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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我对“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的一些看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的条件有( )。

答案:A、C、D、E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先于被继承人而死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B项适用于转继承,即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转归其法定继承人承受。

代位继承需要什么符合条件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三、被代位人必须没有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有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被代位的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第三、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第四、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有法定继承权,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条件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适用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和法定事由;

(2)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3)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

(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有法定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的事由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丧失了代位继承

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的含义及其应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含义: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2、条件: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为继承的条件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一、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定义: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本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历史起源及立法背景:

一、代位继承的历史起源:

代位继承制度起源较早,其产生立足于人类社会共通的经济和情感基础。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一方面,对被继承人而言,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往往将代替继承人在其心中的情感地位。

另一方面,对年幼的直系卑血亲而言,父母的早亡也往往会带来抚育和照顾的额外需求因此,通过代位继承制度,使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原继承人的继承地位、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是各国社会的通行做法。

二、代位继承的立法背景:

在民法典颁布以前,继承法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中,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说,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由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更晚辈的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这种情形也是代位继承制度发展中的典型状态。

但在民法典之继承编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但不包括其他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由于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这一继承关系发生的前提是不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且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已死亡。

这一规则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使被继承人在没有其他更亲近亲属的情形下,由侄子(女)、外甥(女)成为其法定继承人以继承其遗产因此,这一代位继承规则,有变相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作用。

代位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和其继承人死亡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比如母亲先于外婆、外公过世,属于母亲依法继承外婆、外公的遗产份额,应当由其子女来代位继承,也叫直接继承。

法律分析

遗产的继承如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主要有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若母亲先于外公和外婆去世,如果母亲享有对外公外婆的继承权的话,子女作为母亲的晚辈直系血亲,是有权利继承外公和外婆的遗产的。如果外公和外婆没有留下遗嘱指定继承的话,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外孙子女是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还有权直接分得属于外孙子女的那部分遗产的,可以以外孙子女的身份直接继承外公和外婆的遗产,既是可以得到两部分的继承遗产。前提是外公和外婆没有留下遗嘱指定具体某个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今天关于“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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