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该归谁(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形,其房产的归属问题,是需要先将一半的房产归属于在世的一方,因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过世一方的房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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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形,其房产的归属问题,是需要先将一半的房产归属于在世的一方,因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过世一方的房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对于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对于上述都没有的情形,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的,其具体继承份额请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不在了房子继承权归谁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夫妻一方死亡配偶、父母、子女都有继承权。而且他们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具体继承的比例一般是同等的,如有特殊情况(父母年迈多病,孩子未成年等)可以适当多继承一部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很多人误认为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就自然归还在世的一方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房子夫妻共同共有是指房子归夫妻两个人所有,两个人都有份。所以,夫妻一方死亡后,他的份额并没有丧失,仍然存在,只是死亡一方的份额就成为死亡一方的遗产,需要进行继承,所以在世一方不能天然获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夫妻一方过世,房产是活着一方的名字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过世,房产是活着一方的名字房产归谁需视情况而定:
1、配偶一方死亡的,如果房产属于配偶一方个人财产的,则该房产作为配偶的遗产进行继承分配;
2、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则配偶所占房产份额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配。继承的分配方案,要看配偶有无立下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而遗嘱继承没有顺位要求,也没有人数要求,配偶甚至可以立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符合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综上所述,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证上一人名字,房产处理
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房产证上是去世方一人的名字,表明该房产为去世方一人所有。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表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拥有财产,一方死后,其中一半属死者配偶所有。另一半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一、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二、继承公证流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人员审核《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死了房子谁继承
法律主观:
夫妻死了一方,房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等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按照平等份额由各继承人分割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继承房产,并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配偶还是子女
法律主观:
如果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则房产的一半属于先死亡一方的遗产,由先死亡方的 法定继承人 (包括后死亡一方及其子女、父母)继承,另一半属于后死亡一方的遗产,由其现在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这个继承问题比较复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应该归谁
法律分析:房屋是婚后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其中的二分之一是男方遗产,如果无遗嘱,房屋的二分之一由四人,妻子女儿及男方的父母共同继承,人均四分之一(人均总房屋产权的八分之一)。另未归还贷款中男方占二分之一,是共同债务,二分之一是女方债务,其中男方的该债务由四人继承人分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好了,关于“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该归谁”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该归谁”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