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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点了(房产税减半征收政策2022)

自2011年1月起,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税主要征收对象不是广大中低收入普通劳动者,而是高收入多套住房家庭,可以设计较高的累进调节机...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房地产税2024开征最新消息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房地产税2024开征最新消息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关注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点了(房产税减半征收政策2022)

关注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点了

自2011年1月起,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税主要征收对象不是广大中低收入普通劳动者,而是高收入多套住房家庭,可以设计较高的累进调节机制。

与去年一样,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仍未提及房地产税,但这并不代表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被搁置。

3月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十四五”规划面向的是未来5年(2021年-2025年)。

从官方到民间都已形成共识: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

“房地产税是迟早要出台的。房地产税仅针对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外的房屋征收,刚需住房基本不受影响。由于房地产税是对纳税人财产的征税,因此该税征收在纠正当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房价过高。”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表示。过去10年,他一直深入参与房地产税立法讨论、论证工作。

全国政协常委、成都市原市长葛红林建议,通过税收调节和出台房地产税,降低投资购房收益预期,让投资购房回报回归到合理水平,甚至低些。

去年底,中国社科院发布报告建议,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开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社科院是中共中央直接领导、国务院直属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其建议很大程度上会推动房地产税加快实施。

未来5年,房地产税开征会落地吗?

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十年

征收房产税提议最早可追溯至2010年。彼时“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规定,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第一套房不论面积大小,免征房产税;第二套及以上新购住房,人均60平方米以上部分征收房产税。该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居住、且其常住户口在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内的,可并入该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有180平方米免税额度,这个面积基本上可以囊括刚需自住人群,是对刚需人群的免税保护。

10年间,上海市房产税收入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根据上海市税务局1月26日发布的《上海市2020年税收收入统计情况》,2020年上海市房产税收入为198.7479亿元(未精确到个人住房房产税),2011年这一数据为73.662亿元。

“10年间上海房价持续上扬,虽然2020年有过小涨,但整体涨幅保持稳定,房产税在其中是有作用的,但功在根源。”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

今年1月份,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上海市2011年发布执行的这份文件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将继续按照执行。

除了上海,10年前试点房产税的城市还有重庆,重庆征税对象主要是“豪宅”。

2011年1月28日重庆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重庆房产税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税率为: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房产,将按房产价值1%征税;4倍以上,按1.2%税率征税。

当时试点房产税的理由很简单: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今年1月份,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对重庆房产税住房价格标准给予上调。政策明确:2021年重庆主城中心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22106元/平方米及以上住房。2011年,豪宅税的税线为9941元/平方米,10年间涨了122%。

重庆房地产市场一位分析师表示,重庆出台房产税起到了控制高端物业过度投资、打击投机行为的作用,稳定了当时市民对楼市预期;大面积高总价豪宅交易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根据政策规定,重庆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维护,大量公租房推出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重庆房价。

“十四五”时期房地产税会落地吗?

每年两会,房地产税都是一个热词。但在去年及今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房地产税”并未被提及。

莫天全认为,这和当前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如今经济发展承压,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报告没有提房地产税应该也是对当前时间节点的拿捏与把控。”

业界关心的是,2021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房地产税推进速度是否会加快?事实上,去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趋于稳定,高层对于推进房地产税的相关文件及讲话明显增多。

去年5月14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度时表示,按照安排,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同年11月,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十四五”规划辅导读本中发表的《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12月21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亦提出,要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2月23日,刘昆又在《人民日报》发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再次强调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唯一的问题是落地时间。“十四五”时期,即2025年之前,可能会是一个最佳时机。

此前,诸多市场机构预期房地产税将在2020年完成立法,2022年开始征收。后来中美贸易摩擦暴发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一定程度上迟滞了房地产税出台速度。

“当前中国经济已度过最困难时期,预计2021年经济增速将出现大幅回升。在这种情况下,尽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是较为合适的。待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后经济也将完全回归正轨,届时择机征收房地产税风险相对较低。”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张启迪表示。

他认为,目前房地产税征收已基本不存在技术层面障碍。考虑到2021年以后中国经济将逐渐趋于稳定,房企债务风险也将得到有效治理,配合宏观经济政策对冲及房地产税征收机制的过渡性设计,房地产税在2021~2022年完成立法、2023~2024年落地是有可能出现的。征收房地产税是需求侧改革必由之路,不仅有助于抑制金融资源过度流向房地产市场,提升资金在经济中配置效率,也有助于稳定居民杠杆率,增加居民消费。只有切实推动房地产税落地,才能真正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席宋晓梧近日在一次讲话中建议“稳妥开征房地产税”。他认为,目前房价过高,居民房贷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挤占了居民消费支出,城镇居民购房支出占其可支配收入比重由2003年的7.3%上升为2019年的26.7%。为抑制商品房投资行为,在总结一些城市探索房地产税经验基础上,“十四五”时期应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科技,尽快摸清居民住房实际情况,稳妥启动开征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主要征收对象不是广大中低收入普通劳动者,而是高收入多套住房家庭,可以设计较高的累进调节机制。”宋晓梧表示。

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7个城市

产税的六个试点城市是陕西、宁夏、厦门、北京、上海和重庆。据了解,之后上海、重庆开始开征房产税,其中上海房产税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征收对象为试点范围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两套及以上住房。新购住房包括二手存量房和新建商品房,征收对象也包括试点范围内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的新房。

但家庭住房单元数涵盖了征税范围内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拥有的房屋。只要产权人是纳税人,如果产权人是未成年人,就需要法定监护人纳税。税额为房屋市场交易价格的70%,适用税率暂定为0.6%。交易价格低于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2倍的,适用税率暂降为0.4%。

试点城市房产税怎么交?1.在鼓励生育方面,人均应该免。有专家表示,房产税试点城市的房地产税基本可以确定为人均免征额,鼓励生育,家庭多,免征额多。上海的试点面积是60平米,即人均面积在60平米以下的家庭不用交税,超过60平米的部分按照评估值交税。

2.如果按照欧美的惯例,税率在0.5-3%左右,国内应该也差不多。但是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不会征收房产税,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子根本不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不是征税对象。另外,房产税是每年缴纳的,不像契税、增值税等。只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征收一次。

3.事实上,重庆和上海早已开始征收“房产税”,需要每年按照认定的数额缴纳。其中,上海对第二套住房征收房产税,每户家庭有60平方米的免征额。税率是根据房子的价值征收的。重庆只对别墅和高档住宅征收房产税。目前我国开征房产税的条件已经成熟,中央已经明确扩大房产税试点。试点城市可根据中央安排和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因地制宜。

房产税2023年会全面开征吗

会开征收房产税吗?

短期不会出台,出台、征收房地产税可能性不大。关于房地产税,还有这3个观点:

一是,全国人大常委已经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也就是说“房地产税”最起码要等五年。要遵循《立法法》里的“税收法定”的原则,简言之就是需要全国人大立法。但2017年,两会期间并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就要看两会是个什么情况。

直接一点,房地产税立法就是个长期过程,涉及多方利益,自然慎重。民典法立法用了10年左右,房地产税法呢?

二是,房地产税降了不了房价,但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重庆之前试点“房产税”,但今年房价依然补涨。

三是,房地产税对于无房阶级,自然没有影响。对于富人阶级,他们能承受得起房地产税,只要房产转手利润大于房地产税支出,自然会继续持有,所以影响也有限。

房地产税影响最大的,就是手握3、4套房的中等收入或中产阶级群体。对于一个年收入20万的家庭,一年几万块钱的房地产税,占比大,负担大。

房产税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

会开征收房产税吗?

短期不会出台,出台、征收房地产税可能性不大。关于房地产税,还有这3个观点:

一是,全国人大常委已经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也就是说“房地产税”最起码要等五年。要遵循《立法法》里的“税收法定”的原则,简言之就是需要全国人大立法。但2017年,两会期间并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就要看两会是个什么情况。

直接一点,房地产税立法就是个长期过程,涉及多方利益,自然慎重。民典法立法用了10年左右,房地产税法呢?

二是,房地产税降了不了房价,但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重庆之前试点“房产税”,但今年房价依然补涨。

三是,房地产税对于无房阶级,自然没有影响。对于富人阶级,他们能承受得起房地产税,只要房产转手利润大于房地产税支出,自然会继续持有,所以影响也有限。

房地产税影响最大的,就是手握3、4套房的中等收入或中产阶级群体。对于一个年收入20万的家庭,一年几万块钱的房地产税,占比大,负担大。

房产税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

房产税减半征收政策2022

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加、地方教育加。2022年税务总局对原来的六税两费减半政策进行了调控,下面是详细解读。

2022年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文件原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限

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加、地方教育加。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文件2022年全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加、地方教育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加、地方教育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2022年税率最新政策

2022最新税率政策:

第一类 免税政策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延长执行对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5.延长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6.延长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7.延长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类 减税政策

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3.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扣除

5.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6.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2022 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减免租金业主,按减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

8.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9.延长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3年房产税会实行吗

2023年会实行房产税,但仅限于房地产税试点城市上海和重庆,全国房产税尚未明确规定。

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在上海征收的对象是本市居民新购买的非本市居民,属于第二套以上住房,暂定率为0.6%;重庆征收的对象是独栋别墅的高端公寓,以及没有工作户口和投资者的第二套房,税率为0.5%-1.2%。

以下不用缴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给予一定期限减征或免征;

7、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可以定期免税;

8、在基建工地建造的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可以免税;

9、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以免税;

10、企业停产、撤销以后,其房产闲置不用的,可以暂免征税。除了上述规定之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照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综上所述,房产税的计算: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产原值1-30%1.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7个城市是哪?

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7个城市是:

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7个城市:上海、重庆、深圳、杭州、海南、武汉、济南或苏州可能性较高。

1、上海:

之前试点过房产税的城市上海,由于纳税基础好,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呼声也很高,继续试点,分享经验。也有网友指出,上海线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征收房产税具有很高的代表性,但具体要根据官方确定。

2、重庆:

2011年开始,重庆已经在做房产税的试点,到今天这一些房产税仍然是在试点阶段中还并没有结束,所以不少网友认为,这些城市不会贸然打断他们再来一个新的试点。所以,2022年,重庆继续试点的可能性很大。

3、深圳:

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经济活跃,人口增长快,产业结构合理,深圳的房价抗压能力比较强,所以深圳是可能性最大的城市。再者,深圳这两年被称为炒房之都,炒房风气浓厚,房产投资情绪高昂,房产税试点具有代表性。

4、杭州:

浙江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共同富裕就要杜绝共同炒房,所以改革试点可能性很大。严跃进同样认为,浙江被纳入试点的可能性很大,尤其是杭州市。并且,近两年,杭州作为沿海的强二线城市,楼市热点居高不下,比较适合房产税的试点。

5、海南:

海南作为全国第一个提"去房地产化"的省份,加之自由港的建设以及全省限购的优势,也完全可以纳入试点。此前网上提及的浙江、深圳和海南纳入改革试点,虽然是部分专家的观点,但是可信度还是很高。

6、武汉:

武汉可以作为中部省会代表性的城市,实施房产税试点的可能性也比较大。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7个城市可能大概率会实施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还有那些省会城市里边,所以在这次试点的时候,大概率也会从这些城市里面来产生。

7、济南或苏州:

在今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等主管部门在北京召开房地产税座谈会,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济南共6个城市相关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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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政策商议出台已经有好几年了,今年两会上房产税被多次提出,其政策条例也在不断的完善。想必,很多准备购房的朋友都比较关注房产税的相关消息,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多套房房产税最新消息2021征收标准,2022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相关内容吧!

多套房房产税最新消息2021征收标准

目前,上海是对第二套住房开征房产税,且每个家庭每人有60平米的免征额,税率按照房屋的价值来征收。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按人均建筑面积60_计算超出部分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0.4%或0.6%)。而重庆只对别墅、高档住宅征收房产税。目前房产税在中国开征条件已经成熟,中央政府已经明确扩大房产税试点,试点城市可根据中央安排及各地实际情况而定,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变通...

2022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

1、上海,之前试点过房产税的城市上海,由于纳税基础好,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呼声也很高,继续试点,分享经验。也有网友指出,上海线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征收房产税具有很高的代表性,但具体要根据官方确定;

2、重庆,2011年开始,重庆已经在做房产税的试点,到今天这一些房产税仍然是在试点阶段中还并没有结束,所以不少网友认为,这些城市不会贸然打断他们再来一个新的试点。所以,2022年,重庆继续试点的可能性很大;

3、深圳: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经济活跃,人口增长快,产业结构合理,深圳的房价抗压能力比较强,所以深圳是可能性最大的城市。再者,深圳这两年被称为炒房之都,炒房风气浓厚,房产投资情绪高昂,房产税试点具有代表性;

4、杭州:浙江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共同富裕就要杜绝共同炒房,所以改革试点可能性很大。严跃进同样认为,浙江被纳入试点的可能性很大,尤其是杭州市。并且,近两年,杭州作为沿海的强二线城市,楼市热点居高不下,比较适合房产税的试点;

5、海南:海南作为全国第一个提去房地产化的省份,加之自由港的建设以及全省限购的优势,也完全可以纳入试点。此前网上提及的浙江、深圳和海南纳入改革试点,虽然是部分专家的观点,但是可信度还是很高;

6、武汉:武汉可以作为中部省会代表性的城市,实施房产税试点的可能性也比较大。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7个城市可能大概率会实施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还有那些省会城市里边,所以在这次试点的时候,大概率也会从这些城市里面来产生;

7、济南或苏州:在今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等主管部门在北京召开房地产税座谈会,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济南共6个城市相关负责人参加。据说,相关部门还向深圳、杭州、苏州、济南等四个城市征询了“是否支持中央在其所在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等问题。所以,有网友认为,济南进入年房产税试点名单可能性很大,苏州作为最强地级市,也有一定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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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真的有最新进展了 正式进入倒计时

从房地产长效机制说到共同富裕,房地产税都被寄予厚望,可见房地产税在未来承担的重要作用不容小觑。尽管如此,房地产税一直以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所以各种声音不断,但从来没有阻挡房地产税要来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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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603888,股吧)报道,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将发表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

这可以说是对房地产税进展非常高规格的表态了,这也预示着房地产税不仅仅是在稳妥推进阶段,而是要到了落地试点的时候了,房地产税将进入新的阶段。

其实,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对房地产税的表述已经非常多次,据我不完全统计,大概今年已经有至少6次表态房地产税了。

3月13日,《规划和纲要》正式发布,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和纲要》中。具体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4月7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进一步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可以看出,房地产税被“实锤”了,确定房产税正在推进之中。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未来五年内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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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对于房地产税紧锣密鼓地敲打,释放的信号已经非常明显了。如果说这个还不能足以说明房地产税推进的紧迫性,那么到了5月则有了更明确的说法。

5月11日消息,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建部、税务总局在北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与之前有了明显的区别,不再简单谈推进,而是步入试点阶段。当然,既然是试点的座谈会,今年不太可能出台。“房地产税”与“试点”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8月18日,财政部在介绍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时指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第5次提及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释放了国家对房地产税立法的决心。

表面上看没有啥,但是频繁发声必然有背后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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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再次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这已经是年内至少6次高规格喊话了,这次规格已经不再只是在部委层面,寓意更加明显。

有一点大家尽可放心,房地产税不会草率短期内出台,这也是信号,但是从“做好试点工作”的表述看,可以预见在短时间内有相应方案在试点城市落地。

房地产税早就不再是孤立于房地产界的话题,从这一次的文章还能看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从共同富裕的角度提及税收改革与立法,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很可能会成为税改的重要环节,而且将房地产税放置在推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这也是此前没有过的。

2020年,我国住房占居民家庭总资产比重达到 59.1%,房产已成为我国居民家庭的主要资产。房地产税将站在历史高度重新承担起新的历史责任,那就是在推动共同富裕和实现第三次分配过程中将扮演重要角色,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和实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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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贾康坚定地认为,房地产税不能拖了,“越拖越被动”。没有所谓的最佳时间,房产税开征后既能减少炒作,又可以为地方财政增加稳定来源。

既然是要试点,那么哪些城市会进入改革试点的范围呢?毋庸置疑,肯定是大城市,因为大城市才更有必要,而小城市没啥借鉴意义,最重要的是,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以及差距问题必须通过财税机制和手段去实现,很可能会在深圳、海南等地率先推行。

其实,房产税除了调节分配外,一定会有人说,对房价到底有啥影响,我想说,肯定有影响,特别是过分炒作的地方,不过绝对不会让房价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大涨走向大跌,这并不是我们想要的。

房地产税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积极稳妥推进”,意思明了,就是说快了,不过还要等等,到底等什么?我觉得我们至少可以把精力放在试点城市的关注上了。

关注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点了(房产税减半征收政策2022)

好了,关于“房地产税2024开征最新消息”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房地产税2024开征最新消息”,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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