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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是国家支持的吗(连锁经营是不是传销)

坑爹的肯定是传销啊!详细阅读如下内容:一、传销行为的界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关于自由连锁是传销吗_精选律师解答 mdash 华律网的问题。以下是我对这个问题的总结和归纳,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徽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是国家支持的吗(连锁经营是不是传销)

安徽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是国家支持的吗

坑爹的肯定是传销啊!详细阅读如下内容:

一、传销行为的界定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被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的两个基本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三、传销包括以下行为特征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四、如何举报传销

如果您掌握传销的具体线索,可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五、从事直销应事先得到批准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在我国从事直销经营须经商务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直销。直销企业从事直销,必须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传销。

六、如何查询直销公司名单

经过批准的直销企业的名单,可查询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zxnet/),或者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信息公布栏目(/saicmrktout/)。

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

变相高级传销

当代传销不控制人身自由,但用洗脑控制思想,用交钱控制行为!

传销,看2点∶

1 投钱买价格虚高的产品,然后再发展亲友买产品,亲友成为你下线,你吃自己和下线的高额提成。有的传销根本无实物产品。(此条就是传销的本质!上课,交钱,拉下线,吃提成)

你一旦交完钱,即便意识到是传销,你也不得不为了回本而拉下线拉人头。

2 每周集中授课,讲解致富理念,编造暴富神话,宣传优质产品文化等。他们有意无意暗示你:仅仅需要消费几万元,再发展三五个人买公司的产品,就可月入万元,最终人人都可以挣到几百万几千万。有的公司甚至宣传国家政策或者宗教思想给你洗脑。

你一旦被洗脑,就会天天做着赚大钱的美梦,坚信不疑的宣传传销公司的好,自觉高兴的宣传传销公司的产品。

你接触的销售岗位符合以上两点就是传销。

有人说搞直销传销难道不能成功么?

答案是肯定的,搞直销传销是有希望成为百万千万富翁的,但成为百万千万富翁的机会不可能超过1%,因为你低端的消息来源和低端的人脉水平让你根本无机会站上那1%的塔尖,而只能给塔尖垫背。普通人的你成为百万千万富翁仅仅比买**成功的机会稍微大一点点。99%都是倾家荡产,建议一定要远离。

同时别相信任何保健品,安利,美国著名保健品公司,安利的高管们全部都是安利产品的长期服用者,但安利的高管们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活过65岁的,大多数英年早逝,不信你自己网上搜索“安利 英年早逝”看一看吧!相信将来长期服用其他保健品产品的人也必将同样下场!

传销造就了多少传销难民!

传销经济邪教,猛于虎也!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

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川成都自愿连锁经营是不是传销?能做吗?是真的吗

没错,就是经济邪教!

当代传销不控制人身自由,但用洗脑控制思想,用交钱控制行为!

传销,看2点∶

1 投钱买价格虚高的产品,然后再发展亲友买产品,亲友成为你下线,你吃自己和下线的高额提成。有的传销根本无实物产品。(此条就是传销的本质!上课,交钱,拉下线,吃提成)

你一旦交完钱,即便意识到是传销,你也不得不为了回本而拉下线拉人头。

2 每周集中授课,讲解致富理念,编造暴富神话,宣传优质产品文化等。他们有意无意暗示你:仅仅需要消费几万元,再发展三五个人买公司的产品,就可月入万元,最终人人都可以挣到几百万几千万。有的公司甚至宣传国家政策或者宗教思想给你洗脑。

你一旦被洗脑,就会天天做着赚大钱的美梦,坚信不疑的宣传传销公司的好,自觉高兴的宣传传销公司的产品。

你接触的销售岗位符合以上两点就是传销。

有人说搞直销传销难道不能成功么?

答案是肯定的,搞直销传销是有希望成为百万千万富翁的,但成为百万千万富翁的机会不可能超过1%,因为你低端的消息来源和低端的人脉水平让你根本无机会站上那1%的塔尖,而只能给塔尖垫背。普通人的你成为百万千万富翁仅仅比买**成功的机会稍微大一点点。99%都是倾家荡产,建议一定要远离。

同时别相信任何保健品,安利,美国著名保健品公司,安利的高管们全部都是安利产品的长期服用者,但安利的高管们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活过65岁的,大多数英年早逝,不信你自己网上搜索“安利 英年早逝”看一看吧!相信将来长期服用其他保健品产品的人也必将同样下场!

传销造就了多少传销难民!

传销经济邪教,猛于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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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

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连锁经营是不是传销

连锁经营不是传销。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特征

1.连锁经营是一种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

2.连锁经营中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3.授权人对双方合同涉及的授权事项拥有所有权及(或)专用权,而被授权人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或利用权)及基于该使用权的收益权。

4.连锁经营中的授权是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使用权(或利用)。而非有形资产或其使用权。

5.被授权人有根据双方合同向授权人交纳费用的义务。

6.被授权人应维护授权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统一性。

特点

1、连锁经营把分散的经营主体组织起来。具有规模优势。(统一化:统一店名店貌;统一广告、信息;统一进货;统一核算;统一库存和统一管理。)

2、连锁经营都要建立统一的配送中心,与生产企业或副食品生产基地直接挂钩。(节省流通费用减低成本,一般价格能低与同类商店2%到5%的水平上。)

3、连锁经营容易产生定向消费信任或依赖。

4、消费者在商品质量上可以得到保证。(统一管理,统一进货渠道,直接定向供应。)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特征是

一,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参加者的工资的来源,是参加者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三,首先为参加者提供各种服务(色情也不例外),然后胁迫交费成为会员,否则报警。

四,现在新出的一种微商传销,其团伙说只要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五、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买自卖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传销者会说是原价100元的牙膏,交了的会员费后打三折33元),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连锁行业与传销的区别

法律分析:1、合法性不同。传销在中国是非法组织,无工商、税务等相关登记许可;连锁是合法经营模式,符合工商、税务等准入登记许可。2、获利模式不同。传销是通过发展下线或者拉人头,通过收取费用获得收益;连锁是通过正规店铺和商品经营,获得营业收入和利润以及加盟费等方式获利。3、经营手段不同。传销主要是通过诱骗、洗脑、上课、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发展下线;连锁的经营手段主要是通过订立连锁或合作协议,开设实体店铺,销售产品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安徽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是国家支持的吗(连锁经营是不是传销)

好了,关于“自由连锁是传销吗_精选律师解答 mdash 华律网”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自由连锁是传销吗_精选律师解答 mdash 华律网”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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