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跨省转移有损失吗?(异地转移医保有损失吗?)
社保跨省转移可能有损失,各省计算社保的方式、规定的 社保缴费基数 和缴费比例可能不一致,会存在损失。但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的转移一般无损失,其他保险例如医疗保险的转...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社保跨省转移有损失吗”的应用场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社保跨省转移有损失吗?
社保跨省转移可能有损失,各省计算社保的方式、规定的 社保缴费基数 和缴费比例可能不一致,会存在损失。但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的转移一般无损失,其他保险例如医疗保险的转移可能有损失。《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保跨省转移有哪些具体的损失?在不同省份缴纳社保,转移和不转移社
社保转移个人部分没损失,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一起转移走。转入省会按当地缴费基数和你实际缴费基数比例核算养老金
不同省交社保,不转移没办法累计到一起,退休时候没转移进来的个人账户不计算,对个人领养老金、享受医保报销肯定有影响
为什么会有人说跨省转社保很亏,跨省转移需要怎么办手续
为什么会有人说跨省转社保好亏啊
在外地工作的人一般社保也是在外地缴纳。因此后期这部分用户在返乡时,肯定会考虑到将自己的社保一并转回家乡。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很多都是属于跨省转移,也有很多用户说这种做法保是很亏的,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关于“跨省转移社保很亏”这个说法,其实主要很多用户的顾虑是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上,一般用户是从大城市将社保转回小城市,那么日后在领取养老金时,则只能按照小城市的养老金标准进行领取,因此对于用户来讲是不划算的。另外不同的城市医保想报销也是会有所不同的,因此很多用户会讲,跨省转移社保是很亏的。
社保跨省转移需要怎么办手续
虽然大家都知道社保是可以进行跨省转移的,但是还是很多用户不知道跨省转移社保到底要怎么办理,今天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下跨省转移社保的具体办理流程。
1、用户需要在原参保地办理社保关系的暂停,并在原社保缴纳地开具社保缴纳的相关凭证;
2、用户在现参保地按照要求缴纳了社保之后,可以由自己的现工作单位或者是自己本人向当地的社保中心提出社保转移的申请:
3、一般申请提交后,新社保会对用户的转移申请进行15个工作日的审核,审核通过后,现缴纳地的社保中心会向原社保中心发出同意接收函;
4、原社保缴纳地在接收到同意函之后,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中心会在15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办理好社保转移的相关手续;
5、新社保缴纳地在收到对应的社保转移关系及资金之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最好的完结手续,手续办理完结会对用户进行对应的通知,社保转移即办理成功。
异地转移医保有损失吗?
法律主观:
办理 医保 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 医疗保险 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 医疗费用 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医保跨省转移 编辑本段 从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暂行办 法规 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 农民工 ,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 编辑本段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身份证 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 社保 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医保转移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转入,二是转出。对于医疗保险的转移工作来说,这两个方面我们都要了解。毕竟两者之间的办理流程也有所不同,下面根据这两种不同情况的办理流程给大家做个介绍。 一、转入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携带资料 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携带资料 a.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转出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养老保险跨省迁移,会不会产生损失和风险呢?
养老保险跨省迁移,会不会产生损失和风险呢?
社会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以后,会有怎样的风险与损害呢?社会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转移则意味着大家在本省区以内不再继续参与自已的社会养老保险,那样就意味着自身缴纳社保地址也产生了变动,事实上对自己将来所获得养老金待遇的领到地区可能还会产生一定的转变,由于依据我国属地化原则的要求,在一个地区累计缴费年限做到10周年纪念之上,那样可以选择在这样一个地区来办退休。
显著你假如说个人社保转移以后而且也是跨地区转移,那对于你将来领取养老保险地点,可能发生一个转变,这是一个危害,再者就是跨地区转移,由于每个省区和各个省区中间它这一社会养老保险并不一定是统一的,所以说你不仅要转移这一社保关系,还需要转移自已的社会保险基金,所以说在转移的过程当中,你完全把自己的社保关系从这个称号转移到此外一个身份,它跟这个本省转移是有一个不同类型的差别的。
可是对自己来说不会产生一切损失影响的,毕竟你曾经交了的累计缴费年限,无论转移到任何一个地区,一切一个身份全是可以给你正常累计计算出来的,那样未来是可以正常进行计算你退休养老金待遇,所以说对个人损失而言,基本上就是没有任何危害,只不过是便是不同类型的地区,它社会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不相同的,因此未来所取得的退休养老金工资待遇啊也是稍微不相同的。
当然对于大家而言,跨省区转移更需要一定要及时转移,由于你已经离开原所在单位,所以说及时地把自己的社保关系将原所在单位转移到原的缴纳社保地区来接着缴纳社保,那样的话针对以前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可以起到一个再次积累的功效,假如说不可以正常转移自已的社保关系得话,那样非常明显大家最后就没有办法积累以前的缴费年限,那样对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也会产生一个比较大的危害,所以说特别是对于跨省区转移及时地转移社保关系对于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
因为自身跨省区转移相对而言便是非常麻烦一些,有或许你退出这个地区以后,未来都不会返回这一地区,因此离开所在单位之后及时地转移个人社保这份工作是一定要完成。已经被未来,那样自已的累计缴费年限可以正常累计测算,自然未来假如再必须转移自已的社保关系了,挺有可能也会要跑到这些原先的工作中地区,那样周车工作再加上你的一个交通出行成本费,实际是划不来的,所以说离去所在单位之后及时地转移对自己来说是有很大益处。
那样转移进行个人社保以后,针对自己来说就没有什么损失和严重影响,自然转移到原的地区后又还可以继续缴纳社保,那样对你而言以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你日后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可以合拼累积到一起来计算出来的,这一点是完全没问题的。
社保转来转去会不会有什么经济损失,转还是不转好?
社保转移不会有损失,不转移会有损害自己的利益。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好了,今天关于“社保跨省转移有损失吗”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社保跨省转移有损失吗”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