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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4(从2023年开始社保新政策出台)

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4的内容如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如果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以便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外,...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关于“2024年社保新政策出台了吗”的话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梳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交流吧。

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4(从2023年开始社保新政策出台)

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4

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4的内容如下: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如果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以便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外,还可以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缴费的劳动者;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劳动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选择补缴养老保险。同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情况下,除了可以补缴至满十五年,还可以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4的条件:

1. 补缴对象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 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缴费者可申请补缴;

3. 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者可申请补缴;

4.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养老保险;

5. 补缴年限通常不得超过15年;

综上所述,2024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的内容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至十五年,以便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缴费的劳动者、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劳动者以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选择补缴养老保险;补缴年限通常不得超过1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社保新规定2023年5月

2023年5月1日起降低社保费率

3月29日,人社部、财政部和税务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文链接请复制到浏览器查看:

/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shbx/202303/t20230330_497764.html

《通知》中明确:

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补充:

那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社保费用有没有降低呢?

其实根据人社部2022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就明确了: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也就是说,最新发布的政策是跟这个政策相衔接的,换句话说就是社保减免政策继续执行至2024年年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减免征延长至2027年底

3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至2027年底。

原文链接请复制到浏览器查看:

/zt/mlqd_8464/2013yljfcs/202303/t20230327_3874898.htm?from_wecom=1

文件中明确了2点:

1、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补充:

残保金缴费标准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征收标准上限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延长至2024年底

3月2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小微企业、个体户优惠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

原文链接请复制到浏览器查看:

/zhengcefabu/202303/t20230327_3874806.htm?from_wecom=1

文件中明确: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拓展: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22年社保优惠政策

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3个项目方面的减免政策。社保减免政策也规定了公积金最长可申请延缴到6月底,但是不能减免。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国家最新的社保减免政策在2022年出台,在2022年实施。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3个项目方面的减免政策。而医疗保险是减半征收,生育保险不在减免之列。所以现在是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仍需要申报缴纳费用。同时,社保减免政策也规定了公积金最长可申请延缴到6月底,但是不能减免。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社保减免优惠延长,到2022年6月。目前来看,虽然经济取得了很好的恢复和发展,但疫情并没有完全控制住,有的企业依然面临较大的压力。所以,国家出台最新政策,表示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在6月到期后,延长1年。也就是,到2022年6月才会到期。至于到那个时候会不会继续延续,得看到时候的具体情况了。本身来说,阶段性的优惠政策都是属于临时性的优惠政策,这次国家选择延期,也彰显了对于困难企业的大力扶持。我们就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分开来说:

1、工伤保险:这个保险计算相对来说复杂一些,而且不同的地方也有差异。政策上要求的是,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在下调20%;累计结余24个月以上的,可下调50%。

2、失业保险:原来是3%的一个费率,阶段性的优惠政策为失业保险总费率是1%,具体单位个人承担的部分各地不一样,但是总的要求是个人费率不能超过单位费率。也就是单位缴费最低可以是0.5%,像安徽就是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5%。

主要的内容是,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还没就业的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社保的,可以申请这个补贴。一般这个补贴最多不会超过个人实际缴费的2/3,有的地方是可以领取60%,有的地方可以领取40%,一般可以领不超过3年。

针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出台新政:

1、服务业: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2、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3、该项政策因为疫情原因经过两次延期,此次政策明确表示该政策2022年会再次延长。虽然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不高,但费率的降低对于企业来说,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降负了!政策可能有地区政策差异,但目前几个重点城市北上广,基本都是在2022年4月30日截止。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五、要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

从2023年开始社保新政策出台

引言

养老金和社保的存在就是为了给广大老年人群体提供充足的帮助和支持,让他们安稳地度过老年生活。从2023年的1月份开始,我国的养老金和社保将会迎来5个全新的变化,广大老百姓一定要了解清楚,因为这事关你领钱和缴费。

一、社保的缴纳出现变化

如果您是有单位的民众,那么平时缴纳社保的时候,自己也不用操太多的心,单位就会按期为您缴纳社保,但是对于小微企业、灵活就业者来说,他们要负担的压力就很大了。

为了缓解这一部分群体缴纳社保的负担,所以现在有关部门也明确规定,民众可以延迟缴纳社保。延长的期限也不尽相同,比如说职工可以延期三个月的时间缴纳养老保险,而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这两项保险的费用能够延长到4月份。

灵活就业者和个体工商户,他们的收入很不稳定,没有办法像单位在职人员一样定期缴纳社保,所以有关部门也明确规定:从明年开始,只要在年底之前能把资金补缴完毕即可,民众可选择分期付款或者是分月付款的方式缴纳完毕,在补交的过程当中有关部门是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的,这也是非常人性化的。

二、养老金有所提高

第2个迎来的变化就是养老金将会再度上涨,当广大老百姓听到这条消息的时候,内心也是感到很雀跃的,这体现了我国有关部门对广大民众的关怀和帮助。事实上我国已经连续19次上调养老金了,这就给广大退休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信心。

考虑到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民众收入水平以及物价都不完全一样,所以我们在调整养老金的时候,并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方案。各个城市会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调整养老金的上涨幅度。

我国有关部门之所以上调养老金,就是考虑到现在物价上涨的幅度还是很快的,如果养老金一成不变,将无法满足民众的花费需求,而且上调养老金也能调动起大家缴纳社保的积极性,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主动参保。

三、职工养老金方面的改变

从明年开始,我们将实施全新的职工养老金缴费比例,将上涨到16%。这也就意味着广大老百姓能够占据更多的主动权了,如果您当下的资金较为充足,就可以多缴纳一部分的资金,在退休之后也能多领取养老金。当然同理,若资金不充足也可以少交一部分,具体还是要看您的实际情况。

四、调整全国的医保报销目录

之前各个地区的医保目录并不统一,在报销的时候也会出现一定的阻碍,这就让很多老百姓觉得非常繁琐。所以从明年开始,我们将会取消地方医保报销目录,完全统一全国的医保目录。

在对医保目录进行改革以后,能方便有关部门对医保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此同时医药企业若想要对药品进行创新和市场预测,也能变得更加轻松和容易。日后广大老百姓使用医保进行报销也能更简单,真正实现高效率的报销。

五、失业保险

之前有关部门也会给广大老百姓发放失业保险,但是存在的问题就是资金的流动性不强、发放不到位、发放也不及时。在经过调整以后,失业保险金将会直接从市级提到省级进行调剂,这就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

当发现某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好,资金不充足,无法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时候,省级有关部门就可以把这笔钱发放下去,让城市失业人员及时领到失业保险,度过眼下的难关。而且还有一个非常重大的改变,之前省级的统筹账户是只能由单位进行缴纳的,考虑到这种缴纳途径太过于狭窄,不具备普惠性,所以从明年开始,城镇个人包括工商户都可以缴纳。

因为这一部分群体的工作是最不稳定的,收入情况也非常不固定,为了防止日后面临失业的情况,提前为自己缴纳上一份失业保险,就是为自己未来的生活提供了一份保障。即便是面临了失业,也有国家提供福利和帮助,不至于出现无法维持生活的情况。

结语

以上这5项新政策从明年开始就要落地实施,至此之后,我国的养老金和社保必然可以变得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人性化,能为我国老百姓的生活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帮助。后期有关部门还需要继续了解民众的需求,并及时的调整政策,从而提高养老金和社保的完善程度。

2023社保新政策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2〕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启动,是确保非就业城乡居民在新一年度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保障的重要制度安排。参照往年惯例,我省根据国家要求,明确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本《通知》,为启动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通知》参与部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涉及参保缴费、医保待遇、财政补助、特殊困难人群认定、困难资助等不同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为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优势,共同推进全省城乡居民缴费参保。省医保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牵头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共同出台了本《通知》。

三、《通知》适用人群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本省城镇(农村)非从业居民、外省来黔人员、非从业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等。

四、《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6项内容。

一是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2023年我省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960元/人。

二是征缴时间。继续延续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补充的方式开展征缴工作,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零星征缴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集中征缴期参保的,个人缴纳350元,2023年1月1日开启医保待遇;零星征缴期参保的,个人缴纳960元,自缴费之日起60日(不含60日)后开启医保待遇。

三是参保缴费渠道。1.通过当地金融便民服务点的农业银行(惠农通)、建设银行(裕农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合村村通)、贵阳银行(农村金融站互联网终端)、遵义新蒲长征村镇银行(农金通)缴纳。2.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款交给村(居、社区)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由其代收后缴纳至税务机关。3.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农业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等营业网点柜面缴纳。4.通过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城市服务”“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享服务”缴纳。5.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遵义新蒲长征村镇银行等手机银行(APP)缴纳。

四是资助参保政策。1.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特困人员、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由政府全额资助。2.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由医疗救助基金按照175元/人标准予以资助。3.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由医疗救助基金按105元/人标准予以资助。4.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照12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

五是标识困难人员身份。各市州在新一年度征缴开启前,提前与同级相关职能部门交换困难人员身份属性,便于其缴费参保时及时享受政府资助。

四、《通知》新变化

为有效保障新生儿的医保待遇,今年我省明确,对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延长2023年缴费参保时间至2024年3月31日。

2024年2月社保

2024年2月的社保缴纳情况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具体的缴纳金额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行业和个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一、社保缴纳概述

社保缴纳是指企业和个人按照法律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这些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保缴纳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

二、2024年2月社保缴纳政策

2024年2月,社保缴纳政策将继续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政策可能根据当年的经济发展、就业形势和社会保障需求进行调整。企业和个人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三、社保缴纳流程

1、企业和个人需根据当地社保机构的规定,按时向指定账户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2、社保机构会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企业和个人,社保机构将依法进行催缴和处罚。

四、社保缴纳注意事项

1、企业和个人应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社保政策和规定,确保缴纳行为的合规性。

2、社保缴纳金额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行业和个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企业和个人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缴纳。

3、在遇到社保缴纳问题时,企业和个人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

2024年2月社保缴纳情况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企业和个人需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同时,企业和个人应关注政策变化,确保缴纳行为的合规性,并在遇到问题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保新规定2023年最新政策

2023年医保新规定新政策出台:

明确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原则: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医保满2年及以上,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若医保中断交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重新交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在身份切换时出现医保待遇空白期。

如果被保险人医保中断交费3个月以上,那么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含义

《意见》明确不允许重复参保的情况。因为重复参保,参保人并不能享受多重待遇,并且还会浪费财政补贴。若有重复参保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

(1)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的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居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及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5)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

社保法2023的新规定

2023年社保补贴新政策出台主要内容有按年补缴、延长退休年龄、转变为居民社保、断缴社保,取出钱来、一次性补缴等等。

1、按年补缴

假如用户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还有几年的时间个人社保才满15年,用户可以每一年补缴,那样用户离休时就能获得社会保险的福利,但是用户需要缴纳滞纳金来支付用户的年费。

2、延长退休年龄

假如用户在中国达到退休年龄规定,而社会保险都还没达到15年,那么就可以申请延长退休年龄,最多5年。

3、转变为居民社保

倘若间距缴满15年时间有较长一段时间,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为居民社会保险。

4、断缴社保,取出钱来

假如社保的缴纳还没达到十五年的,但又不想再继续补缴,那么用户可以申请退保险。但退休后就不会享有到社会保险福利的保障。

5、一次性补缴

只要是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就能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2024(从2023年开始社保新政策出台)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2024年社保新政策出台了吗”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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