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定金与订金哪个好)
1.订金与定金,从字面本身就可以予以区别!(1)订金订,从字形上看,言字旁,就是一个口头预约的意思。从法律上讲,通常有?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的说法,说白了,在嘴...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关于订金和定金的区别?的问题。以下是我对这个问题的总结和归纳,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
1.订金与定金,从字面本身就可以予以区别!
(1)订金
订,从字形上看,言字旁,就是一个口头预约的意思。从法律上讲,通常有?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的说法,说白了,在嘴上预约,无以为证,自然就有取消、不实的可能。即使当前有电子证据,有录音、录像等,但起码也有一个载体存在,而不是单纯的一个?嘴巴上说?。因此,在预约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取消预约。订,只是一个预约、制订、签订之意。
订金,它是在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换句话说,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出现什么意外,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如果这份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2)定金
定金则有所不同了。
定,是确定、决定之意,是表示肯定或必然,是确定不变的,是先期确定。
定金具有对合同的担保、保证的性质,类似于保证金。支付定金后,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对方退还定金。但如果是由于接收定金一方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接收定金的一方要双倍返还定金。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很多人买房,刚开始觉得房子不错,马上拿钱就定了。
但再看其他楼盘,又觉得现在这个楼盘比之前的楼盘更适合自己,更便宜、实惠。这个时候,买方一旦反悔,想要回定金,基本上是不可能,因为这属于买方单方面反悔,卖方可以不退之前的定金。当然,排除卖方也不懂,将?定金?写错了?订金?,或者买方以?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让卖方?退步?。反过来说,卖方如果觉得还有新的买家出更高的价钱,或者房产市场发生新的变化,房价突然上涨,卖方不想卖给买方了,就要退还买方双倍定金,甚至是乐意奉?赔?。
(3)相通之处
订?与?定?也有相通之处,都有经商讨或按一定程序约定的意思。只不过,?订?重在商讨的过程,而?定?重在确定的结果。其实,从这个角度也能说明二者的关键性区别。既然?订?重在商讨的过程,那么就可以反悔,可以退款;类似,既然?定?重在确定的结果,那么结果就不能反悔,反悔就要承担责任。
2.订金与定金,上升到法律上的区别!
(1)法律层面上的说法
定金?是法律层面上的说法,而?订金?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用语。定金有担保、保证性质,而订金则只是一个预订、预约之意,在实践中看作是预付款。(2)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差异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即使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也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按照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法律后果不同
前面已经说了,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该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收受订金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不发生丧失订金或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事实上,合同中一般情况下是?定金?,而非?订金?。如果在合同中直接写成?订金?,收受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订金和定金的内涵和差别
法律分析: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债务性质完全不同。“定金”是指当事人以定金形式担保的债务不被履行时,对违约方在定金方面的处罚,如收取定金方毁约,应以当时实际收取定金的双倍返还。“订金”则属于预付款性质,它不起担保作用,如收取订金不履行协议,支付方有权要求返还订金款,所以大家一定要分清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二者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债权的功能,目的在于促使支付定金的一方履行义务,保障另一方的权利得以实现;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在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3.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定金给付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出现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在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即使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也不代表失去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与订金哪个好
法律分析: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还是“订金”,哪个退哪个不退,确实困扰了不少人。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购房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定金适用双倍罚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并没有“订金”的说法,只有定金。所以若约定的是订金,那么在法律上是没有支撑依据的。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订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意思
订金和定金区别:定义不同、实质内容不同、退还资金不同、违约处理不同。
1、定义不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4、违约处理不同。订余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需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错一字后果不堪设想!
古人有云:“一诺千金”。签订了合同,白纸黑字,它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而在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定金”与“订金”一词,有些人却傻傻分不清,让别人趁机钻了空子,白白蒙受损失。下面小兔就为大家普及下有关定金和订金的知识,提防被骗。
一、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除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外,还有以下两大区别:
1、从担保法角度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2、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
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必须清楚开发商是否有资质,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因为市场的原因,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客户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客户的约束力较小。
如果客户不想买了,即使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讲开发商也应退还。同时作为买受人,应该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定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
三、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1、定金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
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2、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
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综上所述,订金可退,定金难返。
定金与订金,两词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上的区别。定金非订金,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签合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别白白遭受经济损失。以上就是土巴兔学装修平台带来的全部资讯了,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家居装修的知识和经验,请关注土巴兔装修家居微信(微信号:to8to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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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关于“订金和定金的区别?”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