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非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非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的相关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住房公积金非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非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
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二、没有贷款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无房贷怎么提取公积金?只要符合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就是可以提取的,一定要注意提前了解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流程,这样以免浪费不必要的麻烦。
三、银行贷款未还清能提取公积金吗?
不行,必须要还清了才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注:购买使用权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
(6)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
(7)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提取公积金应出具的证件。
四、没有贷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
如果用户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不管用户有没有贷款,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用户不满足提取条件,没有金提取不受用户贷款的影响、征信不良,也可以提取到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2017年7月1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怎么操作
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首先打开自己想要查询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2、然后点击网上办事中心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3、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
4、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为: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的个人页面找到需要办理的业务的对应选项即可操作办理。客户将银行卡卡号等相关信息提供上去,待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清楚客户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就会将客户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下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卡里,届时客户就可以把款项提出来用于约定用途。
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很多的办法,可以到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进行提取,也可以电话进行咨询以后进行提取,当然大家也可以去网上自助办理,不过需要有一些大家注意的事项,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2、网上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办理一些手续,如果大家的单位已经办理了网上的自助提取手续的话,大家就可以直接上网查询,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公积金提取,这样随时可以提取十分方便。
3、如果大家没有单位或者单位没有进行办理的,大家可以自己去你个人居住市区的公积金办理部门进行办理,签订一个住房公积金提取自助业务办理协议就可以了,去的时候拿上个人的资料和身份证件以及复印件。
4、办理完毕之后,大家就可以随时登录到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网站,然后输入你的公积金号,这样就可以了。然后大家要进行表格下载,表格下载就在下面的栏目里面,大家点击以后等待一下即可
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1、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2、原则上是在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3、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不到账可以电话12329咨询
4、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只要审核通过应该很快会到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
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
4、离、退休证明。这一条是对于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人来说的,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
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是重要的还是得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复印件去办理。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这份资料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取。
二、2022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2、第二步,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第三步,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假如你不具备申请条件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会通知你的,并且还会在通知里告知你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
5、一般情况下,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6、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7、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其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只要大家有充分并合理的理由,按照流程来就可以提取。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条件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5、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以上;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
7、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二、流程
本人携带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县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或相关提取银行网点办理申请。
武汉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一、住房类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①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②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④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⑤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⑥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①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④《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住房类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①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④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①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④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①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五条 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的;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第六条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提取一次。
(二)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四)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及流程
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天津住房公积金
2、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3、在天津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
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一、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申请资料
(1)职工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龙卡/住房公积金卡
(3)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
2、租房申请资料
(1)经济租赁房
a、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
b、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
(2)政府招租补贴
a、房屋租赁合同
b、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c、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
(3)市场租房
a、《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b、《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c、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
d、《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以及同意查询征信信息的《授权书》
e、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享受住房补贴需提供)
二、住房消费和非住房消费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三、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公有现住房产权等自有住房的
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4、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封存满两年的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0、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11、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提取条件及金额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元。
每月租金超过1200元的,职工可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按照登记备案租金提取,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2400元。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配偶按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申请提取,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2400元。
二、提取方式
职工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租金,提取期限届满,可继续申请提取。按照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提取的,提取期限同时不得超过备案租赁期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职工每次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资金按季度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每季度划转资金不超过3个月的提取金额。职工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当季度未足额划转的,在同一次申请提取期限内的其他季度划转。
三、其他规定
本人或配偶有本市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按照本通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仅就其中一套住房按照本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有自有住房,经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仍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按本通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要件及按新老政策提取的衔接等操作细则,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六、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26年5月31日废止。本市租房提取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2、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人公积金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申请表:提取人填写的提取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需提供购房合同、贷款还款证明等;缴纳住房租金需提供租房协议、房屋租赁等;个人住房贷款还款需提供相关的银行证明等。如果是因疾病、残疾、下岗等原因提取公积金,还需要提供医院、残疾鉴定机构、劳动局等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规定、提取条件、提取比例等,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要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操作,并注意保证提取资金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今天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