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区别(我国税率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区别: 1、比例税率是从价计税时按照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法定比例,通常采用固定的百分比的形式。比例税率是税率的一种形式,即对同一课税对象,...
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解答关于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的各个方面,我将从多个角度给出答案,以期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区别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区别:
1、比例税率是从价计税时按照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法定比例,通常采用固定的百分比的形式。比例税率是税率的一种形式,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负相同。
2、定额税率是从量计税时按照计税依据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的应纳税额,又称税额标准。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即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
定额税和比例税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
比例税指的是税率不随征税客体总量变动而变动的一种税,即按一定比率从收入中征税,多适用于流转税和财产税。比例税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同一按照一个比例征税。 它一般适用于对流转额的课税。
定额税是按税率分类的一类税。指按定额税率计征的各种税。如我国现行的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烧油特别税等。定额税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一般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较统一的产品课征。
2、适用范围不同
比例税的有产品税、增值税、关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大中型国营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农业税、房产税、契税、建筑税、屠宰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定额税有土地使用税,按使用土地面积,直接规定每平方米税额多少。
3、征税对象不同
比例税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量的多少,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类。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额”。按征税对象的数量单位,直接规定的征税数额。
如何理解定额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产生的历史逻辑?
具体如下:
1、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额”。
按征税对象的数量单位,直接规定的征税数额。它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适用于从量征收的税种。例如现行盐税就按不同地区分为多种固定税额,最低为每吨40元,最高为每吨160.80元。
定额税率不受产品成本升降和价格高低的影响,税收收入可靠,纳税人负担稳定,有利于征收管理,世界各国运用较为普遍。定额税率具体又可分为地区差别税额、幅度税额、分类分级税额等多种形式。
2、比例税率的共同特点是税额与税基始终保持同一比率,税额随税基的增减而同比率增减。
从财政方面看,它可使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具有一定的弹性,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税收收入也会不断增加。
从经济方面看,它可使税收负担随收入的变化而变化,收入多者负担多,收入少者负担少。
但在贯彻社会政策方面,由于收入多者和收入少者的负担能力不尽相同,按照同一比率征税,存在表面平等掩盖实际不平等的弊病。因此在实际运用中,比例税率主要适用于对商业、劳务的课税,而对所得或财产的课税则大多使用累进税率。
3、累进税率的特点是税基越大,税率越高,税负呈累进趋势。
在财政方面,它使税收收入的增长快于经济的增长,具有更大的弹性;在经济方面,有利于自动地调节社会总需求的规模,保持经济的相对稳定,被人们称为“自动稳定器”;在贯彻社会政策方面,它使负担能力大者多负税,负担能力小者少负税,符合公平原则。
但在税基不代表纳税能力时,不能适用累进税率。以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比较,前者累进程度急剧,计算简便,但在累进级距的交界处,存在增加的税额超过税基的不合理现象,后者累进程度较缓和,不发生累进级距交界处的税负不合理问题,因此多为各国所采用。
我国税率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我国税率的基本形式主要有三种: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按照相同的比例征税。
比例税率的特点是应征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始终保持同一比例。在财政上,可以使税收收入随经济情况变化而变化,具有一定的弹性;在经济上,比例税率对同一类征税对象或者纳税人实行等比负担,有利于鼓励规模经营、平等竞争。同时,在适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应纳税额计算简便。但是,这种税率在调节收入分配、财产分布等方面的作用不如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又称累进税制,指对同一征税对象,随着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提高的税率。累进税率的确定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等级,再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的等级,税率越高。
累进税率的主要特点是税收负担随着计税依据数额的增加而递增。它能够较好地体现纳税人的税负水平与负税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可以更有效地调节纳税人的收入、财产等,正确处理税收负担公平问题,多在所得、财产课税中应用。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以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定额税率由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每个计量单位的应纳税额两个要素构成。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可以是自然单位(如煤炭按吨计,汽车按辆计),也可以是复合单位(如电力按千度计,天然气按千立方米计)。我国的资源税、车船税就采用的是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的特点是在税率确定的情况下,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始终保持同一比例,计算简便,且不受价格变化的影响,适用于品种比较单一、价格相对稳定的大宗商品。
啤酒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一、酒的消费税税率因酒类产品不同有着不同的消费税率政策,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不等。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25%。
二、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一、调整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比例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
(一)定额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500克)0.5元。
(二)比例税率:
1、粮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为原料的蒸馏酒)25%。
下列酒类产品比照粮食白酒适用25%比例税率:
——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2、薯类白酒15%。
二、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办法。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三、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依据。
(一)生产销售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
(二)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三)生产销售、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四、调整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一)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
(二)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
(三)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四)每吨啤酒出厂价格以2000年全年销售的每一牌号、规格啤酒产品平均出厂价格为准。2000年每一牌号、规格啤酒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之后即作为确定各牌号、规格啤酒2001年适用单位税额的依据,无论2001年啤酒的出厂价格是否变动,当年适用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啤酒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五、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六、停止执行对小酒厂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一律实行查实征收。小酒厂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的区别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啊我国各种税种使用的两种税率的不同标准,无论是使用哪种税率标准,两者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混合适用。那么,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区别是什么?为您介绍。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区别
比例税率是指不论征税对象数量或金额的多少,统一按一个百分比征税的税率。我国现行的产品税、营业税、关税、牲畜交易税等都实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计算简便,对同一征税对象适用一个比例,有利于鼓励竞争,实行规模经营。比例税率具体可分为统一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分类分级分档次差别比例税率、有免征额或起征点的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等多种形式。 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额”。按征税对象的数量单位,直接规定的征税数额。它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适用于从量征收的税种。例如现行盐税就按不同地区分为多种固定税额,最低为每吨40元,最高为每吨160.80元。定额税率不受产品成本升降和价格高低的影响,税收收入可靠,纳税人负担稳定,有利于征收管理,世界各国运用较为普遍。定额税率具体又可分为地区差别税额、幅度税额、分类分级税额等多种形式。 两者之间的区别通过上面对概念的介绍,就可以明显看出一下两点区别: 1、比例税率是从价计税时按照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法定比例,通常采用固定的百分比的形式。比例税率是税率的一种形式,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负相同。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行业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几类。 2、定额税率是从量计税时按照计税依据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的应纳税额,又称税额标准。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即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可以是其自然单位,也可以是特殊规定的复合单位。如现行税制的资源税中盐以吨数作为计量单位,天然气以于立方米为计量单位。采用定额税率征税,税额的多少同征税对象的数量成正比。 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今天关于“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