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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中国是夫妻,在美国双方是绿卡,如果在美国协议离婚都要什么文件?(涉外离婚,你要知道的8个知识点)

如果双方都只是绿卡,而没有取得美国国籍,那么还属于中国公民。根据民政部《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方法》的规定,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双方均在国外的,区分为二种情况...

对于驻外使领馆可办理离婚登记吗 的问题,我有一些了解和研究,也可以向您推荐一些专业资料和研究成果。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

双方在中国是夫妻,在美国双方是绿卡,如果在美国协议离婚都要什么文件?(涉外离婚,你要知道的8个知识点)

双方在中国是夫妻,在美国双方是绿卡,如果在美国协议离婚都要什么文件?

如果双方都只是绿卡,而没有取得美国国籍,那么还属于中国公民。根据民政部《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方法》的规定,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事宜,双方均在国外的,区分为二种情况:

一是夫妻双方均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配偶双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可依我国民政部、外交部1997年颁布的《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更详细的情况建议咨询我国驻外使领馆相关机构或专业律师。

涉外离婚应该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1、 办理离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 2、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 离婚案件中 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 不同意离婚 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国外的华侨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1983年共同颁布的《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以及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补充规定,关于旅居国外的华侨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依以下方式确定:

1.受理机关。

(1)、如果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原则上首先向其居住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现因某种原因,在向居住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时不予受理的,双方可以回国申办离婚。如果双方对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均达成一致性意见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双方对上述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夫妻双方现均系外籍华人,或一方系华侨另一方现系外籍华人,要求离婚,应向居住国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我驻外使领馆一般不予受理。如他们原先是在中国或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现因某种原因,居住国有关机关不受理时,我驻外使领馆可参照处理华侨离婚案件的规定精神予以受理。

2.委托代理。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有关离婚手续。但应向有关人员提交如下材料:

(1)向有关亲友等代理人或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

(2)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意见,就婚姻关系解除、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表明本人的真实思想。

以上两份材料须经居住地公证机关予以公证,我国驻外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直接由我国驻外使领馆予以公证。

涉外离婚,你要知道的8个知识点

涉外离婚

你要知道的8个知识点

1.准备涉外离婚的朋友们,如果你们想走中国的离婚程序,只要有一个人回不了国,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而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只能委托在中国执业的律师。

2.一方在国外的,可以不回国直接委托律师代理离婚。但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这些文件也要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3.外国当事人在中国的,可以直接在办案法官面前出示身份证明和出入境证明,有些法院也就不需要你们再去办理公证和认证手续了,但有些法院会需要。

4.法院会要求不在境内的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5.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由国外一方抚养,相反在国内的,由国内生活的一方抚养。

6.关于涉外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建议协商解决,国内财产完全可以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分割,但国外的财产主要存在证实问题,如果无法查证,法院不会进行处理。

7.关于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效力问题,对中国和外国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可以请求外国司法部门确认域外效力,和中国没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或外国司法部门不确认其效力的,必须在境外重新进入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8.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应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申请理由及请求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还应出具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原告为申请人,提交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被告为申请人,的还应提交应诉通知和出庭传票。

朋友圈有人发领事婚姻,领事婚姻的含义是什么?

领事婚姻的含义是指的驻国外的领事馆为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意思。领事馆其实就是大使馆,很多人都觉得在国外结婚必须要在国外的政府相关机关登记注册,其实也并非如此。那么领事馆婚姻到底是具有怎样的意义呢?

? 近些年来,中国人到国外留学和生活以及工作的人士是越来越多的,而这些中国人在而立之年都是会选择结婚的,而结婚有想要拿到中国的结婚证,这个时候就可以到驻国的领事馆去办理结婚登记。下面就来说一说领事婚姻的含义。?

? 一:领事婚姻的含义,在驻在国承认和接受的前提条件下,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 二:申请结婚登记,驻在国家承认外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并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有关结婚的各项条件;双方需要是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双方必须要一起到使领馆自愿的提出申请;双方需要提交有效护照、旅行证和居留证明;提供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再婚的当事人应该提交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生效证明书原件,丧偶的当事人应该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双方当事人需要在领事馆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且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要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符合结婚条件的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者按手印处签名,同时按手印当场便可以获得结婚证。?

? 三: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其实与结婚登记有几个相同的条件,离婚当事人需要是在本使领馆依法缔结的婚姻,要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以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的意见等等。?实际上领事婚姻的含义与在国内的婚姻登记处的含义是基本上一样的,只不过需要的手续比较多一些而已,可以说领事婚姻大大的方便了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中国人在迪拜可以办离婚吗

中国公民在迪拜的还是非常多的,在迪拜中国公民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手续的,但是一定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大家需要统一意见,合法合规才行,操作流量其实也是很简单。

婚姻登记办理须知一、结婚登记:

(一)申请条件:

1.住在国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

2.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是居住在阿联酋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

3.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护照、阿联酋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2.3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再婚当事人还须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当事人应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二、离婚登记:

(一)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住在国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

2.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当事人婚姻关系系在本馆依法缔结;

4.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

5.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二)所需材料:

1.双方提交有效护照、阿联酋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男女双方的结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件遗失的,须提交个人声明;

3.男女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离婚协议,协议书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使领馆存档一份;

5.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办证时间及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当日取证,不收取费用。

三、注意事项

(一)由我馆办理的结婚证或离婚证,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如因当事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书引起的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在我馆办理的婚姻登记的效力受阿联酋法律法规的影响。如阿联酋调整相关法规,不再承认外国驻阿使领馆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可能会影响中国公民在当地或申办外国签证时正常使用我馆颁发的婚姻证件。

(三)尽管中国驻外使领馆与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和颁发的结婚证具有同等效力,但由于护照是中国公民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使用的以及颁发的婚姻证件上显示的均为护照信息。

当事人持驻外使领馆颁发的婚姻证件在国内办理事务时,常被要求提供证明婚姻证件与国内身份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因此,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日后使用需求等,适当选择在阿联酋政府机关、国内婚姻登记机关或我馆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双方在中国是夫妻,在美国双方是绿卡,如果在美国协议离婚都要什么文件?(涉外离婚,你要知道的8个知识点)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驻外使领馆可办理离婚登记吗 ”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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