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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做10年,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辞退怎么赔偿,57接近退休年龄!(民办教师工作二十年,之前没签劳动合同,后签了一年,期满后被辞退能按《劳动合同法》享受待遇吗?)

你应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事项: 1,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2,要求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复工上班。3,你需提供证明你在本公司工作的证明,如开...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工作十几年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时可享受什么待遇 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在厂里做10年,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辞退怎么赔偿,57接近退休年龄!(民办教师工作二十年,之前没签劳动合同,后签了一年,期满后被辞退能按《劳动合同法》享受待遇吗?)

在厂里做10年,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辞退怎么赔偿,57接近退休年龄!

你应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事项

 1,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2,要求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复工上班。

3,你需提供证明你在本公司工作的证明,如开资的银行卡打印单或开资条,出勤卡,工作记录等能具体证明你在公司工作。

A,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事项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B,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你与单位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应要求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复工上班。如果单位仍坚持辞退你,你就再加一条要求,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此条申诉,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你与单位已被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已赋予了这样的权利义务。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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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几时能辞职走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一般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并按规定办理好交接的手续,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具体如下:

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

(2)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3、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4、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但前提也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同时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就需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可以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赔偿。

法_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连续工作10年以上,没有签无固定合同,被裁员怎么办?

连续工作10年以上,没有签无固定合同,被裁员怎么办?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第一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一单位连续工作19年且签有无固定期合同被裁员怎么赔偿

公司裁员应当按照你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2007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经济补偿额按照2007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实际工龄超过12年的经济补偿金按照12个月工资支付,如果你的月工资不高于2007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经济补偿额按照你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你的实际工龄支付20个月工资,不受12个月限制。参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2.经济补偿年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无关,只与劳动者的工龄直接相关,也就是说因裁员而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年限应当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日(劳动者实际入职日)算起。

3.裁员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并不适用于所有裁员,而是适用于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报经劳动部门备案批准的情形才必须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不符合“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企业经济裁员时,在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能否被裁?

理论上来说 谁都有可能 看你自己的业绩能力了

当然如果企业的管理建立在人际基础上 估计就不会了

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有合同,被裁员如何补偿

单位依法裁员,按本单位工龄,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员工可要求按工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吗?

1、在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可签无固定期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工作23年且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还能辞退吗

符合法律规定还是可以辞退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裁员我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8年零3个月已签无固定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应该有8.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单位既没给入保险又没定合同该怎么办

如果个人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话,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补缴社保。同时也可以就未签合同提出赔偿。

至于能不能补缴到10年及补缴什么保险,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来办,各地不一。

民办教师工作二十年,之前没签劳动合同,后签了一年,期满后被辞退能按《劳动合同法》享受待遇吗?

可以。单位得补偿你20年的工龄。大约能拿到2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是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厂里做10年,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辞退怎么赔偿,57接近退休年龄!(民办教师工作二十年,之前没签劳动合同,后签了一年,期满后被辞退能按《劳动合同法》享受待遇吗?)

好了,关于“工作十几年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时可享受什么待遇 ”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工作十几年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时可享受什么待遇 ”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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