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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连带担保最长期限是二年吗?)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类型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没有具体期限,主债权有效,担保物权就有效。如果保证提供的,按约定期限担保,没有约定期限的,担保期限是主债权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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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连带担保最长期限是二年吗?)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类型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没有具体期限,主债权有效,担保物权就有效。如果保证提供的,按约定期限担保,没有约定期限的,担保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担保人怎样追偿债务人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利;

3、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利,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4、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5、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6个月还是2年

担保的期间是六个月。保证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br〉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这二年为除斥期间。〈br〉

根据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可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br〉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br〉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br〉

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br〉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b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br〉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br〉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br〉

担保人担保几年过期?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_抵押权存续期间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担保人几年后失效

法律分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担保行为的人;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所约定的内容,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还清所借的债务时,担保人则要按照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一般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承担着相同的的责任,国家机关单位、或者以公益为目的性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一些职能部门的人员不可以成为担保人人,但是,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几年失效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年限一般是按双方约定的年限,一般担保期限是约定为到期后两年之内的,农村信用社基本采用的是连带责任担保,要是没约定的,根据 《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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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信用社贷款适用对象: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行政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2.办理信用社贷款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由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来决定农户信用等级。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银行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金额。

3)额度检测完毕时,为成功可允许发放对象,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定期还款。

3.社团贷款

1)借款人是社团贷款牵头社的入股社员,在该社开立了存款帐户。

2)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4)能够提供有效的保证或动产、不动产、权益抵(质)押。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比较简单的,只需要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对贷款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担当别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担保人了。

连带担保最长期限是二年吗?

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二年

通俗的讲,划线部分的内容是: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长短

具体解析:

1、 在对保证期间无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6个月。

2、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这种情况保证期间是6个月。

举例,甲借乙1万元,借款期限从2019年6月3日起至2010年6月2日止,丙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

若,约定保证期间为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日(等于的情况),或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5月1日(早于的情况),则视为没有约定,这两种情况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3、 若约定保证期间至本息还清为止,也视为约定不明,但这种情况的保证期间为2年。

律动的音符,萦绕于耳边,丝丝缕缕,似暖阳呢语又如清风摇曳,每一份感情都不是一路平坦的,也有风雨也有荆棘,也有伤害也有泪滴,因为彼此真正的在意,才有不经意的自私,因为彼此害怕着失去,才有原谅后的珍惜,真正的感情,不是不吵不闹而是吵闹后依然在一起,不是没有心痛,而是心痛后学会如何相处相依,心动只是一时的美丽,心懂才有一生的不离不弃,抚思漫游,看枯梗残叶,在风中茕茕孑立,曲卷消香,把落寞的景致,在几许青墨绿意里,敛了一池的风雅和禅意,宁静的轻柔的诗意的弥漫,欣赏这清幽婉怡的意境,就像看如莲的青字,落在柔软萱白的素笺上,所念所想落墨别有洞天。

赏青衣江岸边,迎风招展的雾松,犹如白发魔女,微风中飘飘欲仙,观西雪蓑,祈愿来年风调雨顺,如意吉祥的寓意,眺望雪域高原,珠穆朗玛峰白雪皑皑,风光无限,雅鲁藏布江把春夏秋的真诚一起化成最美好的祝愿,流淌到祖国的大江南北,捧一朵朵天山上的雪莲花,撷一颗颗南山的红豆,寄给有情人,作为纯洁爱情的定情物,采一片片含羞的红枫,赠一株株傲霜铿锵的菊花,祝福冬日温暖开心,幸福甜蜜,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沐浴灿烂的阳光,祝事业蒸蒸日上兴旺发达,袖手水岸,酝生古韵的诗意,伫立在残叶清冽的烟波中,执手相看,岁月花间遇见阳光,千万花事,都有别样的红,唯卓尔不凡的花,风干了缱绻,素心也会沉静尘世苍茫,风月浸霜,红尘烟雨红妆,独绽寒枝,残迹留香,几许沧桑,留一径傲骨欣慰心绪。

秋已深,凋花卸了红妆,秋水寂无波澜,孤情瘦意,墨染了一池碎影,弦念清凉,昨日绝色的倾城,清寂安放,一缕遗落的幽香,沉淀了浮华,把寂色的种子,暂且隐藏在波下的青苔里,待冰雪融化,再度重逢,一池碧水之上,白莲朵朵,那开榭有度的风雅,便植在了心上,或许给心境涂上素色的画意,凋零才会有柔曼的诗韵,临风看浅黛

民法典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连带担保最长胡枝期限二年。连带担保,指旅做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个要求履行债务或承担债的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拆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担保有效期最长是多少

担保期限最长为两年。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责任期间将延长两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

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责任期间届满,担保人责任免除,不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获得二年的时效保护期间。

对于六个月的规定,是指没有约定担保责任期间的,给予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主张,则担保人同样免责;如果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期间终止,重新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总结:关于担保有效期最长是多少这个问题,担保期限最长为两年,担保合同的有效期规定大家需要进行详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担保人来说比较重要,我们需要在有效期内承担担保责任,一旦担保合同无效了那就失去了法律的保障,这点需要弄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担保人要担一辈子吗?

担保人要担一辈子吗

担保期间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为2年吗

担保人 承担责任的期限应当由担保人和 债权人 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期限为两年,则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就为两年,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应当是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 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 债务 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 债务人 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多少年会失效,按担保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自主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

1. 合同约定保证人担保期限的,依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没有明确的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债务到期后6个月。在保证期间,债务人未确认保证人的相应责任,保证期间届满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先于主债务履行期间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未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务人还不起钱,担保人要一辈子承担责任吗

担保人 提供保证担保的,不需要担一辈子,担保期间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依照《 民法典 》的相关规定执行。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 债务人 不履行到期 债务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担保物权 的情形, 债权人 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6868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 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连带担保最长期限是二年吗?)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民法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为2年吗”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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