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香港公司名称的注册要求)
一、在香港成立公司的条件:1、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或董事;2、所有股东必须超过18岁;3、所有股东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元港...
一、在香港成立公司的条件:
1、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或董事;
2、所有股东必须超过18岁;
3、所有股东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元港币(无需到位);
5、在香港能提供注册地址(实际可看的办公区);
6、有限公司法定秘书。
二、成立公司的步骤:
(在快法务平台注册会得到服务商提供的文件模板)
1、公司名称,英文名全拼的LIMITED结尾,中文有限公司结尾
2、股东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股东比例和董事人选,如一人可以兼任股东和董事
4、注册资本数额(一般按一万港币注册即可,不需要验资到位,证书上也不体现注册资本的数额)
5、公司设立相关人员的签字扫描件
香港公司成立交付客户的资料:
1)公司注册证书(相当于国内的营业执照)
2)商业登记证书(相当于国内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3)NNC1文件公司成立文件、)
4)公司章程(9本)
5)公司印章(1枚钢印,1枚原子章,1枚条型签名章(银行支票盖章用))
6)股票本
7)董事会议记录册
8)绿盒
9)CPA文件
10)公司管理相关文件
以上就是蓝箭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香港注册公司的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在香港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拓展阅读
香港公司名称的注册要求
公司名称反映了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与许多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样,在香港成功成立公司的第一步,是调整香港公司名称的规定。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会为你提供一些有用的指引,帮助你选择香港及非香港公司的公司名称。
香港公司名称的要求
香港本地公司及非香港公司注册公司名称,须遵守不同的规定。让我们来看看香港公司名称的主要标准:
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就香港本地有限公司而言,建议的公司名称须符合2014年3月起生效的有关指引所规定的注册条件。
香港公司注册时可使用英文名称,也可使用中文名称。但请注意,公司名称不接受英文字母与中文字符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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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名称必须有一个结尾词,代表其业务性质。例如,如果你想注册一个英文公司名称,你必须把“Limited”作为名字中出现的最后一个词。请注意,虽然&34;是&34;的简称,但在香港的英文公司名称不可以&34;结尾,而只能接受&34;。
同样,中文公司名称也需要以 &34;结尾。
此外,中文公司名称应遵循以下进一步要求:
- 名称须以繁体字书写;
- 这样的汉字应该存在于《康熙字典》或《辞海字典》中;
- 此类汉字应采用 ISO 10646 国际编码标准;
- 此类汉字如果更改并保留为简体字版本,将被视为不合适,可以拒绝注册。
公司名称限制
香港公司不得自由选择注册任何名称,必须受以下限制:
公司名称必须是唯一的
《公司条例》第 100 条 622规定了公司名称不予注册的具体情形。特别是任何与公司名称索引中可以找到的名称相同的建议名称;与另一法人团体的名称相同;或被处长认定为冒犯或违反公共利益的,将被拒绝。此外,该名称不应是已在香港使用或保留注册的名称。
问题可能是“我如何知道我想要的公司名称与另一个相同?”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11(6)条,公司名称如包含下列词句,可被视为与现有名称“相同”:
- “and” 和 “&”
- “Hong Kong”, “Hongkong” 和 “HK”;
- “Far East” 和 “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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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况下,拟定的公司名称必须在注册前获得注册处处长的事先许可。此类情况包括:
该名称可能会让人联想到它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上述任何一方的任何部门/机构有任何联系。此类词的示例包括“部门”、“政府”、“委员会”、“局”、“联合会”、“理事会”、“权威”等。
该名称包括《公司(公司名称中的文字和表达)令》(第 622A 章)中规定的限制性文字或表达。
公司名称中的限制用语:商会;街坊;征收; 储蓄;旅游局;旅游协会;相信; 受托人;或中文版受托信托旅游协会旅游发展局商会街坊征费
该名称与处长根据《公司条例》第 108、109、771 条或前身条例第 22、22A 条指示更改的名称极为相似。如果注册服务商认为该名称具有误导性或冒犯性含义,则可能需要更改名称。
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麻烦,强烈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听取注册服务商的建议,例如姓名类型。此外,同意使用此类名称的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提交给注册处新公司科的正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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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香港公司的公司名称
对于非香港注册的公司,命名要求可能略有不同。非香港公司受《公司条例》Part XVI 规管。法例第776条规定,所有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的非香港公司,必须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向注册官申请注册。
一般来说,在注册这些外国公司的名称时,申请人应该注意两个概念。根据《公司条例》第744条的定义,它们是:
- 国内名称是指在其注册地注册的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是已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本地名称或翻译的本地名称。
以下是注册非香港公司名称的主要要求:
- 国内名称的语言: 用于在公司注册处注册非香港公司的本地名称应为拉丁字母或中文字符。
- 国内名称的认证翻译:如果国内名称不是上述公认的语言,则必须在注册申请中包含该名称的英文或中文或两者的认证翻译。
- 繁体中文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处只输入繁体中文公司名称。任何翻译成中文但简体字的国内名称将被拒绝。
注册成立后更改香港公司名称
香港有限公司可按以下程序更改公司名称:
- 通过特别决议以在公司成立后更改公司名称。
- 在决议通过后 15 天内,通过电子版或纸质版向注册服务商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表格 NNC2 )以及所需费用。
- 如果所有需要的文件都符合程序法规,则将签发更改名称证书。
-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无需向注册处提交特别决议的副本以及与公司名称变更相关的章程变更通知/公证副本。
就非香港公司而言,本地名称的任何更改只有在公司于更改日期后的一个月内向注册处提交 NN10 表格连同更改的详情时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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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选择合适公司名称的技巧
选择公司名称是任何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先决条件。然而,本地有限公司与在香港的外国公司之间的合资格公司名称有若干规定。申请人必须了解香港法律规定的命名要求、限制和程序的来龙去脉。
以下是对申请人在选择香港公司名称过程中的一些有用建议:
- 通过公司名称生成器获取香港公司名称的想法。
- 注意公司名称限制,以正确格式提出名称。
- 申请前,先检查拟用的名称是否可供公司注册处使用。
- 通过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或公司查册流动服务进行公司名称查册,以避免名称重复。
除了命名公司外,在香港开展合法业务还需要完成更多步骤。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香港公司注册的详情,欢迎一起沟通和交流。
以上就是关于在香港成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香港公司名称的注册要求)的所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