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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

1.停车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社区停车收费标准最新规定: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最高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每车每月70元。临时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按2...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理解。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停车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

停车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停车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社区停车收费标准最新规定:

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最高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每车每月70元。临时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24小时内)最高收取10元。

2.普通住宅小区业主拥有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3.住宅和非住宅小区,住宅业主按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非住宅业主按市场调节价收取。

二、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而设立或者消灭财产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第七十四条在建筑物区分中,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在建筑物区分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占有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三.住宅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1.《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归属采取了“约定所有权说”的观点,即在现行法律对车位、车库的归属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只要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建设成本不计入住宅商品房等车库的成本,而地下车位的面积不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物业。

2.《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立在地上、地下或者地上”,最终确立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地上、地上、地下不同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在建筑物区分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占有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国防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投资民防空项目;人防办空作品通常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利润归投资者所有。

实际上,停车收费标准并不是国家法律体系统一规定的,但停车收费标准是有上限的。停车费直接交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各物业公司可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停车费的收费标准。然而,每个社区的停车位可能无法满足社区业主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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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停车收费标准

小区业主停车费收费标准:

1、一般临时停靠车辆,不超过一个小时的不收费;

2、超过一小时的,每小时费用为10元至30元;

3、连续超过24个小时的,费用也不会超过150元;

4、如果是小区业主车辆的,不应当收取停车费用;

但法律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小区停车场要如何收取费用,一般是按市场调节价收取,也会受小区地理位置以及开放程度的影响。

小区业主办理车位过户注意事项:

1、办理车位送件时,买方必须提供与车位同一小区自己名下的产权证,因为车位按照规定只能卖给本小区业主;

2、办理车位出件时,房主一定要提供一手车位原值发票,该发票若没有,需到开发商处去补开,不能到房产局档案馆调档(如果房主买的也是二手车位,房主在发票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到档案馆调档);

3、有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是70年使用权,这样的转让就无法过户,也不存在税费,卖方与买方签署车位转让协议并到物业更改****,卖方将车位合同与发票转交买方即可;

4、一般情况,车位分产权车位和使用车位,产权车位则按照上述缴纳相关税费;非产权车位和房子是捆绑的,房子过户后,按地下室的方式更名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

小区停车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一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每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北京市小区停车收费标准2022

1、道路停车,一等区每小时收费10元(第一小时后每小时15元),二、三等区分别为6元(第一小时后每小时9元)和2元(第一小时后每小时3元);

2、越野露天停车场,一类区域每小时8元,二类、三类区域分别5元、2元;

3、修建公共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一等区每小时6元,二等区和三等区分别是5元和2元。以15分钟为时间单位,如果少于15分钟,则计为15分钟。

以下情况属于共享车位:

1、根据国家法律或地方政府规定,车位应免费交付给业主的,小区规划中已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修建车库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2、占用业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3、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经考虑了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建地下车库成本在住宅开发成本内的车位。

一、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一枚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二、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小区物业停车收费标准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关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1、《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事实上,停车费的收取标准也并不是由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只不过,国家对于停车费的收取标准是有上限的。停车费都是直接交给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物业公司都可以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只不过,现在各小区的停车位可能都难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实际需求。

停车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

今天关于“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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