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债务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吗(免除债权人的债务如何处理)
免除债务会产生以下法律效力以及影响:1、免除债务的定义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2、债务免除后,债务会发生...
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解答关于债务的免除 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债务的免除 的各个方面,我将从多个角度给出答案,以期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免除债务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吗
免除债务会产生以下法律效力以及影响:
1、免除债务的定义
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2、债务免除后,债务会发生绝对消灭的效力
(1)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
(2)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
(3)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
(4)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
(5)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3、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比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货款,甲通知乙只要偿还80万元,免除了20万元债务。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装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全部债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
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消失了存在基础,保证责任必然与债务一同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债权人甲将其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如果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的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
所以,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时,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被免除的债务会产生归于消灭的效果。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时,债务人无需再向债权人返还免除部分的债务,若剩余还有部分债务,债务人仍然需要履行未免除的部分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债务免除怎么做账
您好(8),债务人对于取得的免除债务,会计核算的时候应当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借款
贷:资本公积
对于免除对方债务的,其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营业外支出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债权人免除债务有哪些理由
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债权人免除债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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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权人的债务如何处理
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六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债权人豁免债务的账务处理
法律分析:针对债务豁免,债权人应当将债务豁免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豁免后债权的账面价值,豁免债权账面余额与豁免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债权人已经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是否需要债务人同意
法律分析:需要。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并不总是对债务人有利,因此不能将债务免除行为视为是一个单纯单方民事行为,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有权利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拒绝后债务免除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连带债务免除其中一人债务
法律分析:连带债务免除其中一人债务,指被免除债务者无需再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另一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应对剩余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五百二十条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第五百二十一条 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
连带债权参照适用本章连带债务的有关规定。
什么条件可以免除所有债务
法律主观:
债务可以免除,但是必须是债权人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 债权债务 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好了,今天关于“债务的免除 ”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债务的免除 ”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