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改非营运有坏处吗(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法律分析:从2018年开始,我国交通部门将正式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营运证,这也就意味着,轻型货车车主以后可以无证跑运输了。我国交通部门规定,明年起取消蓝...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什么时候开始取消货车营运证的信息,并尽力回答大家的问题。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什么时候开始取消货车营运证的话题吧。
货运改非营运有坏处吗
法律分析:从2018年开始,我国交通部门将正式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营运证,这也就意味着,轻型货车车主以后可以无证跑运输了。我国交通部门规定,明年起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这样一来就大大的减轻了小型货车车主的负担,不仅省去了每年两次审车的费用,还不用再为办证而烦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4.5吨及以上的货车还是要办理营运证的,如果没有营运证私自搞运输被查到,将被扣车,并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什么车辆需要办理营运证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需要办理营运证。
2019年1月取消营运证,但也只限于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即蓝牌货车(车长小于6米),但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仍然要办理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此后将对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
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
1、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2、2018年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制定货车加装尾板国家标准,完善管理。
3、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采取上述措施,加上增值税率调整后相应下调铁路运价,预计全年降低物流成本120多亿元。会议要求积极发展公路、铁路、水运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
扩展资料: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
百度百科-车辆营运证
取消黄牌货车营运证
法律分析:2020年已经全在国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便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 此后,国家将对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小型汽车号牌:蓝底白字白线框。总质量在4500(不含)以下的货车和乘座人数(驾驶员除外)在20人(不含)以下和车身长度在6米(不含)以下的车安装此号牌。蓝牌:小型机动车号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跨省公路客货营运分工的规定》 第三条 跨省路线客货运输,应以办理跨省业务为主。至于各省所辖路段的区间和有关的支线运输,原则上应由各省负责营运:但为避免同一路线上车辆相向空驶,浪费运力,应尽量采取干线与支线、直达与区间相结合,充分利用跨省车辆捎运。
跨省货运,专责营运省方应尽量满足对方省港站中转物资运输的需要。遇有特殊情况,运量突增,运力确实不能满足运量需要时,可请对方省派车协助承运。
跨省客运,如旅客临时增多,共营者,由始发站所在省方负责临时加车;专营者,由专营省方负责临时加车。运力不足时,可由双方具体协商处理。凡两省商定的正常客运班次,非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停开或增开。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真的吗
法律分析:分情况,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四点五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一般情况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道路货运行手续,研究道路货运站经营许可标准,推进外商投资道路运输项目发展,取消四点五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车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驾驶员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对四点五吨及以下普通货车核发道路运输凭证。
法律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四点五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 第一条 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四点五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听说两吨以下的货车不用办营运证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两吨一下货车不需要办理营运证。
交通运输厅根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执行,其中载重2吨以下轻卡属非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不需要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小型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
取消了.从2018年开始,我国交通部门将正式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营运证。法律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开过货车的都知道,要想拉货跑运输,必须要有货车营运证,4.5吨及以下的货车属于轻型货车,挂的是蓝色牌照,所以车主必须要有蓝牌货车营运证才能拉货。 《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 警告 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资格证什么时候取消
法律分析: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从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取消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进一步减轻货车司机经营负担,优化改善生产经营环境。
法律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六条 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4.5吨以下货车取消营运证和资格证
目前交通运输部已经取消4.5吨以下货车营运证和资格证了,这一点早在2019年就已经正式实施。此举意在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对于小货车而言,着实是福音了。不仅省去了办证的繁琐流程,因证件的问题而被判定无证运营的情况也一去不复返了。
如今,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管理,将会按以下要求执行:
1、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2、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是的,全国已经全面取消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规定: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苏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员不再需要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
已经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可至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苏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以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和“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等为由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或者年审手续。
同时,苏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出具《客货运输车辆使用性质信息联动核定表》,相关车辆可直接向公安车管部门登记申领行驶证。
市运管处提醒,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仍需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领联动核定表,然后到公安车管部门登记申领行驶证;总质量4.5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和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仍需按现有法规规定取得《道路运输证》,其从业人员仍需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2019年取消营运证保险可以买非营运吗?
2018年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2016年,国家曾首次发声:未来取消皮卡车型办理营运证。为了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
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皮卡车型而言,目前我国没有严格标准的条例判定其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多数情况下用户碰到相关的运管职能部门也只能是叫苦连连。
用户为皮卡车型办理相关的营运资格需要面对一系列复杂的手续流程,包括是否需要挂靠到相应公司、每年两次的季审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扩展资料:
申请资料:
(一)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三)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百度百科-车辆营运证
好了,关于“什么时候开始取消货车营运证”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什么时候开始取消货车营运证”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