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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30年不变户口怎么迁出(有关土地三十年不动新添人口的政策规定)

农户的承包期为3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土地30年不变户口怎么迁出”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30年不变户口怎么迁出(有关土地三十年不动新添人口的政策规定)

有关土地三十年不动新添人口的政策规定

农户的承包期为3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释义本条是关于承包主体的规定。

本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

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作为生产单位的农户,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一个独立的经营层次,是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

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首先,从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来看,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

土地承包合同由“户”的代表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按户制作并颁发;其次,以户为单位可以解决农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从集体所得土地份额无法与农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并无法履行合同的问题,能较好地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土地权益;最后一点,农村的传统信用系统建立在家庭信用的基础上,一般认为农户才是农民交易活动的主体,这一点在农民共同体里很重要。

另一方面,发包方或交易相对应的另一方总是希望以家庭(户)为单位,以户的财产承担责任,以确保义务的履行。从这个角度讲,以户为承包单位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农村经济活动的进行。

需要说明的是:(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有承包土地的权利,家庭承包中,是按人人有份分配承包地,按户组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承包方;

(二)强调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的耕地、草地和林地等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的承包。根据本法第3章的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农户,也可承包给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来自本集体经济组织外;

(三)农户内的成员分家析产的,一些地方的实际做法是单独成户的成员可以对原家庭(户)承包的土地进行分配。

扩展资料

2008年10月12日中国***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规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中国人大网

我家土地在1996年,我的户口迁移!大队私自把我的土地给收回,没经过我的同意!承包并未到三十年,现

问:我家土地在1996年,我的户口迁移!大队私自把我的土地给收回,没经过我的同意!承包并未到三十年,现在土地确权,又续三十年,我想要回我的土地,该怎么办!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

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现有土地政策顺延30年是什么意思,农村户口没有土地怎么办

如今这一个问题已经迎来了答案,今日国家重要会议上已经明确指出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第三轮土地承包分配将会延后至2057年,在2027年不会再次进行土地的承包分配。

土地三十年不变,户口迁出后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户口迁出对土地30年不变是没有影响的。虽然户口已经迁移,但迁移行为并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的,承包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土地三十年不变的合同还在,确权的土地证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权延长三十年,户口迁出去的还可以重新迁回来吗?

农民后来户口迁出,根据国家在上世纪刚刚改革开放,以及九十年代农村土地政策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50年不变,所以即便户口迁出,但田地归属依然不变;我们可以明确得知,只要是在承包期内,不管户口是否迁出,都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19大报告中也提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再延长30年,保持农村土地关系长久稳定不变。

因为按照惯例,2027以后的土地调整还是会本着户籍所在地实际人口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在期间不把户口迁回原居住地,那么您将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可以承包村集体发包的土地,但是采取的是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当农户家庭承包到村集体发包的土地,并与之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之后,双方的土地承包关系正式建立。

并在本轮承包到期后,承包地的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并在全国进行确权登记。这根长期不变也就差不多了。所以不用担心。只要进行了确权。法律会保护你的承包权和使用权的。为我们出门在外的人撑起一片天,政府没有忘记我们流浪的人,我们在外也为祖国建设尽着一份力,那天在外实在混不下去了,还可以回老家去种种地,我为国家的好政策点赞。

户口迁出你还是农民,就应该在你新迁当地申请土地所有,不应在你原住地在享有土地权利。如果你户口迁出成为市民户口并有正式编制稳定的收入福利津贴更不能在享有住地的土地权利。百分之八十的山都在他手中,村民都去不得,现在又有人想抢个宅基地,菜地,这是很不道德的,这种人太可恶了,天天拿户口说事,有的人刚迁到城市,是为了子女上学。难道还得迁回农村。

农村包产责任田30年不变是什么

农村包产责任田30年不变即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

是指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二轮土地承包签订的合同期限为30年。在这30年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并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关于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具体规定:

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

2、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3、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大稳定、小调整”是指在坚持上述第二条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在个别农户之间小范围适当调整。做好“小调整”工作还应坚持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

二是不得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

三是“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四是绝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

4、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农户颁发由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中国***新闻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土地30年不变户口怎么迁出(有关土地三十年不动新添人口的政策规定)

今天关于“土地30年不变户口怎么迁出”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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