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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期间企业发不发工资发放(在我国行政拘留后工资待遇还可以享受吗?)

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期间,企业可以不发工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审查,已经构成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因此,在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期间,单位有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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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期间企业发不发工资发放(在我国行政拘留后工资待遇还可以享受吗?)

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期间企业发不发工资发放

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期间,企业可以不发工资。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审查,已经构成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因此,在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期间,单位有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停发工资。

我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或生活费如何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或生活费发放问题,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规定: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处理问题

(一)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并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

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的75%计发生活费。

机关技术工人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按照原岗位工资数额,分别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每月发放的奖金部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原工资中的固定部分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其工资中活的部分(即津贴)。

上述人员经审查核实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补发其被扣除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不再补发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二)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的人员,其工资处理问题参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三)被羁押人员的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

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四)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

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活的部分(津贴)不再发放。若按此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

缓刑期间到达离退休年龄的,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人核发〔1989〕2号)文中“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规定,不办理离退休手续,继续按缓刑期间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缓刑期满至原单位对本人做出处理期间的生活费,按缓刑期间的标准计发。

缓刑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的,其工资待遇根据新任职务、新任岗位按不高于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缓刑期满到达离休年龄的

根据《劳动人事部老干部服务局关于离休干部受刑事处分后待遇问题的复函》(劳人老函〔1987〕5号)和《人事部离休退休司关于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满后能否办理离休的函》(人退司函〔1988〕2号)文件精神,凡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都不能再享受离休待遇和办理离休手续。

其退出工作岗位后的生活待遇和管理等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各部门研究确定。

缓刑期满到达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照重新确定的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五)被判处管制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由原单位接收的,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六)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工资停发。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由原单位接收并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缓刑期满后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七)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

(八)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但仍保留公职且所外执行者,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九)在采取上述强制措施、受行政或刑事处罚期间,不计为工龄。

扩展资料:

网曝西安农业局3干部被羁押工资照发回应:将停发

针对媒体曝光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局“3干部涉嫌贪污被羁押数月工资照发”一事,该局工作人员23日表示,将根据相关规定,从10月起停发涉事人员工资。

此前有媒体曝光称:因涉嫌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长安区农业局原财务科科长赵某某、扶贫科副科长闫某、调研员查某某相继被抓,已羁押数月。知情人爆料,3人工资仍在照常发。

据《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应停发工资。

对此,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23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已决定根据相关规定,从10月起停发3名涉事人员工资。对于已经发放的工资,将根据案件结果“该追缴的追缴”。

该工作人员称,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局已对管理工资工作的责任人提出批评,并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西安市长安区地处关中平原腹地,南依秦岭,总面积1580平方千米,人口103万。

凤凰网-网曝西安农业局3干部被羁押工资照发回应:将停发

羁押时死在看守所冻结之前的工资国家会补发吗

无罪羁押工资是需要补发的。

因为相关犯罪事实并未认定,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补发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处理:

(一)检查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如被告人原系国家职工,其工资问题可按下列原则处理:

1.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所在单位补发其羁押期间的全部工资;

2.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由原所在单位酌情决定减发或不发;

3.被告人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不予补发。

(二)检察机关决定免予起诉,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因此,被告人如果原系国家职工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不应补发。

[参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免予起诉的原国家职工的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是否补发的问题的答复》的通知(1986年3月25日[86]沪检办字第25号)]

在我国行政拘留后工资待遇还可以享受吗?

一、在我国 行政拘留 后 工资 待遇还可以享受吗? 1、政拘留后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 2、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规定,劳动者因为拘留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停 劳动合同 的履行,不支付工资报酬。如果事后被证明错误拘留的,由 国家赔偿 。 3、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 逮捕 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4、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 国家赔偿法 》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二、行政拘留与 刑事拘留 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保障 刑事诉讼 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 诉讼 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 对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 》;司法拘留《 民事诉讼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 》等行政 法规 . 4、适用目的不同 刑事拘留防止 犯罪嫌疑人 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 5、适用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机关。 6、 羁押 期间不同 刑事拘留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 拘留期限 为37日;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7、法律后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 在我国行政拘留后工资待遇是不能再享受的,如果员工被行政距离了,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予支付其相应的工资的。如果是错误判处的话,该经济补偿由国家支付。关于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一直是普法教育中的一个重难点,两者法律性质和依据,还有适用对象和目的都不一样。

犯罪嫌疑人羁押审查期间企业发不发工资发放(在我国行政拘留后工资待遇还可以享受吗?)

好了,关于“员工被羁押期间还发工资吗 ”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员工被羁押期间还发工资吗 ”,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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