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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残疾人等级是如何区分的?(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

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残疾等级如何划分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请问残疾人等级是如何区分的?(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请问残疾人等级是如何区分的?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5、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6、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残疾证怎么看残疾等级

第二代残疾人证件号为20位数字,前18位数字为身份证号,第19位数字为残疾类别编号,最后一个数字为残疾等级编号。1:视力残疾;2:听力残疾;3:言语残疾;4:肢体残疾;5:智力残疾;6:精神残疾;7:多重残疾:存在2项或2项以上残疾。等级划分1:一级;2:二级;3:三级;4:四级。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市级残联申请重新评定,经地市级残联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如仍有异议,可向省级残联提出申请,由省级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4、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二、申请残疾证的手续: 1、如果是第一次申请残疾证,那就准备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当地的残联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之后,残联会给一份表格给申请人填写,并且符合条件的,会指定机构对申请残疾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3、将医院或者其他机构的评定结果交给残联,审核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残疾分几级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残疾一共分为十级。伤残等级一般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为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一、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二级伤残: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三级伤残: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明显职业受限。4、社会交往困难。四、四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职业种类受限。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五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六、六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降低。3、不能胜任原工作。七、七级伤残: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八、八级伤残: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远距离流动受限。九、九级伤残: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十级伤残: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伤残评定工作。苏联军人因伤、因病致残,根据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一、二、三等残废;残废原因分为因公致残和非因公致残;残废抚恤金按军人残废时的职务工资与军衔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依据:

一、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国家残疾证等级标准

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

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按平均听力损失,及听觉系统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配戴助听放大装置)。

注: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

(3)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分级原则: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一、视力残疾标准

(1)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2)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二、言语残疾标准

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言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三、肢体残疾标准

1、肢体残疾包括:

(1)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2)偏瘫:

(3)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4)小儿麻痹后遗症

(5)后天性截肢

(6)先天性截肢

(7)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8)两下肢不等长

(9)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10)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11)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生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宣传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脚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四、智力残疾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划智力残疾的等级。

五、精神残疾标准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六、多重残疾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七、听力残疾标准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dB 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肢体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1)一级肢体残疾

1. 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2.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3.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二级肢体残疾

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三级肢体残疾

1.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3.双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

(4)四级肢体残疾

1.单小腿截肢或缺损。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 70度;脊椎侧凸大于 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 5厘米。

5.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将肢体残疾标准划分如下:

1、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残疾证号71是什么意思

残疾证号最后两位数71,7表示残疾种类:多重残,最后一位的1:表示一级残疾。

残疾证号除最后两位的前面数字代表身份证号,最后两位的含义如下:

倒数第二位是代表残疾类别:1是视力残疾、2是听力残疾、3是言语残疾、4是肢体残疾、5智力残疾、6是精神残疾、7是多重残疾最后一位是代表残疾等级:共分四级,1级最重,4级最轻

残疾人证是如何编号的

一、残疾类别代码:

视力残疾:1,

听力残疾:2,

言语残疾:3,

肢体残疾:4,

智力残疾:5,

精神残疾:6,

多重残疾:存在2项或2项以上残疾,编号:7

二、残疾等级代码

一级: 1

二级: 2

三级: 3

四级: 4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残疾证办理:

1、办理的条件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残疾标准见下栏)

2、乡镇居民办理:持村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彩色寸照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3、城镇职工办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彩色证件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4、到县级残联办理要对残疾情况进行评定: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判断残疾情况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请问残疾人等级是如何区分的?(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好了,今天关于“残疾等级如何划分”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残疾等级如何划分”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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