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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农民工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

是广义上的劳务,狭义上的雇佣关系,因雇佣一词在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合同法中也没有作为有名合同单列,只在民诉法意见45中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9、11条规...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讲解一下“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的工作原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农民工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

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是广义上的劳务,狭义上的雇佣关系,因雇佣一词在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合同法中也没有作为有名合同单列,只在民诉法意见45中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9、11条规定了雇主责任和雇员责任,雇佣关系是雇主提供报酬,雇员提供劳动力的,且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不固定。

建设工地工人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工地签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是在工地上工作,那么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情况之下,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一、工地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工地签的是劳动合同。

工地劳动力也需要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从法律意义上,农民工和建筑公司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发生工伤等事件需要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为农民工购买保险的话,建议与农民工签订个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集体劳动合同。这样对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可以直接约定为公司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另行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中接受劳动的一方须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须为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无限制(可双方为单位、自然人;亦可一方为单位,一方为自然人)。

2、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属于隶属关系,雇员成为雇主的成员,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具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中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3、社会保障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中无此法定义务。

4、提供劳动一方遭受人身损害的救济不同。

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或人事制度或侵权责任(都是无过错责任);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承担过错责任。

5、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系前置程序);劳务关系:《民法典》。

劳务关系基本特征

1、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如果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首先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而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2个月开始,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失效,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一种处罚。

建筑工地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并非临时的雇佣关系。

1、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休息休假时间劳动的,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对于雇佣关系而言,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劳务提供者可以自行安排提供劳务的时间。至于是否在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务,每天提供多少时间的劳务等问题,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劳务报酬的数量,由双方直接约定,不因劳务提供的具体时间而改变。也就是说在雇佣关系中雇佣一方支付的对价是一个相对不变区间,既一个较为确定的“一口价”。而劳动关系中才会有按月支付工资和按加班时间支付加班费的情形。

2、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的领导、管理下从事工作。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支配,但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动者通常不具有约束力,劳动者不需要遵从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奖惩管理、晋升管理、工资晋级管理等,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两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农民工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

法律主观:

农民工与公司是否是劳动关系,应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客观: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

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在工地上打工算 劳动关系 还是 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 1,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 中接受劳动的一方须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须为自然人; 劳务合同 的主体无限制(可双方为单位、自然人;亦可一方为单位,一方为自然人)。 2,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属于隶属关系,雇员成为雇主的成员,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具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中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3,社会保障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 社会保险 ;劳务关系中无此法定义务。 4,提供劳动一方遭受 人身损害 的救济不同。 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 或人事制度或 侵权责任 (都是无 过错责任 );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承担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 35条》)。 5,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 劳动法 》与《 劳动合同法 》( 劳动争议仲裁 系前置程序);劳务关系:《民法通则》与《 合同法 》。 劳务关系基本特征 1、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综合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知道,在工地上打工算是劳务关系,因为根据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看出,劳务关系是双方的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劳动关系是有隶属关系的,有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而且劳务关系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而且工作有时候具有临时性。 农民工 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存在多种多样, 工资 的收据等等都可以作为 证据 来证明,如果在自己的利益受到冲突时,能证明关系的都可以拿出来并且这些证据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农民工应该多学点 法律知识 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如何去判定属于哪个?

法律分析: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关系。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农民工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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