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程序(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停业、关店、破产并自愿提交破产申请,由法院立案并自动实行清算的一种清算方式。一般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固定,按照以下...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谈论企业破产程序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包含了一些常见和深入的问题,我将详细回答每一个问题,并分享我的见解和观点。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停业、关店、破产并自愿提交破产申请,由法院立案并自动实行清算的一种清算方式。一般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固定,按照以下步骤逐步进行:
1. 破产申请:企业首先自愿提交破产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立案并组建管理机构:法院将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并立案,组成破产管理机构,由管理人或者受托人负责管理和进行清算。
3. 财产清册制定:破产管理机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点、估价并制定清册。
4. 债权登记:管理机构对知道债务的债权人进行公告,并要求债权人于规定时间内登记债权。
5. 债务重组或者清算:如果企业可能实现债务重组,破产管理机构可以将企业处于临时经营状态,进行债务清算和重组;否则破产管理机构将进行清算,逐步变卖和变现企业财产,通过清偿债务来清缴破产财产。
6. 结案的程序:在清算结束后,经过清算后剩余的财产,按照法定程序分配给债权人。分配完毕后,进行结案程序来结束整个事件。
总而言之,企业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破产管理机构和法庭严格遵守程序执行。整个过程通常需要几个月到几年不等的时间。
申请破产的程序?
共8步,具体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
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
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扩展资料: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
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
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三、公司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国有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时,还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二)申请破产的债务人系三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申请破产的决议。
(三)被申请破产企业的资产涉及房产、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交政府部门颁发的房产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被申请破产企业对外有财产抵押的,应提交有关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等有关材料。
(五)被申请破产企业设有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的,应提交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清册等。
(六)被申请破产的企业投资,与其他企业开办联营企业、三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提交其在上述企业的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数额、所持股份、收益等情况。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流程
法律主观:
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于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中报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3.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但是,并不是上述所有的中介机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只有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在公司破产立案后,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对外代表公司,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涉诉时,仍然以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只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具体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接管,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洛种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资料;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行使处分权;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委托拍卖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拟定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等重大事项。5.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企业破产基本的工作流程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流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销。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法院裁定破产后的程序
法院宣告破产之后流程如下:
(一)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
如前所述,接管破产企业是清算组成立后的首要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在宣告企业破产同时便宣布成立清算组,公布清算组成员名单和清算组职责,并书面通知清算组成员所在单位。由于在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政府对此已作了必要的准备,因此,在宣布成立清算组后,清算组马上能进驻破产企业,投入工作,正式接管破产企业。
(二)破产清算组在清理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
破产清算组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即进入破产清理阶段,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负有管理的义务,这一管理义务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保管破产财产,这是清算组的日常工作之一,目的在于防止破产财产受到人为或意外的损失;二是清理破产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清理,以最终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财产的分配打下物质基础。清算组接管企业后,应组织企业留守人员和清算组的工作人员,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清点、登记造册,查明企业的实有财产总额。可见,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有助于维持破产企业的完整性。
(三)破产清算组在评估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
评估是破产财产变现和分配的准备工作,也是破产财产变现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确定破产财产后,变卖前先要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估价或评估。由于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可能存在生产经营,以及由于清算组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取回权和债权,同时在清算过程中,可能也会因为支付必要的破产清算费用,这都会使破产财产发生变化,从而使企业在破产宣告时的财产与清算工作进入评估阶段时出现差异,因此,为了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必须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理评估。评估结果是破产财产处理时确定价格的依据,是分配破产财产的前提和依据。
(四)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变现处理阶段的工作
在破产财产清理和评估工作完成后,清算组应将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处理,也就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依照法定的条件和方式出让给他人而转化为金钱财产的过程。因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以金钱分配为原则,因而只有将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后才能实现金钱分配,从而决定变价是破产程序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实际上也是财产清算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
(五)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及破产程序终结阶段的工作
破产则产分配是指为了清偿债权人各自提出的确定债权由清算组将属于破产财产变价后所得到的金钱,按照清偿的顺序,以一定的比例,平等地进行清偿的程序,它是破产财产清算阶段的最后工作,也是整个破产程序的最终目标的之所在和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定原因。
企业启动破产程序后,具体实施分为三步:
1、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受理破产以后,由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算、评估、处理、分2、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破产法2006年修改后的一项新的制度,指对已具备破产条件但又确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在法院指导下,由破产管理人通过招募重整投资人,制定重整计划,进行债务清理、经营重组等活动,以摆脱困境,避免破产的特殊的法律程序,达到挽救企业的目的。
3、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也是破产法2006年修改后的一项新的制度,指企业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为避免破产清算的后果,在破产管理人的组织下,与债务人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查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使企业重新恢复经营、回归市场。
综上所述:在破产程序中,财产清算和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点、评估和分配。这个过程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其优先权获得清偿。财产清算和分配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满足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保护债务人的利益。这一过程需要严格监督,以确保公平和公正,同时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来处理复杂的财产评估和分配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在破产程序中,财产清算和分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财产清算组在接管破产企业后,进行了财产清理、评估和变现处理,最终实现了破产财产的分配和破产程序的终结。这一过程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和严格监督,以保证公平和公正,最大程度地满足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公司破产清算有以下流程:
1、成立清算组,一般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成立;
2、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制定清算方案;
3、执行清算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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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
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具体如下:
1、企业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偿还能力时,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依法申请破产;
2、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的,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3、清算债权债务;
4、清算结束后,申请公司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败困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野枯敏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颂枝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民营企业破产程序怎么走
法律分析: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的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进行登记;
5、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好了,今天关于“企业破产程序”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企业破产程序”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