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南海仲裁最后的结果是?(南海仲裁是什么回事?)
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仲裁中国、菲律宾南海争议的法庭,由五名仲裁员组成,应菲律宾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国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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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是什么回事?
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仲裁中国、菲律宾南海争议的法庭,由五名仲裁员组成,应菲律宾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国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国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
南海仲裁案实体裁决宣布在即,海内外都对之报以极大关注。既然要谈国际法,我们就在法言法地辩个明白。为此,国际法促进中心发起组织了“南海法律研究组”。
中文名
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
时间
2013年1月22日
简介
应菲律宾方面成立
组织成员
波兰籍法官
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仲裁中国、菲律宾南海争议的法庭,应菲律宾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方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方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中方的上述立场不会改变。
2013年,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赫尔南德斯4月25日称,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已经任命完成全部5名审议中菲南海争端的仲裁员,接下来将择期开会讨论是否对此案有管辖权,但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2]
5名审议中菲南海争端的仲裁员
波兰籍法官:Stanislaw Pawlak,代表中国出席国际海洋法庭中菲南海争议仲裁
德国籍法官、前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Rudy Wolfrum,代表菲律宾出席仲裁
斯里兰卡籍法官:克里斯·品托,担任仲裁法庭的庭长。
法国籍法官:皮耶尔·柯
荷兰籍法官:阿尔弗莱德·松斯(名单据环球网)
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法律研究室主任邢广梅3月26日对《环球时报》表示,5人仲裁小组是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第286条规定成立的。该条赋予争端任何一方将有关争议事项提交“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的权利,接下来的强制程序意味着,不管争端另一方是否同意,针对该事项的仲裁法庭都会成立。法庭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
据邢广梅介绍,5人仲裁小组是仲裁法庭的主要构成部分,菲方已指定1名颇有经验的德国籍仲裁员,中方此前表明立场,认定菲此次行为在事实和程序上不具备法理依据,所以放弃指定,于是出现由国际海洋法庭指定中方仲裁员的局面。仲裁小组的另外3人应由争端双方协议名单,如果中方继续放弃,这3人也将由联合国指派。
邢广梅认为,靠外界指点,菲律宾在此次法律行动上展现了利用国际游戏规则的一定水准,中国应对起来比较为难。
南海仲裁是什么时候
2013年1月22日。该仲裁庭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登记在PCA的名下。仲裁一结束,该仲裁庭立刻解散。 2016年7月12日,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对此,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南海仲裁只是个闹剧,全世界都应该知道的事:什么是南海的“自古以来”!“南海诸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南海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句话可不是一句简单的外交辞令,而是有着众多中外历史文献和考古发现作为证据支撑的。
南海仲裁案是哪一年
法律主观:
7月12南海仲裁结果 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仲裁中国、菲律宾南海争议的法庭,由五名仲裁员组成,应菲律宾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国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国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 南海仲裁案实体裁决宣布在即,海内外都对之报以极大关注。既然要谈国际法,我们就在法言法地辩个明白。为此,国际法促进中心发起组织了“南海法律研究组”。 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仲裁中国、菲律宾南海争议的法庭,应菲律宾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方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方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中方的上述立场不会改变。
菲南海仲裁庭作出无效裁决是什么意思
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决”,判菲律宾“胜诉”,中国太平岛化岛为礁,认为其不构成岛所具备的基本要素;并否定了“九段线”,还宣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
根
据国际法律、国际惯例以及各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提起必须以双方当事国的共同一致意愿仲裁为前提,至于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纠纷发生前还是纠纷发生
后达成的,并不影响仲裁机构的管辖。仲裁协议通常应当具有三方面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机构。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了国际法和仲裁机构,临时仲裁庭对此案也无管辖权。于是,2014年9月,临时仲裁庭却作出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裁定,表明它已丧失应有的客观性和中立性,立场已经完全转向菲方。
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柳井俊二现年79岁,在日本外交部门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和驻美大使,2005年成为国际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庭长。
柳井被认为是日本右翼鹰派人物的代表,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核心智囊,是日本推进修宪和加强美日军事同盟的法律推手。
海仲裁案仲裁庭最终裁决结果为什么删了
谓的南海仲裁,属于一次带有表演性质的笑话。不具有任何效力,中国不承认。既然不承认,当然属于无效的。
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同时,所谓南海仲裁庭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菲律宾违法行为和非法诉求基础上,它的存在不具备合法性,它做的一切裁决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力的。针对美国对自己及其盟友打开海洋法治的“违法之门”的行为,我国外交部表示美方对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的投机做法才是危险的,值得国际社会高度警惕。
美国呼吁中国尊重裁决的结果,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裁决结果公布后,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中国外交部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这两份声明明确阐述了中方不接受、不承认仲裁庭裁决结果的严正立场。
菲律宾南海仲裁庭的所谓裁决结果是无效的、非法的、没有拘束力的。不论是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还是仲裁庭所作裁决,都是在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非法的勾当;都是在打着护法的旗号,从事着违法的活动。
仲裁庭以解释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名,实际上却处处违反《公约》基本精神和原则。《公约》明确规定,主权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对主权问题没有管辖权。菲律宾提起仲裁事项的实质,恰恰就是领土主权与海洋划界问题。早在2006年,中国政府就根据《公约》第298条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包括英国、法国、俄罗斯在内的30多个国家也都作出了类似声明。这些声明是《公约》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尊重,但仲裁庭对此却完全无视。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了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的合法权益。根据《公约》有关规定,成员国有权自主选择争端解决程序和方式。菲律宾前政府不经中方同意,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了中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损害了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仲裁结果也违反了中菲两国协议和地区国家共识。长期以来,中国始终为和平解决中菲南海争议做出不懈努力。中国与菲律宾通过一系列双边文件就谈判协商解决争议达成重要共识。在地区多边层面,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各国通过签署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承诺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菲律宾所作所为,背弃了菲方应当遵守的国际义务与承诺。仲裁庭不仅为菲律宾的违约行为进行辩护,甚至否定中菲双边协议和《宣言》的法律地位,为其违法行径制造借口。
更需要指出的是,仲裁结果违反了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挑战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捏造事实,编造谎言,企图借此全面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仲裁庭不尊重有关国家通过外交渠道解决争端的努力,反而树立了“滥诉”、“滥权”的恶劣先例,将南海问题带入了一个加剧紧张对抗的危险境地。这些行为违背了尊重各国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和平解决争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等《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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