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外借开药,导致理赔被拒,怎么办?这样做还有可能挽回(被拒绝了以后该怎么办呢?)
医保卡外借,是个投保过程中“老大难”问题,很多朋友都有这三个问题: 投保时需不需要告知? 告知了能不能通过核保? 不告知的话以后理赔会不会出问题...
老太保外就医被拒该怎么做的今日更新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它反映了人们对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今天,我将和大家探讨关于老太保外就医被拒该怎么做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感受它带来的高品质生活。
医保卡外借开药,导致理赔被拒,怎么办?这样做还有可能挽回
医保卡外借,是个投保过程中“老大难”问题,很多朋友都有这三个问题:
投保时需不需要告知?
告知了能不能通过核保?
不告知的话以后理赔会不会出问题?
保哥2018年的时候就曾经写过一篇推文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
保哥的观点是:
1、单纯药房买药,不影响;
2、门诊写病历开药,会影响;
3、外借医保卡产生住院记录,一定影响。
1、单纯去药房买药,用的是个人账户里的钱,不违规,也不犯法,想给谁买就给谁买,买的药物虽然社保卡里有记录,但只是“消费记录”,不属于“医疗记录”,只能作为保险公司的调查“线索”,而不能作为拒赔的诊疗证据。
2、门诊写病历开药,现在都是“电子病历”,是会保存在医院的系统里的,门诊开处方药,都要写相应疾病的,例如下图就是一位朋友曾经给父母开心脑血管药物,后来查询当时的记录,大夫就写的“心悸、脑梗死”。
这样,肯定会对这位朋友自己的保险产生影响,因为现在的电子病历都是永久保存的,保险公司很容易查到,万一将来这位朋友也罹患心脑血管方面的疾病,这份记录,就会让他“百口莫辩”!
3、住院记录是最严重的,不光会被保险公司作为理赔的依据,而且还涉嫌违法,金额过大的话,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现实中,大多数情况是第1、2种情况,针对第二种门诊开药的情况,如果已经存在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除了以后不再外借使用,已经存在的记录是无法从医院消除的。
那怎么办?这辈子都买不了保险了吗?买了保险也不会理赔吗?
不要慌!不要慌!还是有办法解决的。
保哥找到一个实际法院判例,其中对于此种“医保卡外借开药”的责任认定,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参考。
一、事件经过:
2017年1月20日,52岁的Z先生,给自己投保了一份XX人寿的健康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保险期间是保至80周岁。
2018年1月2日,Z先生因头痛、头晕入院,
1月4日,Z先生进行了头部CT扫描,影像诊断为:“左乳突后方颞枕交界占位:表皮样囊肿?幕上脑室扩大。”
1月5日,医生为其施行了左CPA开颅肿瘤切除术。
1月10日出院,出院诊断为:“1、胆脂瘤?(颞枕交界处占位性病变,左侧)2、脑室扩张。3、糖耐量受损”。
1月11日,病理诊断为“角化物及增生的纤维结缔组织,胆固醇性肉芽肿形成。”
胆脂瘤又称表皮样囊肿、珍珠瘤等,是一种源于异位胚胎残余组织的先天性良性肿瘤,好发于脑部和耳部。
根据健康无忧重疾险条款的约定,胆脂瘤属于“良性脑肿瘤”的保障责任,只要实施了开颅切除手术或者实施了放射治疗,就可以获得赔付。
于是出院后,周先生就向保险公司提出“良性脑肿瘤”理赔申请,经过理赔调查,保险公司发现两处“拒赔点”:
1、出院诊断中所写的“胆脂瘤?”是个问号,病理报告中是“胆固醇性肉芽肿”,
因此保险公司认为“未达到良性肿瘤的赔付标准”。
2、在保险公司的调查中,Z先生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多次在北京市丰田区南苑医院就诊,据调取的医院病历显示:
从2011年5月3日到2012年12月18日期间,Z先生被诊断为2型糖尿病、高血压、高脂血症、上呼吸道感染、头痛、脑血管供血不足、肺部感染、脑动脉硬化、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脑血管造影后脑血管痉挛、慢性肾功能不全等病症,并开具了相应药物。
保险公司认为Z先生:投保时故意不如实告知。
基于以上两点,保险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以故意不如实告知和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金赔付标准为由拒赔,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二、Z先生的申诉:
针对以上两点,Z先生又给出了相应的解释:
1、胆脂瘤?OR?肉芽肿?
2018年4月18日,医院为Z先生出具了病历更正说明,将出院诊断更正为确定诊断胆脂瘤。
医院也给出了更正的原因:
“①?因为出院时病理报告尚未回报,因此主治大夫写了个“?”。②病理报告中的“肉芽肿”为描述性,结合临床及影像表现,符合胆脂瘤诊断。”
2、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诸多疾病
Z先生称2011年至2012年期间是岳母使用他的医保卡医院开药,Z先生本人不曾患有高血压、高血脂、脑梗塞等疾病。
Z先生还提供了一份在仁和医院进行的体检报告,日期显示为:2017年1月22日,是在投保后的第三天。
体检报告中的异常情况有:超重、血小板计数(PLT)偏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偏低。并未显示有高血压、高血脂、脑梗塞等。
三、法院判决:
根据这些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险,Z先生起诉至法院。我们来看看法官的判词:
判决书
本院认为,原、被告订立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
一是原告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二是原告是否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一、关于原告所患疾病的问题,虽然2018年1月11日的病理诊断为“角化物及增生的纤维结缔组织,胆固醇性肉芽肿形成。”但是,天坛医院于2018年4月18日出具了病历更正说明,将出院诊断更正为确定诊断胆脂瘤,并说明了更正原因。本院认为,根据更正后的诊断书可以确定,原告被确诊为胆脂瘤。胆脂瘤属于良性脑肿瘤,且原告实际进行了切除手术,故原告所患疾病属于保险条款的理赔范围。
二、关于原告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被告依据原告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多次就诊的记录主张原告患有高血压、高血脂、脑梗塞的疾病,并据此认为原告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原告对此不予认可,称曾将医保卡借给岳母程XX去医院开药。本院认为,从原告提供的体检报告可知,原告在投保本案保险的同一时期,曾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原告并未患有高血压、高血脂、脑梗塞的疾病。结合自2012年12月以后,再未查到原告医保卡上有因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的就诊记录的事实以及程XX的诊断病历,本院认为,被告主张原告不如实告知证据不足,故被告应当对原告所患疾病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周XX保险金20万元。
总结分析
我们从这个实际法院判例中,可以基本了解法院对于此类“理赔纠纷”的司法尺度:
我们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在“同一时期内不存在病历中所记录的那些“既往症”,同时还能够提供“医保卡外借人”同时期的“相似既往症”的证据,这样大概率能够获得法官的采信,洗脱自己的“不白之冤”。
当然,这些证据材料,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在最后的诉讼阶段,才能由法官做出判断,而要想在投保时就获得保险公司的认可,恐怕很难,因为保险公司要对此作出准确甄别的成本太高。
在投保前要甄别被保险人的“医保卡外借”是否真实,是一件费时费力效率极低的事情,所以保险公司一般不接受“医保卡外借”的核保申请。
因此,保哥对于已经存在“医保卡外借”开过心脑血管病、慢性病药品记录的同学的建议是:一定要保留好自己同时期,或者此后时期的体检报告,以及其他一切可以证明自己同时期是“健康之躯”的诊疗证明。
并且做到“悬崖勒马”,从此医保卡不再外借!
2019河北保外就医公示
8月12日,有媒体报道说,河北省滦平县85岁村民李淑贤因举报他人非法毁林,以及滦平县国土资源局滥用职权、包庇纵容,遂逐级到镇、县、市级信访单位反映问题,未果后多次上访至北京,最终被捕入狱,被判刑2年半。服刑期间,85岁的李淑贤两次腰椎骨折,每日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其家人因此向李淑贤服刑的河北省女子监狱申请将李淑贤保外就医,遭到拒绝。家人转述称,监狱方面的理由是李淑贤犯寻衅滋事罪,不能保外就医,而且暂时也没有生命危险。记者致电李淑贤服刑所在的河北省女子监狱第十七监区,询问李淑贤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的原因,监狱方面不予答复。
河北监狱回应:
日前,有媒体曝出“八旬老太获刑两年半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的消息。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已关注此事。经查,此报道涉及我省女子监狱在押罪犯李淑贤。
罪犯李淑贤,女,1934年12月1日出生,河北省滦平县人。2016年11月18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刑期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止(其中被指定监视居住114天,折抵刑期57天)。2016年12月16日被送押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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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外就医的家属有权拒绝治疗吗
家属不能拒绝保外就医。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被拒绝了以后该怎么办呢?
1、调整心态、释放心情。
因为表白了一个人被拒绝了就痛苦不已,这是对自己的健康很不负责任的。表白被拒这是事实,是无法改变的,但我们能改变我们对待这件事的态度,调整我们的心情。不要只关注眼前这个你朝思暮想的人,还有很多爱你的人默默在背后关注你。不要只盯着一个人不放,而是要放开眼界,接触比这个人更好的人。
2、不要再联系对方。
如果对方在你表达心意后,拒绝了你,并且对你态度很不好,各种恶言相对,那么这种人可以不用理她了。因为这种人为人处事也不好,就算和她在一起之后,你也会处处处于比她低一等的地位,处处觉得你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很难发现你的好。 更不可能会对你多好,两个人会很容易闹矛盾,生活自然也就不会愉快。喜欢一个人没有错,但是不能喜欢错的人。爱一个人也要爱得有尊严,人的一生没有谁是离不开谁的,也没有规定谁是要为谁服务。一生不长不短,要活出自己的姿态来,才不枉此生。
3、打开心结,继续做朋友。
如果是相处很久很好的朋友,因为你的表白而让关系变得尴尬,你也不要马上放弃。可以继续选择与对方做朋友,但是不要透露出你对对方还有企图。可能像往日一样嘻嘻哈哈那样的好日子不再,但是你可以重新以一个普通朋友的身份与对方接触,她也不好拒绝你的友情。如果跟对方不是朋友,也可以趁着表白这个机会让对方认识你,成为她的朋友。
4、了解你在对方心目中的形象,分析失败的原因。
你以为自己在对方心目中很优秀,可能对方根本就不把你当一回事。第一印象不可能被打破,但是可以在平时提升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形象,成为对方喜欢的人。分析自己的缺点,自己失败的原因,到底是自己不是对方喜欢的类型还是对方不了解自己,是对方对自己没有感觉还是自己的年龄、财富等指标没有达到,对症解决,不要盲目处理。
5、化悲愤为动力,提升个人魅力。
一次表白失败并不代表自己就一无是处了,表白失败后更要调整心态,更加自信,通过学习而提升自己,提高自己的个人魅力。无论是外在的穿着打扮还是内在的修养气质,都会给自己加分,让你受到更多异性的青睐。表白失败一定是自己不够对方的标准,不够优秀,不断提升自己的同时也要学习与异性相处的技巧,相信你一定会遇到一个欣赏你的人。
所以被拒绝之后,不应该一直停留在失落的这个阶段里,而是要奋起,完善自己,以最好的姿态,在对的时间里等待那个对的人出现。
判刑后监狱拒收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被监狱拒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院判一年半因有病看守所拒收怎么办?
法院判一年半因有病看守所拒收,拒收的话那就是保外就医或者监外执行,这个会反馈回法院,法院会决定的。也有可能送到医疗条件好的监狱服刑。
法律分析
嫌疑人进所之前要进行健康检查,有几种情形是拒收的,比如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有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发生危险的等等。以上情形拒收是合情合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嫌疑人合法权利以及保障看守机关的安全。看守所是羁押场所,是关押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地方,比如盗窃犯、抢劫犯、杀人犯等等。法院是审判机关,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等。如果上述情形确实存在的,法院必须要认可执行,可以通过如下办法解决: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重新办理取保候审,不予羁押。对于确需逮捕但又存在上述无法收押情形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在自己或指定居所进行,不能外出,直至判刑。实践中,该种方法不常用。对于第一种办法,待法院判刑后,评估其是否具备收监条件,能服刑的收监;不能服刑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监狱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买了保险,在理赔的时候,被保险公司拒赔该怎么办?
有以下方法
1、 与保险公司协商 保险公司给你拒赔了,这并不代表是结果不可以“逆转”的,如果你对理赔结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和保险公司协商和申诉,表达你的理赔诉求、对保险公司处理结果的看法,以及针对拒赔理由提供你的证据和依据。如果真的是拒赔不合理,通常保险公司也愿意友好协商,消除纠纷的,这是自行解决争议比较省事的办法。 2、向银保监部门投诉保险公司 12378是中国保监会建立的统一维权服务专线,官方+专业+及时+有效,只要消费者提供有力有效的证据,银保监会肯定是站在消费者这边的。 一旦意见被采纳,保监会和保监局会对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发出警告,并进行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帮助消费者追讨相关经济损失。有网友就表示,自己给12378投诉后,保险公司立马致电过来主动示好。 保监会每年都会发布各大保险公司的投诉数据,综合下来,如果保险公司排名不好,这对于公司的后续发展可是不利的,所以保险公司肯定是最怕消费者向保监会投诉。 3、起诉保险公司 如果通过上述方法,纠纷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不得不考虑打官司了,毕竟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解决保险理赔纠纷问题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被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自己不会处理怎么办? 保险和法律相当专业的事,大部分人往往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来判断拒赔合理性。这时,求助专业人士是最佳的选择! 找到具有实务经验的保险律师,将自己的案子被拒赔情况如实告知律师,律师则能够很快地从保险合同、理赔规则、医学、法律等多方面综合判断,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如确属合理拒赔,那心中有数也能够坦然接受;如属不合理拒赔或者存在争议点,用户则可以及时应对维护权益,不至于错过维权索赔机会。
希望能帮助到你
保外就医被邻居知道怎么办
解决如下:
1、要冷静确认邻居知情,只是猜测和传言,就不必引起过多关注,保持冷静应对。
2、确实被邻居知道,可以说一些和疾病的谎言,转移注意力。
3、邻居打听原因,可以委婉地解释,并主动求情,让邻居理解自己的处境,避免矛盾的产生。
4、平时与邻居的关系要保持良好,减少对方的质疑和揣测,理解和支持自己。
好了,今天关于“老太保外就医被拒该怎么做”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老太保外就医被拒该怎么做”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