籍处上班时间是在周一到周五的早上9点到下午5点,中午没有休息,法定的节假日除外,不同地区的时间有所不同,所以需要去当地派出所质询。
派出所户籍科几点上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点到17点,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日有人值班。
一、公安局户籍科主要工作业务
1、审核和办理户口准予迁入;
2、居民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
3、办理公民身份证重号、错号纠正;
4、本市人口信息查询、核对、更正纠错
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本科办理的有关户口业务。
二、相关业务办理程序
婴儿出生落户:凡在我国境内出生的婴儿,其父母双方或者有一方属于本市户口的,由户主亲属扶养人向婴儿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入户。办理程序:持父母的户口簿、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一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胎准生证,村居出具的接收证明到派出所申报户口。
收养子女入户:
1、收养人持相关材料到县、市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
2、收养人持《收养证》和居民户口簿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3、派出所户籍警审查后把材料上报到本科审批;
4、收养人持户籍科审批的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入:居民因到本市工作就业、经商办企业、结婚、购房、投靠亲属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本市辖区的。办理户口迁入程序有: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辖区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村委、社区)和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在《公民户口迁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和《公民户口迁入审批表》到户籍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
3.申请人持户籍科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出:户口迁出持本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办结后,派出所予以注销户口和收缴居民身份证;户口迁出人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暂住证:暂住证是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在其他地方赞暂住的证明。凡离开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应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和领取暂住证。办理程序:暂住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暂住地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无第二代身份证的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暂住在单位出租房的单位要签署意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死亡注销:公民因各种原因死亡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持死亡人的户口簿、死亡证、火化证或者村委、社区出具的证明向辖区派出所申报死亡注销,死亡人已办过居民身份证的应交回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派出所户籍室上班时间
户籍科上班时间如下:
1、周一到周五,上午:08:00-12:00 (全年 );
2、下午:5月至9月为:15:00-18:30 ,10月至4月为:14:30-18:30 。
派出所户籍科(户政科)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派出所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2、办理户口申报、迁移、注销等事项的审批;
3、办理居民身份证;
4、汇总辖区内人口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派出所户籍几点上班
1、派出所户籍上班时间一般是9:00~17:00(周一到周五)中午不休息。周末有值班,但是不工作。根据地区不同,上班时间也不同。
2、根据调查,全国只有不到61%的派出所,户籍科白天值班。 3、也就是说,大部分派出所的户籍都是白天办理业务的,唯一的缺点就是值班的人只剩下一个人,所以队伍排得很慢。好了,今天关于“派出所户籍处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派出所户籍处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