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低收入人口包括哪几类对象)
认定标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即农村家庭收入高于4830元/人·年,低于7245元/人·年的家庭;城...
我很了解如何认定为低收入家庭这个话题,并且可以为您提供一系列的信息和建议。请告诉我您需要了解什么。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即农村家庭收入高于4830元/人·年,低于7245元/人·年的家庭;城市居民家庭收入高于630元/人·月,但低于945元/人·月的家庭)
有下列负面清单之一的,不认定为城乡低收入家庭:
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含债券、股票、基金)的总值人均超过当地低保年标准1.5倍的;
家庭成员名下有非生产经营且价值超过当地低保年标准1.5倍的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普通摩托车除外)、船舶等;
拥有2套(含2套)以上产权住房(不含农村民宅),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家庭成员名下有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等)的;
家庭拥有黄金、首饰、收藏品等高值物品的总价值人均超过低保年标准1.5倍的;
家庭成员拥有企业、注册公司且一年内有纳税记录的;
其他县级政府或民政部门规定的有关情形。材料齐备的
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其所属的社会救助机构或核对机构具体负责认定办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民政办负责本辖区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复核工作。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每年4月和10月为认定受理月。
低收入家庭认定以家庭为单位,由本人、亲属或者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在收到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材料齐备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初步认定意见和相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认定结论。认定结果作为教育、人社、住建、医疗保障等部门实施专项社会救助的依据。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有效期为1年。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各省市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有所差异,此处以北京市为例:家庭经济状况认定范围包括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申请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家庭拥有应急之用的货币财产总额,2人及2人以下户家庭,人均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2倍;3人及3人以上户家庭,人均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法律依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七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按照不同救助项目需求和家庭支付能力确定。
第八条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第九条 家庭成员按照国家规定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以及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
北京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 (一)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二)家庭财产认定标准。 1.家庭拥有应急之用的货币财产总额,2人及2人以下户家庭,人均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2倍;3人及3人以上户家庭,人均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期间,出现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变故等突发情况,家庭财产发生异常变化的,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处置办法。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低收入家庭标准是由市或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每年公布一次,各地市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法律依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关于印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通知》 第六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直辖市、设区的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低收入人口包括哪几类对象
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临困户、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人口、其他低收入人口。
1、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2、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领取者所要求的人均收入,但由于没有享受低保领取者可以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实际生活甚至比低保户还要困难。
3、临困户:为妥善解决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这部分人群指在特定时期内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4、特困人员:包括特困供养人员、特困救助人员等,是指因疾病、残疾、年老等原因,无法自理生活,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
5、防止返贫监测人口:在脱贫监测体系中的边缘户和已脱贫户,以及因病因灾等原因可能导致返贫的人口。
6、其他低收入人口:包括在城市和农村生活的一些经济能力较弱、生活水平较低的人群,如失业者、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贫困人口等。
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
例如,上海地区主要以家庭成员总收入达不到上海地区政府所规定标准的叫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继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居民须有当地正式户口。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民政部表示,低收入家庭的认定,主要是作为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等保障的依据,以后将有望扩大到社会救助等其他保障领域。
低收入农户家庭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每个地方的认定标准都不一样。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例如,上海地区主要以家庭成员总收入达不到上海地区政府所规定标准的叫低收入家庭。一般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确定,认定标准包括家庭人均收入指标和家庭财产指标。
法律依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办法》第四条 核对内容包括:
(一)核对对象的家庭人口及户籍情况;
(二)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
(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婚姻状况;
(四)其他依法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需要核对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期货、债权、公积金、房产、土地、车辆、船舶及其他财产。
长沙低收入认定办理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长沙低收入认定办理条件: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收入标准、需申请专项社会救助的家庭,均可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与社会救助无直接关系的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民政部门可不予受理。
现行长沙低收入标准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每人每月700元,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每人每月600元。现行农村低收入标准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每人每月520元,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每人每月360元。
户主在提交书面申请时,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财产证明;
(三)申请其他专项社会救助的凭据;
(四)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提供户主出具的人户分离的情况说明和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在当地的房屋、收入证明;
(五)自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的凭证;
(六)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提供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收入证明或赡养、扶养、抚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
(七)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八)家庭成员中有重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九)家庭成员中有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的,提供在读证明;
(十)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提供土地(山林、水塘)等生产资料承包或者租赁合同,以及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业收入评估证明;
(十一)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如何认定低收入家庭
在我们的国家,生活虽然越来越好,依旧不乏有些低收入的家庭。那么,对于如何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这个问题,大家是否有所了解呢?下面我整理了一些相关如何认定低收入家庭的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低收入家庭
人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都属于低收入家庭。根据区域情况而定,除了北上广等发达城市以外,一般的地区年人均收入15000元左右为低收入人群。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居民家庭。二、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及困难救助需要哪些材料
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其中,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应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 2.房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因住房拆迁而人户分离的家庭,应提供《住房拆迁协议》; 3.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房产登记情况证明和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承租公房情况证明; 4.公安机动车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情况证明; 5.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补助)等收入来源有效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应提供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申报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供个人参加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的缴费清单; 6.家庭成员所拥有的金融财产(包括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及其他资本投资)凭证; 相信大家看了在对如何认定低收入家庭的具体描述以后,大家对这个问题应该是有了一定的了解了。我除了对这个问题做出回答以外,还对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及困难救助需要哪些材料也做出了相应的阐述。好了,今天关于“如何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如何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