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什么的原则(非法集资的特征有哪些?什么样的集资是非法集资?)
一、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并提出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1)坚持防范为主是加强监测预警、全方位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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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什么的原则
一、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并提出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1)坚持防范为主是加强监测预警、全方位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2)坚持打早打小是在萌芽阶段发现风险,化解隐患、防止小风险演化成大问题。
(3)坚持综合治理是在省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之外,发挥好基层自治组织、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4)坚持稳妥处置是对各类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
二、非法集资的含义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集资的定义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非法集资的定义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非法集资的定义最快捷的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三、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J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十二条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与所在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应当建立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机制。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
非法集资定义的三个条件
非法集资定义的三个条件介绍如下:
1、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的,即非法性...
2、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3、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9年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非法集资的特征有哪些?什么样的集资是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这是最高审判机构对非法集资广义方面的定义。
非法集资的狭义概念是,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这个详细的概念是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这是银监会颁布的通知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的狭义概念。
1、非法集资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这里的有关部门主要是对集资行为有监管和审批职能的行政机构。在我国根据行政序列的安排,有权批准向社会公众集资或募资的机构主要有证监会、银监会等等监管机构。如果一家机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也就是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和牌照的,这样的机构对外进行集资和募资的行为,就会涉嫌非法集资。所以我们将集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定性为集资行为的非法性。
同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主要包括两种情况,具体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当一个行政部门依据职权并不具备审批或批准募集行为的职能时,这个机构如果批准的就属于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另外一种情况是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批准权限而批准的机制行为。当一个审批机构具备一定的审批权限后,也只能在审批权限的范围内进行募集行为的审批,如果超越了批准权限来进行矿大募资行为的审批时,其募集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2、集资行为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还本付息。
这是非法集资行为的承诺性或者利诱性特征。集资行为人所承诺的形式可以是多样性,比如以货币形式的现金承诺,也包括以实物形式或者其他可以量化为货币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来进行承诺。
集资行为人所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出资人的本金和出资人另外可以享受到的高额投资收益。
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的定义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了解: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我国法律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审批,也就是说,一切没有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所进行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金融活动都是非法的,都应当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均会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以此来吸引公众的资金投入,这种许诺有时候会表现为保底条款,即承诺资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其回报的形式既包括货币也包括实物或者其他形式。
非法集资往往针对社会不特定对象,这是因为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往往欠缺投资知识,不了解投资活动的规律,不能鉴别集资活动的合法性。
非法集资律师咨询在线解答免费
对于非法集资问题,许多律师会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帮助公众解答相关法律疑问。这些咨询服务通常是免费的,旨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与危害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律师在线咨询的作用
律师在线咨询在非法集资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可以帮助公众了解非法集资的性质、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同时,他们还可以为已经卷入非法集资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指导他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咨询
在选择律师咨询时,公众应该选择有资质、有经验的律师。可以通过查看律师的执业证书、了解律师的从业经历以及阅读律师撰写的法律文章等方式来判断律师的专业水平。此外,公众还可以选择知名律师事务所或在线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咨询,这些机构通常有严格的律师选拔机制和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提供更加专业、可靠的咨询服务。
四、免费咨询的限制与注意事项
虽然许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服务,但这些咨询通常只针对一般性的法律问题。对于复杂、具体的案件,律师可能需要更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给出准确的法律意见。因此,如果公众面临的是复杂的非法集资问题,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取更详细、更专业的法律帮助。此外,公众在咨询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避免泄露与案件无关的个人信息。
综上所述:
非法集资律师咨询在线解答免费服务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渠道。通过选择合适的律师咨询,公众可以更好地了解非法集资问题并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然而,免费咨询通常只针对一般性的法律问题,对于复杂、具体的案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帮助。在选择律师咨询时,公众应注意判断律师的专业水平和保护个人隐私及信息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列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1.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2.利诱性: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好了,关于“非法集资的定义”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非法集资的定义”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