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如果被不怀好意的人捡到做了违法的事情,我应该怎么办?(身份证丢了,被人捡到会有什么后果)
身份证不慎丢失,也不需要过于担心。一般情况下,别人捡到身份证也没有用途。不法分子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干坏事,负责对身份证持证人真实性审查的机构和不法分子承担不利后果...
感谢大家参与这个关于因丢失身份证被他人利用导致自身坐牢,是否赔偿?的问题集合。作为一个对此领域有一定了解的人,我将以客观和全面的方式回答每个问题,并分享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
身份证丢了,如果被不怀好意的人捡到做了违法的事情,我应该怎么办?
身份证不慎丢失,也不需要过于担心。一般情况下,别人捡到身份证也没有用途。不法分子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干坏事,负责对身份证持证人真实性审查的机构和不法分子承担不利后果。丢失后也不排除会给身份证所有人带来一定的麻烦,还是妥善保管为好。
1、丢失之后可补领,不需要挂失
有人不小心把身份证丢失去后,可以拿着自己的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申领一个新身份证。有一些省市也允许跨省市办理。网上有信息说,丢失身份证需要重新申领的,需要办理挂失或者登报声明,这是谣传。
2、被冒用,也不需要担责
需要出示身份证办理的业务,承办业务人员就负有审查持有人与身份证是否相符的义务。如果因审查不严办理了相关业务并带来不利后果的,不利后果由承办业务的机构承担,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丢失后,即便去登挂失声明,也无法排除被不法分子利用。
3、冒用身份证会受到处罚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4、还是要谨慎保管
因丢失身份证,被别人冒用用于贷款、办手机卡、领取结婚的事件,在以前也时有发生。虽说丢失身份证不用承担责任,但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麻烦。
相关事件:
河北女子胡某与未婚夫去领结婚时,发现自己二次“被结婚”,因为不能与两个“前夫”离婚,她也就没法与现在的未婚夫办理结婚。这是由于早些年各地婚姻信息不共享和登记人员审查失误造成了,此事一拖就是两年多,确实给曾丢失身份证的胡某带来一定的麻烦。
大家还是尽管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
身份证丢了,信息被盗用怎么办?
为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2016年10月,公安部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汇集群众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换领新证后的原居民身份证信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和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向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为防止居民身份证被冒用提供了又一重要的辅助核查手段。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已部署部分省市银行营业网点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比对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来看,通过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能够及时发现持证人所持证件是否失效,有效防止冒用他人证件办理银行业务,总体效果良好。
信息被盗用,建议:
1、收集有关证据,向公安部门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民事诉讼,去追责。
根据我国民法体系中关于冒用个人姓名等信息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冒用人以及有责任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申请再审或者提起抗诉。
若你因为身份证被冒用,“被诉讼”“被法人”吃了哑巴亏?建议及时和法院以及公安部门沟通!建议提起申请再审或者提起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身份证信息涉嫌被他人冒用,应该去派出所怎么办
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身份证被人冒用,向值班民警提供具体的信息,协助其做好记录,个人需要保留好报警回执单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扩展资料
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参考资料:
身份证丢了,被人捡到会有什么后果
身份证丢了没有危险。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一千元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身份证被他人拿去非法开户盗刷怎么办
身份证被他人拿去非法开户盗刷,应该立即报警,只有拿去法律武器才能保护自己,任何其他处理方式都有可能耽误时机,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对冒用身份证者的法律责任有详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同时该法还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注意的是,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用证单位负有反复核对人、证一致性的责任,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用证单位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对责任导致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当事人的身份证丢失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挂失并申报丢失补领。如果当事人未及时挂失或者申报丢失补领,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因其管理不善及消极不作为,对损失后果的最终产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就要承担部分责任。
而这种在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也是我国民法所明确规定的。即便是已经及时去公安机关办理了相关手续,也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免责。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无需像以往那样再办理专门的挂失和登报声明。至于被冒用后的相关责任认定,则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被冒用就无须担责,因为在实践中也无法保证当事人不受牵连。
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被别人盗用,造成财产、名誉受损等情况,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相应的渠道向有关部门追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身份证丢失会不会被坏人利用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会被坏人利用。身份证遗失有可能会被恶意利用。但如果被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个人身份证上的照片是防止身份证被冒用的最好标记。不管是去办什么业务或手续,只要相关部门办理人员严格审核,都能识别出来。就算是允许别人用他人身份证代办一些业务,对代办者、对原身份证所有人也有一定要求,不是什么人想代办就能代办,所以一旦出现被冒用问题,一定是审查环节出现了疏漏,应该由冒用者和审查部门担责,身份证所有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好了,今天关于“因丢失身份证被他人利用导致自身坐牢,是否赔偿?”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因丢失身份证被他人利用导致自身坐牢,是否赔偿?”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