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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回原籍怎么改派到单位(报到证报到之后还可以改派么?)

不能。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改派流程:应届...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报到证回原籍怎么改派到单位”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报到证回原籍怎么改派到单位(报到证报到之后还可以改派么?)

报到证报到之后还可以改派么?

不能。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改派流程:

应届毕业生 "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一、 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两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二、 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三、 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两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四、 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合并图册?,在择业期内(三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毕业离校时,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但毕业时尚未能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本人要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在毕业后三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按自学考试学历发给报到证。

百度百科-报到证改派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的步骤

法律分析:

在厦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一般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取得办理主体资格及条件

1. 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即与本市具有档案管理资格的人才中介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委托其代理人事业务;(本身具有档案管理权的用人单位或已经办理人事代理的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2. 办理入网手续。在“厦门人事网”主页“单位注册”入口处,直接注册并准确填写“入网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同时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单位与厦门辖区内的人才中介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协议双方都有签章)扫描或拍照成,在注册的时候同时上传。2013年1月1日后与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新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在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时同步开通厦门人事网的用户号和密码,无需办理人事网入网手续。

二、申报接收毕业生

1、用人单位通过“厦门人事网”单位账户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信息

申报接收毕业生须进行以下两个步骤的操作:

需求计划申报(已申报需求的可直接进入毕业生信息申报环节)

毕业生接收系统实行计划与申报信息绑定设置,在申报毕业生信息之前,须申报相应的毕业生需求计划。

温馨提示:为掌握市场供求信息,我市每年第四季度均开展用人单位“年度需求计划申报”工作,凡是有用人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均应在规定时间申报下一年度的毕业生需求计划,在申报年度需求计划的基础上方可申报毕业生。(未申报者视为该单位下一年度无用人需求,系统账户将自动锁定并给予相应的操作提示。)

温馨提示:单位提前申报的年度需求计划不足的,可在平常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申报“平时需求计划”的方式实现需求计划的增加。

毕业生信息申报

用人单位在毕业生系统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信息,提交市公务员局审核。

温馨提示:毕业生申报信息要求填写身份证号、入学前生源地(一般是指高中学籍、户籍所在地)、毕业中学等信息,这些信息一般在《就业推荐表》中没有,单位在申报之前需先向毕业生了解、确认。

温馨提示:市、区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接收毕业生的,须先到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开具用编通知书,并经市公务员局事业改革处(党群机构经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审核,并由市公务员局事业改革处将审核材料及用编通知书转至我局人才开发处,然后提交网络信息。

2、市公务员局通过网络在线审核、审批

市公务员局工作人员会通过网络审核、审批相关毕业生申报信息。

温馨提示:市公务员局一般会在用人单位提交申报信息后六个工作日左右予以审核、审批。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信息错误或有疑问,会将信息退回,并附上相关意见,请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意见操作。

3、审核、审批通过后,完成书面材料确认

市公务员局审核、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账户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一式三份),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章后,连同《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务员局业务受理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厅17号窗口)办理签章确认手续。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签章确认手续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

《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能够证明其受教育程度的重要材料。

《就业协议书》属就业意向协议,不具备证明效力,人事部门不审核该材料,也不在该材料上签章。《就业协议书》由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签章。

温馨提示:为方便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就业申报表签章确认手续,从2006年开始,市公务员局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设立鉴章处,接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企业单位可选择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申报材料签章确认手续。

4、办理毕业派遣或相应改派手续

未办理派遣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将经签章确认后的《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作为就业派遣依据。

温馨提示:各院校一般都要求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后须出示当地的“接收函”,《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即为厦门市的接收手续。

温馨提示:毕业生离校派遣时,所在院校会根据其就业情况发给《报到证》。

已办理派遣手续的毕业生,需办理改派手续的,凭《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到原派遣地办理改派手续,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报到证》上标注同意改派意见并签章。

温馨提示:

下述四类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报到证》无需到原派遣地改派,可直接在厦门办理报到手续:

省内院校毕业的省内生源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报到证注明“待就业”字样的;

报到证开往我省毕业生管理机构(如省公务员局、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各地市公务员局等),未注明具体就业单位的;

省外院校的福建生源毕业生,报到证开往福建省内生源地,属待业状态,报到证未注明具体就业单位的;

派遣到省外地区,报到证未载明具体就业单位,且档案已调转到我市,仍属毕业生档案的。

5、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

毕业生将《毕业证书》原件(属双学士的,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原件交用人单位,由单位人事经办人员统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务员局业务受理窗口(日常时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厅,每年7至9月份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办理窗口,开展“毕业生集中报到工作”。详细信息请留意“厦门人事网”的具体通知。)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其中拟迁移户籍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迁移材料。

温馨提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时,可迁移户籍,应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向经办人员说明一并办理相应的介绍落户手续,超期则不予办理。

户籍迁移材料:

入学时户籍迁入毕业院校集体户的,提供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可提供集体户口页);

入学时未将户籍迁入院校或者户籍已从毕业院校迁回原籍或第三地的,向经办人员领取《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办理户籍准迁相关手续;

确认不办理户籍迁移的,应提交毕业生本人声明(需本人签名并到报到现场确认),市公务员局不再给予按照毕业生接收办理相应介绍落户手续,今后其户籍迁移应通过其它方式实现。

温馨提示:已取得毕业资格,但因助学贷款未还等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学历证明。

6、办理转介绍就业手续

市、区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接收的毕业生,分别到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区人事行政部门开具介绍信办理转介绍就业手续;企业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企业委托人事代理的人才中心开具介绍信办理转介绍就业手续(具有档案管理权的企业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无需办理转介绍就业手续)。

温馨提示:集中报到期间,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报到窗口为其代理的单位所接收的毕业生提供转介绍就业手续服务。

温馨提示:报到证原件由人事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7、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及介绍落户手续后,须在半年内持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经市公务员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凭集体《户口页》),或《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居民身份证》

用人单位接收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张一存标准相片

单位委托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人事关系的,还须出示该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人事介绍信复印件

公安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温馨提示:毕业生到我市就业后,可落户本市,本人确认具体落户地点后可持上述材料到拟落户地辖区分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有关落户材料、落户办理程序均以公安机关解释为准。

温馨提示:思明区除厦大派出所外,其它辖区派出所的户籍业务均统一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业务大厅统一办理。

温馨提示:市公务员局办理介绍毕业生落户手续有效期为半年,自到市公务员局办理介绍落户手续时起算,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落户相关手续,超期则无法办理。

法律依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规范〈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口径的通知》(厦人社[2015]148号)第1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居民;

3、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厦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

厦门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需要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在我市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需要受理,审核,决定三个流程,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回生源地后,还能改派吗?

还可以改派,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在择业期内(三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如改派回原籍的省一级就业指导中心,省内就业可以二次派遣;如改派回原籍地区一级人事局的,地区内就业可以二次派遣。其他情况不行。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手续。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造成很大的麻烦。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参考资料:

改派-百度百科

报到证回原籍改派北京流程

报到证回原籍改派北京流程

 北京常驻人口超过2000万,自古以来就是多个朝代的首都,教育资源非常好,共有普通高等院校92所,中国最好的两所大学就坐落于北京市,尽管对普通的外地人来说,在北京生活不仅压力很大,而且竞争异常激烈,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报到证回原籍改派北京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到证回原籍改派北京流程

 第一、准备好改派需要审核的材料。

 改派到北京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有:身份证、当前户口所在的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原报到证原件、原单位解约协议、新单位接受函、第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大学成绩单原件。

 第二、向学校申请改派报到证。

 毕业生持上述材料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学校根据北京单位接受涵等材料进行审核,核准无误后通过审批,然后将审批信息报送到就读学校的省教育厅或就业指导中心。

 第三、获得新的报到证。

 省教育厅或就业指导中心收到学校上报的学生改派报到证的资料后,对毕业生的改派报到证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同意办理改派手续,并给毕业生颁发新的北京报到证。

 第四、持报到证落户北京,报到证改派完成。

 毕业生持接收函、报到证等材料去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出证明,然后持新报到证到北京相关单位报到,并在派出所落户口,报到证改派及人事关系档案户口迁入北京手续就完成了。

  二、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5、“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资料。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08年毕业生到2010年6月30号,2009年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以此后推)。

 7、“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8、自考生、成教生没有报到证,报到证是中国特色的产物,只有中国统招高校才有。

 9、留学归国学生归国后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机关(如:北京市教委、天津市教委、河北省人社厅等)办理相应学历的报到证。

  三、办理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4)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毕业离校时,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但毕业时尚未能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本人要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在毕业后三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按自学考试学历发给报到证。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毕业时或在毕业后三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到省人事厅申请办理高一层次学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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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毕业生,工作找到前学校把档案已经要打回原籍,报到证也是回原籍,现在需要到单位的派遣证,需改派?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如果要将报到证签到你新单位的话,这叫二次派遣,派遣期限为两年。

建议你先与新单位签订网上协议,公司盖章,公司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然后到你们山西做一下二次派遣,需要你拿着新单位和主管单位盖章的协议书、报到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到原籍人事局至少区一级的人事局做二次派遣,然后经省人事局批准才行。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来河北就业申请:

毕业生本人登陆“就业信息网”在“申请表管理”栏目下,按照提示详细填写“省外院校非河北生源高校毕业生来河北就业申请表”有关内容、下载打印(一式两份),连同下列材料已并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

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生普通高校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

②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离校前未签发报到证的凭就业推荐表原件);

③其他有关证明。

(2)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省外院校非河北生源高校毕业生来河北就业申请表”加盖公章,同时,激活该生网上账号,毕业生凭此账号登陆“就业信息网”,在网上与接收单位签约(签约程序与省内院校毕业生相同)。

报到证如何改派?

一、应届毕业生 “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1、 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两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2、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3、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两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4、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三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具体改派流程:

针对第1种和第2种改派情况流程如图:

针对第4种改派情况流程如图:

二、毕业生改派程序: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方可改派。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3、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4、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招生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区域不同,略不相同)在每年8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改派需要提交的资料:

1、签订后的接收函,并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2、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3、与原单位离职证明

改派的有效期:

黑龙江省的改派有效期限为毕业时算起的3年内(例如:首次发放的报到证的报到时间是2005年7月1日的,报道证的改派期限为2005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之内的三年)。

三、改派条件: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报到证回原籍改派流程指南

报到证回原籍改派流程指南

 报到证,由1999年以前的“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报到证回原籍改派流程指南,希望大家喜欢!

 报到证回原籍改派流程指南

 1、先去原公司开个《解约函》;

 2、拿原报到证去元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盖章;

 3、《接收函》这个我不知道你用不用开;

 4、拿着上两个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改派意见》;

 5、拿着上三个去学校所在的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

 你去学校办理时再问问你们学校的老师,因为我是有新单位接受,所有我必须开个新单位的.接收函。省就业中心必须要有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原报到证,学校《改派意见》这四样,才给办理新报到证。

 扩展资料

 1、“报到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有中专招生的行业或省份,也是属于计划内招生,一般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签发本地区的“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类“报到证”由对应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印制和签发。

 3、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内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自行保管。

 程序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补办手续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三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三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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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刚毕业,户口报到证开回原籍,想改派报到证到上班的公司怎么弄,谢谢!

你好,目前你的户口已经落好了,要是想迁到公司那边的话,公司那边应该开具一个户口接收函,拿着户口接收函,去你的原籍处,原籍派出所会给你开具户口迁移证,拿着户口迁移证,再去单位那边落后。至于报到证,既然已经写到你们家那边的人才市场,那个肯定是不能改了,因为那个报到证不是你们学校开具的,是省教育厅开具的,因此,建议你先把人事档案弄到人才市场,完了再从人才市场弄到你们单位,只能用这种办法了。关键是和单位的人多沟通。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祝好。

报到证回原籍怎么改派到单位(报到证报到之后还可以改派么?)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报到证回原籍怎么改派到单位”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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