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死缓会经过死刑复核吗(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谁审理)

法律主观:在很多案件中,犯罪以伤害他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而且行为极其恶劣,还导致严重后被判死刑,我们也知道在我国是比较人性化的,对于判处死刑会有根据情况对于那些犯...

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死缓会经过死刑复核吗(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谁审理)

死缓会经过死刑复核吗

法律主观:

在很多案件中,犯罪以伤害他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而且行为极其恶劣,还导致严重后被判死刑,我们也知道在我国是比较人性化的,对于判处死刑会有根据情况对于那些犯有死罪但还能再改造一下的人进行死缓。一、死缓会经过死刑复核吗死缓会经过死刑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二)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死刑复核的特点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2、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3、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二审判决之前;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4、核准权具有专属性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而其他审判程序与此不同:一审案件任何级别的法院均可审判;二审案件中级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再审案件原审以及原审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5、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启动都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只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第一审程序;只有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者被告人、自诉人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二审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只要二审法院审理完毕或者一审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就应当自动将案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6、报请复核方式特殊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报请复核应当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核。而审判监督程序可以越级申诉。以上就是死缓会经过死刑复核吗的介绍。对于死刑是可以申请缓刑的,但是必须是需要进行审核才可以进行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高院二审维持死缓判决,由谁复核?

高院二审维持死缓判决,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对于重新审判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的流程为: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请点击输入描述(最多18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谁审理

法律主观:

一、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 案件的报请复核程序1.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必须首先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具体程序如下:(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特别关注: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提审后所作的改判是终审裁判,其中改判为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的判决不需经过复核程序。(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 检察院抗诉 的,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也不抗诉的,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5)因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按照 第二审程序 改判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特别关注:被告人被判死刑的数罪中,如果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数罪中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必须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授权核准死刑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办理:(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核准死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改判;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的案件,即为终审判决,其中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也无需再进行复核。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1.报请复核死刑(死缓)案件,应当一案一报。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报请复核的报告、死刑(死缓)案件综合报告和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部诉讼案卷和证据;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报送全案的诉讼案卷和证据。2.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含死缓),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3.提审被告人。提审被告人是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4.审查核实案卷材料。审阅案卷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6)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5.制作复核审理报告。复核后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以后,根据案件情形分别作出以下裁判:(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2)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3)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4)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 违反法律规定 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特别关注: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被告人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2.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缓会经过死刑复核吗(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谁审理)

好了,今天关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希望这个话题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