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第一二三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按照《民法典》中规定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
非常欢迎大家参与这个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问题集合的探讨。我将以开放的心态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给出多样化的观点和角度,以期能够启发大家的思考。

遗产继承的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按照《民法典》中规定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遗产分配的比例一般是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新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新的法律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具体如下:
1、配偶优先继承;
2、子女继承,配偶继承二分之一,子女平分剩余二分之一;
3、父母继承,父母平分全部遗产;
4、兄弟姐妹继承,兄弟姐妹平分全部遗产;
5、祖父母继承,祖父母平分全部遗产;
6、无亲属继承,遗产将归国家所有。
继承顺序的条件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遗产应当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进行继承;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或者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法定原因而没有继承权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
3、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所述,新的法律继承顺序及分配比配偶优先继承,子女继承,配偶继承二分之一,子女平分剩余二分之一,父母继承,父母平分全部遗产,兄弟姐妹继承,兄弟姐妹平分全部遗产,祖父母继承,祖父母平分全部遗产,无亲属继承,遗产将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财产继承权的顺序
财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1、财产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前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不在怎么办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第一顺位的父母不在则由第一顺位中的子女和配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第一二三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在中国,关于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具体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对遗产有同等的继承权,即按平均原则进行分配。
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第三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或者他们都放弃继承权,那么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成为第三顺序的继承人。
继承权的顺序是什么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遗产继承权的顺序人
中国继承法规定,父母的遗产继承顺序为: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如果有多人同时继承,则按照分割协议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父母的遗产继承顺序为: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遗产按照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份额进行分配。如果继承人同属于一等亲或同一类亲,则按照分割协议进行分配。子女是最优先继承人,包括生前已故的子女的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遗产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分配。如果子女已经身故,则他们的子女可以代替父母继承遗产。配偶是指合法夫妻关系中的丈夫或妻子,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继承份额比子女要少。如果遗嘱中未指明继承顺序,则配偶和子女继承权利优先。父母是指生前已故的父亲或母亲,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如果只有一个父母还在世,则继承50%的遗产。如果已故的父母有多个子女,则遗产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分配。兄弟姐妹是指兄弟姐妹之间及其后代之间的法定继承人,但继承份额较小。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等继承人,一般只在上述亲属不存在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时才有继承权。
如果父母死后没有遗嘱,子女如何分配遗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父母死后没有留下遗嘱,子女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均分遗产。如果某个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则该子女的子女可以代替父母继承他们应该继承的遗产。
父母遗产的继承顺序为: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继承人之间享有的继承份额是不同的,如果有多人同时继承,则按照分割协议进行分配。如果父母死后没有留下遗嘱,子女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均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一、法定继承相关规定: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④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特别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继承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特别说明,养子女与养父母、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在合法收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旦收养关系成立,生子女、生父母、生兄弟姐妹关系消失不复存在。
有扶养关系的包括继子女、继父母、继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建立在父或母再婚的基础上并且一同生活过。这种扶养关系可以和生子女、生父母、生兄弟姐妹关系并存。
二、遗产分配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继承遗产比例可以不均等。
2、应当予以照顾的或者多分情况: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的情况,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4、可以根据适当的遗产情况,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被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请问法律规定继承权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相关规定,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
5、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6、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是否还有先后之分,他们的继承权利及顺序是否平等?
1、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分先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一般应当均等。
2,视各继承人的实际生活状况和对被继承人是否尽了抚养义务,在遗产分配上也有可能不均等。
3、一般而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好了,今天关于“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