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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单位提前退休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 [1999]3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土资源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会同有关...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地勘单位提前退休政策”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地勘单位提前退休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办发 [1999]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土资源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 《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

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形成了一支具有优良传统和作风、技术力量雄厚的地质勘查队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现行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政企 ( 事) 不分,责权不明; 队伍臃肿,力量分散; 工作重复,效率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削弱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又影响了地勘单位自身活力的发挥,也使得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得不到充分保证。因此,必须对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改革的目标是: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于矿产资源严格管理和有效保护,政企 ( 事) 分开,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是: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有效的宏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 实行政企 ( 事) 分开,强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质和矿产资源执法监督的职能,中央和省一级保留一部分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的骨干力量,将其余地质勘查单位逐步改组成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和管理的经济实体; 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二、改革的具体方案

( 一) 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地质勘查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一并划转。地质勘查单位下放到省一级后,不得再层层下放。地质勘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工作在今年内完成,具体事宜由国土资源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定。

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需要有一个过程,要创造条件加快改革的步伐。地质勘查单位主要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创收,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地质勘查单位实行企业化过程中,要将从事资料信息、图书档案、博物展览、环境与灾害监测等公益性工作的单位划出来,继续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事业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

在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保留一支技术素质较高、精干的地质勘查队伍,以满足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对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对由原地质矿产部代行出资人权益的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另行研究。

( 二) 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冶金、有色、轻工、化工、建材等部门所属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从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改组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经贸委与各工业局研究确定。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可以从所属地勘队伍中保留一支从事放射性矿产勘查的精干队伍,其余与原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同步进行属地化、企业化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由国防科工委研究确定。武警黄金地质勘查部队的改革,按照中央军委和国务院的有关决定执行。

( 三) 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 四) 分流人员,减人增效。针对地质勘查队伍人员过多、效益不高的状况,要加大人员分流力度。通过改革,地质勘查队伍要面向市场,面向区域经济,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构筑新的经济增长点,开辟非地质勘查业生产门路,安置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提高经济效益,改善职工生活。

三、改革的政策措施

目前,地质勘查单位可用于经营的净资产少,设备陈旧老化,离退休人员多,改革难度较大。中央和地方都要对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 一) 原地质矿产部和各工业部门地质勘查队伍的地质勘查费均以 1998 年预算为基数 ( 不含一次性补贴) 保持不变。划转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队伍的地质勘查费,由财政部统一划转给各省级地方财政,在省级财政预算支出科目中单列,继续用于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地质勘查工作和经常性费用支出等。各地应在首先确保离退休人员经费的前提下,将余下的经费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和地质勘查单位 ( 地质勘查企业) 经费两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 二) 地质勘查单位在属地化、企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可以继续将国家划定的地质勘查费基数中10%左右的勘查费转增国家资本金; 地质勘查单位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时,允许其将部分或全部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

( 三) 对地质勘查单位用于组织队伍转产,安排职工再就业等工作的银行贷款,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扶持。

( 四) 地质勘查单位在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过程中,继续享受事业单位的各项税收政策。

( 五) 地质勘查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后,各地应将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地质勘查单位下岗职工与当地下岗职工同等对待,领取地方印制发放的下岗证,享受国家和当地有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六) 要千方百计确保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尚未进入地方养老保险统筹体系的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和有关待遇不变,费用从划转省级财政的地质勘查费中列支,待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统筹办法出台后,再按统一办法执行。

四、改革的组织领导

推进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对地质勘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是促进地质勘查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措施,对于增强地质勘查队伍活力,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勘队伍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项改革,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国土资源部和目前仍管理地勘队伍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班子,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周密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请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推进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方针,特别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妥善安排好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改革。

国土资源部

中编办

体改办

一九九九年四月九日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2007年5月30日~6月4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王赤兵副司长率领调研组一行四人赴内蒙古自治区就地勘改革发展进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组在深入赤峰地勘十院、地质二中等单位进行点上调研后,赴呼市就内蒙古自治区地勘改革新进展情况进行了面上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以下简称内蒙古地勘改革)是2005年3月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地勘单位列入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而推动的改革,同年4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自治区地勘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推进内部企业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一)内蒙古地勘改革的背景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资源需求迅猛膨胀,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大力发展能源、化工、电力等优势特色产业,努力推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经济建设呈现出持续高速发展。然而,与此大环境产生的巨大反差是自治区内地质找矿主力军———国有地勘单位却处于体制转型、观念滞后、视野封闭、经济实力不强、企业化改革举步维艰的困境,根本满足不了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能力的需要。2004年,地质矿产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共有二级单位42 个,职工26793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2710人,下岗人员6394人,国有净资产54921万元,人均仅有20499元,地勘费35535万元,人均13000元,三个局预算外经营性收入50100 万元,人均18670 元。资产水平、市场经营收入水平以及职工收入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其他省(区、市)地勘单位。三个地勘局的情况,引起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委派政府调研室、党委政研室、自治区机构编制办公室、财政厅、人事厅和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围绕地勘单位深化改革的主题进行考察调研,决定在内蒙古地质矿产局、有色地勘局和煤田地质局开展企业化改革。

(二)内蒙古地勘改革的特点

内蒙古地勘改革的特点体现在:政府推动、全员参加、目标明确。即:第一,从这次改革方案的制定,改革思路的确立,到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都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推进的;第二,改革是以自治区内三支省级地勘局为单元、全员参加的,改革面比较广;第三,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三个集团公司,企业化经营的起点较高。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和企业化改革的方向。通过划开离退休人员和剥离地勘单位社会的职能,精干主体,壮大主业,使地勘单位轻装前进,集中经力搞经营,一心一意搞发展。二是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体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先从内部改革入手,转换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化经营,逐步向现代企业过渡。四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为扶持地勘单位的发展,维护职工利益,改革在保留事业单位的牌子、性质和人员退休事业的基础上进行。

主要内容:一是将三支地勘队伍所属学校的人员、资产、经费,下划到所在地管理;二是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三是在职人员经费包干,自负盈亏;四是扩大用人自主权;五是地勘单位内部要实行企业化管理,整合优良资产,发展优势产业,适时组建企业集团;六是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地勘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四)内蒙古地勘改革的政策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给予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不变”政策。即改革后地勘局的事业牌子不摘、地勘费基数继续保留和使用,截止到改革时在编在册职工,改革后的事业身份不变。这项政策是内蒙古地勘改革得以推动和成功的关键,不仅解决了改革的定位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身份问题,更重要的是为改革顺利推进构建了一个得以安生的“避风港”。

(2)矿业权的取得和流转政策。过去和现在由国家、自治区出资并由地勘单位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在有偿出让时按评估价款10%提取勘查基金,统筹用于支持地勘工作,并随着企业化改革的深入逐步提高比例。所提取的勘查基金由自治区财政列收列支,专款专用。在企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地勘单位申请出让或转让已取得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符合规定并经批准,其价款的部分或全部转增为国有地勘单位的国家资本金。

(3)财政政策支持。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今后凡属中央财政安排的对属地化地勘单位的政策性补贴,继续用于地勘单位;二是由自治区政府财政每年安排的地勘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自治区地勘单位承担。三是将从2005年地勘经费预算中切出的1600万元专项资金分别归还原渠道,纳入经费基数。

(4)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政策。即将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经费单列,专项核拨,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仍由各地勘局承担,不再新增管理离退休员的机构和编制。这一政策为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减了负。

(5)养老统筹和住房政策。在改革前,地勘单位在编在册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住房改革支出,与自治区其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同步实施。

二、内蒙古地勘改革的新进展

(一)成功地剥离了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

在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机构编制办公室的协调下,按改革方案要求,三个地勘局先后与学校所在盟市签订了协议,成功地将6所学校成建制地移交地方管理,另外2所学校因某些原因尚未移交,目前正在商谈中。

(二)实现了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经费分开管理

为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根据“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经费单列,专项核拨”的改革要求,2005年已将三个地勘局12710名(其中:离休335人,退休12305人,退职50人)离退休人员经费(共计23486万元,占地勘费的67%,人年均1.85万元)划出单列管理。另外,2005年以来新增政策性调资、补贴、遗属生活费等近5000万元已由自治区财政追加拨款;355名离休干部自治区政府已同意纳入自治区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管理。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后,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仍由各局承担,不再新增管理离退休员的机构和编制。

(三)完成了在职人员经费包干、自负盈亏的制度构建,执行情况良好

按改革财政补助方式,三个局原有的在编在册人员以2005年地勘事业费预算为基数,在分别扣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校划转经费后,剩余部分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自负盈亏。经测算,三个地勘局2005年地勘事业费预算基数为37136万元,剔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校划转经费后剩余13298万元,在职人员人均9653元。另外,对企业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原有的事业编制以2004年底在编在册实有人员为基数实行注册管理,减少一人相应减少一名事业编制;新进人员按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和经费。地勘单位的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自行调整,改革前的局、处级干部实行注册管理,新聘任的领导干部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四)内部事企分开,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组建了三大集团公司,运营良好

在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地矿、有色和煤田三个局相继拟定了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2006年5月8日,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28日,三大集团公司相继正式挂牌运营,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运行到位并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地质勘查工作也将开始走上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的发展轨道。目前三大集团公司正在着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不久将完成集团公司工商注册登记。

(五)地勘单位内部企业化管理能力明显加强

以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地质主业,利用现有设备、人才、技术和矿业权优势,参与资源开发建设项目为主要企业化运作方式的内部企业化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一是通过改革运行机制,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大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实行生产经营责任制,竞争上岗,绩效挂钩;三是收缩分离辅业,放开搞活小企业,将闲置或效益差的资产、企业,通过出租、拍卖、转让等形式进行处置,进一步整合资产各类生产要素,优化资产质量,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产业和比较优势产业。

(六)地质勘查工作得到加强

内蒙古地勘改革2年来,在市场经济改革大环境特别是地勘改革政策和国家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三个地勘局共同承担国家、自治区和社会地勘项目1500多个,总资金达20亿,取得了较好的找矿成果,煤炭新增加各级储量1200多亿吨,新发现和新探明了一批铁、铅、锌、铜、银和地下水后备基地。另外,在矿业权运作、勘查开发一体化上也取得明显进展,涌现出地勘十院、煤田104队等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典型。

(七)地勘经济增长迅速,职工收入普遍提高,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内蒙古地勘改革2年来,2005年三个集团公司(地勘局)实现总收入20.73亿元,增长239.6%;实现利润1.6亿元,增长22倍;新增经营性资产8187万元,增长10.6%。2006年在2005年基础上又翻了一番,实现经营总收入36.62亿元,同比增长了76.66%;实现利润4.1亿元,同比增长156%,上缴税费2.8亿元;新增经营性资产6.1亿元,同比增长79.4%。职工人均年收入1.95万元,增长42%。局属地勘单位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整体有了提高,有9个单位的经营收入过亿,有18个单位的经营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有4个单位实现利润超过了5000万元,有15个单位实现利润超过千万元。

三、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经验、问题

(一)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经验

(1)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根本原因在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和政策保障,以及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的组织协调得力、上下沟通及时。

(2)政策给得足、用得好。“三不变”和相关政策确保了内蒙古地勘改革的顺利推进。另外,在政策应用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只要是政策允许的,在规定范围内国土资源厅均大力支持并“开绿灯”。同时,良好的厅局关系是内蒙古地勘改革取得成效的基本保证。

(3)政府投入加大,拉动了社会资金,取得一批勘查新成果。

(4)寻求了一条改革发展的路子——勘查开发一体化。

(5)地勘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职能收入明显改善。

(二)内蒙古地勘改革存在和遇到的问题

(1)经济发展不平衡。不仅三大局(集团公司)层面上存在这个问题,而且同一局(集团公司)内部地勘单位之间也存在这个问题。

(2)产业结构单一。突出表现在内蒙古煤田地质局。

(3)在对地勘改革的认识和观念还上不尽统一。

(4)固有体制性、结构性障碍仍未化解。

(5)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或根本解决。比如住房问题等。

(6)人才问题。普遍存在人才断层和人才难引进的问题。

(7)在改革中遇到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矿业权问题、享受税收优惠问题、住房货币化问题等。

四、对内蒙古地勘改革的认识、思考和体会

(1)政府强化领导和推动、国土资源厅的有效组织以及各国有地勘单位自身的努力,使自治区地勘单位和职工初步分享到改革所带来的成果,充分证明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的道路是正确的。

(2)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内蒙古改革初见成效的催动力。特别是地勘职工对改革的承受心理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思想认识上,由过去的怀疑、不理解到积极参与和支持;在发展上,由过去的“要钱”到现在的“要矿业权”、“要政策”支持;经营上,由过去要吃饭到现在要发展;等等。可以说是观念、认识上的质的变化。

(3)内蒙古地勘改革严格讲仍是一种内部的企业化改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化改革,内蒙古地勘系统自己称之为“关起门来搞改革”。因此,对全国地勘改革来讲,有其特殊性、地域性和局限性,不具克隆性、效仿和模式推介。但我们认为,内蒙古地勘改革有全国地勘改革的共性,可供其他省(区、市)地勘单位改革借鉴,特别是一些改革措施、经验和政策措施。

(4)内蒙古地勘改革两年来,三大集团公司发展开局良好,运行顺畅,但集团公司注册后,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任务十分艰巨,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比如:如何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如何明晰产权,如何合理设置股权,特别是如何进行资本经营和规模化、集团化等。为此,建议内蒙古地勘改革要在自治区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下,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充分吸收国内外集团公司组建的经验,把三大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好,一旦条件成熟时可考虑三大集团公司的整合问题,以实现规模经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国土资源厅作为三大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出资人,如何管好企业资产、监督企业经营行为、考核企业绩效等也有待深入研究。

(6)三大集团公司的关系、管理方式、机构设置等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的生产要素有效整合,还有待研究。

(7)勘查开发一体化是地勘改革发展一条较为长远的路子,但要确保其长远,一是必须做好矿业权经营,不断增强矿业权意识、资本意识、市场意识,抵御风险能力和政策风险能力。二是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如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二者的衔接、协调问题;矿产勘查和开发的统筹关系等。

(8)要处理好事业与企业关系。内蒙古地勘改革走的是“一块牌子”的“双轨制”改革之路,虽然前提是要求事业与企业分开,但并没有做到严格分开,仍是事业体制下的企业化改革,在具体运行中会遇到许多难处理或相互矛盾的事情和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改革成效的取得。

建材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队伍基本情况

(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以下简称建材地勘中心)

共有30个单位。除建材地勘中心机关外,下辖29个单位,其中:勘查单位26个、地质研究所1个、地质制印所1个、云南昆明职工中专校1个。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队伍规模10588人,其中:在职职工5351人,离退休职工5237人。三个产业的从业人员分别为:地质勘查3290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721人,中级技术人员954人),工程勘察与施工1036人,矿产开发176人,其他产业849人。2006年度劳动者报酬为9458.38万元,比2005年增长11%。2006年度离退休人员中央财政拨款为6959万元,比2005年增长6.8%;实际支出费用为8218.07万元,比2005年增长7.6%。

建材地勘中心是一支专门从事建材非金属矿资源勘查和开发的地质队伍。现有在职职工5351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6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21人,中级专业人员954人。改革开放以来,建材地勘中心和下属地勘单位又陆续组建了26个勘察院(处),18个基础工程施工单位,其中一级施工企业2个,甲级工程勘察企业20个,甲级测量企业4个。基本形成了地质勘查,工程勘察与施工和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50多年来,广大建材地质工作者为我国建材——非金属矿工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卓越贡献。全国70%以上建筑材料工业原料矿山及主要非金属矿山是由建材地勘中心组织勘查完成的,其中80%的矿山已开采利用;积极开展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在亚洲、非洲、欧洲十余个国家承担过地质勘查、工程勘察等任务,工程质量均受到好评。自1988年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开展报告奖评审以来,建材地勘中心先后获得地质勘查报告各类部局级奖200余项。

改革开放以来,建材地勘中心围绕资源地质等工作的需要开展科研项目,获得一系列成果和奖励,推动了系统的技术进步和科学研究。对数十种非金属矿产进行系统的资源形势分析(包括硅灰石、石灰岩、石膏、高岭土、石棉、宝玉石、玻璃硅质原料、石墨、纤维状海泡石、绢英岩、杂卤石、霞石正长岩、蓝晶石族矿物、饰面石材、水镁石、粘土等),出版了专著或图集,完成了非金属矿床成矿系列、中国非金属矿床成矿地质图、建材非金属矿地质工作指南等的编制。首先找到和勘查的矿种达十多个(如在四川首先发现并评价杂卤石矿床,在东北突破性地找到了石膏,在广西龙胜找到了滑石矿床,在湖北首先找到并勘查硅灰石矿床等等),并在运用地球物化探手段(如物探在石墨、石膏勘查中的应用、无线电波探测岩溶、深穿透地球化学在石膏勘查中的应用等)、遥感技术(如在石材评价、矿产勘查)、GPS、计算机技术方面取得相应进展。

近几年来建材地勘中心加强了地质技术设备的投入,中心拥有化验测试、航测、遥感等配套的现代化设备,各总队配套有钻探、测绘、测试等系列设备,几个大区所在总队配置有从事物探工作相应的设备。各总队现已配置了GPS接收机、全站仪、绘图设备和MAPGIS软件等现代化软硬件设施。通过这几年的发展,勘查技术和装备水平有了较大地提升。

(二)本地区、本系统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建材地勘中心勘查单位现有各类资质249个。其中:地质勘查类资质161个;环境评价类资质4个;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资质2个;地质灾害资质24个;测绘资质22个;工程勘察施工资质36个(勘察22个,施工类14个)。

专业资质分布:区域地质调查(乙级16个);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乙级14个,丙级12个);固体矿产勘查勘查(甲级27个);液体矿产勘查(乙级3个,丙级8个);地球物理勘查(甲级1个,乙级4个,丙级11个);地球化学勘查(乙级1个,丙级8个);遥感地质勘查(乙级1个);勘查工程施工(甲级12个,乙级9个,丙级5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甲级1个,乙级16个,丙级10个);选冶加工(乙级2个);环境评价(甲级1个,乙级1个,丙级2个);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甲级1个,乙级1个);地质灾害(甲级6个,乙级10个,丙级8个);测绘(甲级4个,乙级15个,丙级3个);工程勘察(甲级20个,乙级2个);施工(一级2个,二级8个,三级4个)。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基本经济情况

截止到2006年底,建材地勘中心下属26个地勘单位完成总收入67284.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其中:地勘业累计完成收入30343.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工勘业完成收入2712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1%;其他产业完成收入9646.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总支出62522.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7%。

图1 产值和利润增幅对比

截至2006年底,地勘单位总资产为109675.63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40807.78万元,专用仪器设备16106.23万元),比上年增长10.2%。负债总额为53768.73万元,比上年上升14.7%,资产负债率平均为52.8%。地勘单位由于历史、行业原因和经营特点,资产负债率一直相对较低。但辽宁、吉林、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四川、新疆等总队资产负债率较高,分别为67.1%、70.3%、61.3%、64.3%、75.6%、64.7%、69.6%、62.2%,应引起重视。

表1 产值增幅对比表

从以上统计数字反映出,实现创收的增长幅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略有减慢,签订合同、产值高于上年。目前,国家对一些产业的宏观调控,已经明显显现,对地勘单位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受这一因素影响,承接的地勘任务受到影响最大。国家对一些产业的宏观调控对矿山地质影响最大,对工勘影响较小。2006年的经营形势保持较好的态势,特别是创收的趋势,主要靠工勘业,工勘业合同、产值、创收增长幅度比上年同期均有较快增长。地勘业、其他产业规模所占比重比去年有所减小。

总的来看,2006年地勘单位总体经营形势较好。实现创收、利润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26个单位全部超额完成全年目标。特别是河北、四川、贵州总队和北京地勘院创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50%以上。

2006年,实现利润总额2886.22万元,比上年增长72.6%,超额完成全年目标。特别是河北、内蒙古、吉林、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总队超额完成全年目标20%以上。

但同时也应看到,工勘业增长较快,地勘业、其他产业增长较慢。地勘单位应进一步开拓矿山地质市场,加大产业调整的力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决定》下发后,部分省采取了一系列整顿措施,对矿权加强管理。现大部分省实行招、拍、挂政策,且矿种多为非金属矿,给建材地勘单位争取矿权带来极大困难。

(2)前几年,部分地勘单位对开展基础找矿工作重视不够,地质资料缺乏,申请矿权较少,这样就给矿权经营带来很大困难。现在地表矿体大部分已被发现,今后要开展深部找矿,就必须加大投入。

(3)全国地勘单位大部分已经属地化,归各省管理。各省已加大省级财政对地质工作的投入。这给中央地勘单位争取地方项目造成很大困难。

(4)工程勘察、桩基施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价格比较低,利润空间已很小。另外,在资金到位率较低,造成垫资过多资金、周转困难。

(5)近些年来,地勘单位经济形势一直不太景气,招收大学生较少。现在,老技术人员又纷纷退休,这样就造成技术人员缺乏,以至断档。

(三)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建材地勘中心共争取中央财政补贴2740万元,地方财政补贴640.3万元,地勘事业费中用于找矿投入300万元用于公益性地质工作。其中:国土资源大调查经费180万元,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77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经费1140万元,国外风险勘查经费650万元。新发现矿产地约20余处,基本保证了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新发现矿产地中主要矿种有水泥原料、石膏、石墨、萤石、高岭土、叶蜡石、滑石等建材及非金属矿产,其中高速铁路集料、坡缕石、含碘凹凸棒石、高纯硅原料等矿种为我系统首次勘查评价。与此同时,矿种也由过去建材非金属矿发展到能源矿产(煤)、金属矿产(铁矿,铅锌矿、钛铁矿、铝土矿、多金属钼矿、冶金白云岩),找矿也从国内发展到国外(北京总队、云南总队老挝铝土矿、广西总队越南铁矿)。通过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批找矿普查的地质成果,为地勘单位开展商业性地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全年共开展各类地质项目约150项,总共投入资金6485万元,钻探工作总量约78281米。通过这些项目的开展,保证了资源地质在地勘单位的支柱地位,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2006年全年从事矿产开发的投资约3000万元,涉及的矿产开发项目有石膏、电气用灰岩、凹凸棒石、石材等。总收入约1575.84万元,其中:矿业权转让1372万元,矿产开发203.84万元。

(六)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2006年,建材地勘中心各地勘单位积极开拓工勘施工市场,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承揽了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凿井、桩基、路桥、测绘等施工项目267项,全年实现收入27122.56万元,取得了很好的效益。

(七)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建材地勘中心部分地勘单位充分利用地理位置优势,积极盘活房地产资源,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先后建起了宾馆、招待所、综合楼及开展房屋租赁等业务,全年实现收入9646.74万元,形成了一批较为稳定的产业。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为了很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的“二个文件”精神,加快建材地勘经济体制改革步伐,近年来,在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部署下,地勘中心先后在这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研究和探索,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方案、措施及指导性意见等,对促进和深化建材地勘单位的改革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推进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并印发了《建材地勘经济体制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

(2)制定并印发了《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关于地勘产业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3)印发了关于征求对《中国非金属矿工业(集团)总公司关于加速地勘单位企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4)制定并印发了《建材地勘行业三年结构调整意见》;

(5)根据国办发〔2001〕2号文精神,为加速地勘单位企业化进程,地勘中心分别在华北、东北片,华东、中南片,西南、西北片组织召开了加速地勘单位企业化进程座谈会并印发了相关的会议纪要通知;

(6)2001年在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组织下,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地勘改制办公室并聘请有关中介公司咨询专家帮助指导改制工作,经过对部分地勘单位深入细致地调研,在反复讨论研究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出了有关建材地勘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通过上述一系列工作和重大举措的出台,无疑对深化建材地勘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起到了有效地推进作用。但目前这项工作没有发生质的变化,是因为国家对地勘事业单位改制的一些大的政策还没有明确,有许多政策界线如:养老保险、事业单位性质转变、人员身份转换、存续处理、后勤社会化等问题至少在现阶段还无法逾越,搞不好会引起不稳定因素的出现。所以地勘体制改革需要一个过程,只能在现行政策背景下向前推进。

地勘单位改制的模式选择:

模式一:地勘单位以经营性资产出资,整体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地勘单位保留事业单位职能。

模式二:地勘单位以经营性资产出资,对新上项目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地勘单位仍履行现有职能,地勘单位与有限责任公司关系为投资关系。

模式三:地勘单位所属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地勘单位仍履行现有职能,地勘单位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之一,二者的关系为投资关系。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十一五”地勘单位的工作方针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继续按集团确定的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的指导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地勘单位改革和发展的各项事业,继续深化改革,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速地勘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形成地勘产业优势。

(一)大力开发商业地勘市场

要积极参与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收入来源。要继续坚持“走出去”战略,在现有老挝铝土矿风险勘探等国外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一方面要积极配合集团承揽海外水泥工程等建设项目,开展海外相关非金属矿资源和工程地质勘查业务;另一方面要寻找机遇与国内外其他大企业合作,积极开拓海外有关地质勘查市场,树立品牌;还要结合集团非金属矿勘探、采选及加工逐步向海外延伸发展,参与国外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相关地质工作。

(二)加强矿权管理工作

要加大找矿力度,完善技术装备水平,重视矿权登记和矿权保护工作的同时,对开发前景好、经济价值高的资源加强勘查工作深度,具备条件的要适时自主或合作开发,有些矿权可视具体情况开展有偿转让。鼓励地勘单位成立矿业开发公司,开发优势矿种,搞好矿产的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

(三)深入研究地勘市场

要抓好“十一五”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多申请国家和地方政府安排的地勘项目。要加强战略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及其市场需求的分析研究,加强资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对经济价值高、市场前景好、需求周期长的矿产资源应重点加强保护。

(四)继续探索和实践地勘单位推进企业化进程、深化内部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

深入贯彻国发〔2006〕4号文件及相继出台的配套文件精神,积极稳步地推进地勘单位改革和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全面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进程。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开拓思路,依据各自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地质延伸产业,形成各自特色的产业格局。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地质人才,进一步加强矿产评估师、矿产储量评估师和注册地质师队伍的建设。

五、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购房补贴问题

国家实行货币化分房改革后,按照政策,职工可享受住房补贴。根据调查测算,建材地勘中心系统职工如要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贴,测算要落实各项房贴补助费用需2.6亿元(购房补贴人数为8000人),主要为京外单位购房补贴和部分单位的住房提租补贴,目前这些补贴还没有资金渠道来源。

2.基础设施欠账问题

自2001年后,随着国家取消了行业地勘部门非经营性资金,国家的投入基本上都用在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地勘工作上,单位没有多少积累,地勘单位难以有能力从自有资金中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地勘单位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给基地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困难。

我中心所属较多地勘单位办公楼、库房、职工住宅楼为20世纪70年代,甚至是20世纪50年代建筑,设施老化陈旧,急需资金改造和新建,估计约需经费1.7亿元。

3.医药费问题

由于不加入医疗保险每年将面临巨额的医疗费用,我系统通过积极努力,绝大部分已加入,但未有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负担医药费也相当大。另外,离休人员还未进入医疗险范畴,这部分医药费支出比医保还大,但按国家政策规定离休人员的医药费必须足额及时报销,只能挤占其他资金来缓解离退休人员的医药费不足问题,这给单位的经济发展与在职职工队伍的稳定造成极大的隐患。建议国家加大核拨离退休人员医药费力度,对不足部分予以及时补贴。

4.关于同城待遇问题

近些年来,地方上为了提高当地企、事业单位的待遇,相继出台了不少补贴性政策文件(特别是针对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这些补贴性政策的执行均由地方财政支出,属地化地勘单位享受了由地方财政出资的有关生活补贴,中央驻地方地勘单位未能享受,这部分补贴数额非常大。据不完全统计,若按每人月补贴1000元计算,则建材地勘中心一年要拿出1.3亿元进行补贴,更何况地方性补贴的标准每年还在不断地增加(如以我中心云南总队为例,与地方差距累计至今欠账达1700多万元;吉林总队欠发吉林省地方地质单位省内地区补贴、高寒津贴等补贴项累计达720万元)。而中央驻所在地的地勘事业单位由于执行的是中央财政预算,在核给的预算中无执行地方性补贴的专项资金,因而解决不了这方面的待遇问题。特别是一些困难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对此待遇问题反响尤为强烈,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5.地勘单位生源严重短缺

由于地勘单位属艰苦行业,待遇比较低,难以吸引人才。近年来,我中心驻各省的建材地质总队招收大、中专毕业生相当困难,单位内部有能力、有本事的专业人才留不住。一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得不到及时地补充;另一方面,一批40~50岁的技术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又纷纷提前退休。因而造成了目前地勘单位专业人才断档,钻探人员青黄不接的窘境。这种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地勘单位的生存和发展。

6.项目争取的难度加大

近几年来,为了加强建材、非金属矿的基础地质工作,在申请国家矿产资源项目立项方面,有关部委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为我中心在进一步提高建材、非金属矿勘查评价方面提供了有利地帮助。但国家在安排矿产资源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建材—非金属矿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一直处于被兼顾和从属的地位,因而这一块在国家项目安排中,相对一支从事建材—非金属矿专业队伍的规模而言,项目所占的份额比较小。而在商业地质工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争取地方资金做地质项目的难度在不断加大。

(二)建议

1.加强对地勘行业改革的统一领导

按照国办发〔1999〕37号文件和温家宝总理的指示精神,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期。但由于地勘行业体制的改革,原隶属中央的地勘队伍,大部分已属地化,其余进了中央。几年来,这些队伍的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尽管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作为地勘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地勘队伍之间有着许多共性的问题和困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由于这种体制上的变化,加之各地、各部门对国办发〔1999〕37号文理解上的不一致和对地勘队伍改革的进程及政策措施意见的不一致,使得国家对地勘这样一个特殊行业的改革导向出现了真空,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没有明确的政策措施保障。有的不论地勘队伍的现状,改革操之过急,导致遗留问题过多而不利于地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在对待地勘行业深化改革的问题上,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决定》中对地勘单位改革的精神,无论是对属地化的,还是进中央的地勘队伍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全国一盘棋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应制定统一政策措施,出台总体指导性意见来推动全国地勘队伍的改革健康平稳发展。

2.养老保险统筹问题

地勘单位进入地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问题,是国办发〔1999〕37号文件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地勘队伍深化改革的关键所在。鉴于建材地勘单位大多未进入地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体系,建议国土资源部向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反映协商,尽快加以妥善解决。一是争取免交进门费,降低进入门槛;二是国家给予地勘单位一定的财政补贴;三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同当时全国242家科研院所转制那样,以前年度视同进入。

综上所述,地勘单位企业化要想取得重大进展,除国家针对地勘行业的特殊性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外,当务之急是要尽快解决地勘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地勘单位能与地方的企、事业单位一样,在统一加入社保的前提下,对离退休人员实行社区化管理。只有这样,地勘单位才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企业化改革才能从根本上发生质的变化。

(中国建材工业地勘中心地勘部)

广东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一)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底,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地质勘查单位有54家。职工总人数30149人(其中在职职工13708人,比2005年减少98人;离退休人员16441人,比2005年增加2328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7295人,比2005年增加138人,增长1.9%;技术人员4292人,比2005年增加175人,增长4.3%;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23人,比2005年增加71人,增长8.3%;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403人,比2005年减少31人,减少2.2%。在职人员年均收入约3.32万元,比2005年增加0.61万元,增长22.5%;离退休人员年均收入2.42万元,比2005年减少0.42万元。

技术人员占地质勘查从业人员的58.8%,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12.7%,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19.2%。

(二)地勘单位资质基本情况

全省地勘单位资质情况:甲级资质76个,乙级资质87个,丙级资质89个。其中:

(1)区域地质调查甲级5个,乙级11个;

(2)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15个,乙级14个,丙级12个;

(3)固体矿产勘查甲级19个,乙级11个,丙级16个;

(4)液体矿产勘查甲级5个,乙级14个,丙级14个;

(5)气体矿产勘查乙级2个;

(6)地球物理勘查甲级7个,乙级11个,丙级9个;

(7)地球化学勘查甲级5个,乙级1个,丙级12个;

(8)遥感地质勘查甲级3个,乙级3个;

(9)勘查工程施工甲级13个,乙级10个,丙级11个;

(10)岩矿鉴定岩矿测试甲级3个,乙级10个,丙级15个;

(11)选冶加工试验甲级1个。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底,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有49家,职工总人数12251人,比2005年减少91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6806人,比2005年增加138人,增长2.1%;技术人员4053人,比2005年增加352人,增长9.51%;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07人,比2005年增加69人,增长9.3%;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246人,与2005年基本持平。在职人员年均收入约3.29万元,比2005年增加0.63万元,增长23.7%;离退休人员16402人,比2005年增加2334人,年均收入约2.43万元,比2005年减少0.42万元。

技术人员占地质勘查从业人员的60%,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11.9%,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18.3%。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从业人员占全行业的90%以上(93.3%),仍占地勘行业主体地位。

(二)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2006年资产总额386720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159939万元,专用仪器设备54033万元,总负债185845万元,净资产216486万元,总收入186028万元,总支出157203万元,资产负债率48%。

2006年资产总额比2005年减少2306万元,减少0.59%;生产性资产比2005年增加359万元,增长0.22%;专用仪器设备比2005年增加3080万元,增长6%;总负债比2005年减少13202万元,减少6.6%;净资产比2005年增加15342万元,增长7.6%。总资产比2005年有所减少,但生产性资产、专用仪器设备、净资产均比2005年有所增加。专用仪器设备、净资产增加还比较多,说明经济实力有所增强。负债率虽然比2005年减少3%,但总体来说,负债率仍然比较高。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

我省2006年承担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地质勘探费、国土资源大调查经费和中央地方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其中国家财政资金投入22112万元,比2005年减少2633万元(减少10.6%),地方财政资金投入56952万元,比2005年增加3433万元(增长6.4%)。

(四)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基本情况

我省2006年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总收入13231万元,比2005年增加1974万元,增长17.5%。矿业权转让收入1008万元。矿产开发收入1858万元,与2005年基本持平。工程勘察施工收入59394万元,比2005年增加7789万元,增长15.1%。其他产业收入20902万元,比2005年增加2906万元,增长16.1%。

2006年我省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总收入超过财政拨给的地质勘探费和地质专项拨款,收益占总收入的51.8%,比2005年增长4%。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以改革促发展,成果显著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与实践,我省地勘单位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经验和实用技术,拥有地质矿产信息资源的优势,不仅已经占有许多矿业权,而且还具备有较强竞争力的找矿技能和勘查施工技术。此外,我省地勘单位的结构调整也取得一定进展。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完成了由单一的地质找矿向地质矿产勘查、工程勘察与施工、矿产开发与矿产品加工销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械制造、地质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等多种经营的转变。大多数地勘队伍已进入市场,成为商业性地质工作的主体,商业性收入已超过国家拨给地质勘查经费。

(二)初步树立“大地质”观念

在地质找矿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在开展与地质勘查相关产业上取得较大发展,增强地质勘查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省外、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中也取得一定进展。

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设想

(一)把地勘体制改革与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一并解决

目前省编制部门正在拟定我省地勘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其他相关部门也正在为地勘单位改革制定有关措施,出台有关住房、社保和离退休人员待遇等优惠政策,将为地勘体制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勘查工作

在粤北、粤东、粤西等地区的主要成矿带开展新一轮固体矿产资源的远景勘查工作,快速筛选靶区和找矿后备基地并进行矿产勘查评价,重点开展油页岩、地下热水等非常规能源勘查。针对我省现有部分大宗矿产资源缺乏和找矿潜力差的特点,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开展境外周边国家及国内其他省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扩大我省矿业对外开放,建立境外、省外矿产资源基地。

(三)加强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工作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培育地质勘查市场,增强地质工作的服务功能。认真抓好区域性的地质调查工作,全面推进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及省内地级城市的地质调查;在完成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其他重要农业种植区推进。同时,根据省情,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观念相对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

部分地勘单位思想未转变,仍把发展寄托在财政和国家投资,没有积极开拓市场,与广东经济发展脱节。一方面坚持保留事业单位的“帽子”,保留现有的财政拨款扶持;另一方面又参与商业性地质工作,通过市场获取利润。在这种心态下,改革的主动性不强,面向市场、开拓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地质勘查管理方式已发生根本性转变,国家已不再下达计划找矿任务,但地质勘查队伍运作方式没有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转变,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地质勘查还没有分体运行,地勘工作机制转型较慢。

2.管理体制不顺,资源配置不合理

在管理上仍沿袭了属地化之前按矿种组队、按部门管理的体制,导致分工过细、业务交叉、勘查资源配置不合理。各部门在某些地区都设置队伍,比如韶关市就有3个部门5支地勘野外队,队伍、设备、技术、任务大多相近,造成工作重复,勘查资源浪费,恶性竞争难以避免。

3.人员结构不合理

人才流失、高素质人才难以补充。造成地勘单位人员总体素质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岗位结构中,技术人员所占比例偏低,占从业人员的58.8%,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12.6%,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19.2%。二是学历水平总体不高,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2%,本科占17%,高中以下却占53%。三是年龄结构不合理,由于地勘行业属于野外作业的艰苦行业,人员明显老化,45岁以上工作人员占了30%,后备力量缺乏。四是人员专业结构单一,“余缺”并存的矛盾突出,特别缺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经营型、管理型及复合型人才,这是当前大多数地勘单位竞争能力弱的一个主要原因。

4.历史包袱沉重

(1)离退休人员负担重。一方面,地勘单位历史长,离退休人员众多,超过在职人数,有的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是在职人数的2.3倍。另一方面,地勘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尚未出台,与地方养老保险未能很好地衔接。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与企业养老保险存在一个差额,仍需财政补足。这些负担对地勘单位来讲过于沉重,是推进企业化改革的最大困难。

(2)资产总量小,质量差。非经营性资产所占比重偏大,经营性资产质量差,是地勘单位的共症。地勘单位现有闲置多年甚至毁损的资产以及长期积累的死账、呆账仍虚充国有资产。以广东核工业地质局为例,全局共有净资产15247万元,人均占有3.4万元,只有一般国有企业的1/30,一般事业单位的1/10。

(3)职业病问题突出。地质勘查队伍属于特殊艰苦行业,长年从事野外工作,条件艰苦,职业病发病率高,特别是从事核原料勘查的单位,放射性职业病的情况尤为突出,其医疗、保健、抚恤费支出负担沉重。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1)尽快出台住房、医保、社保等各项改革配套政策,以解决地勘单位历史遗留问题,为地勘体制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2)深化改革、加快地勘队伍企业化进程。地勘队伍尽管面临许多问题,但总体上,深化改革、加快企业化进程的基本条件是具备的:一是外部发展环境较好。我省经济发展迅猛,地质勘查相关产业的市场化程度高,如工程勘察与施工市场状况比全国要好,而这方面正是地勘队伍的优势所在,地勘单位实现企业化经营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近几年我省地勘队伍在市场化、企业化道路方面,尤其是在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三是省政府在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扶持。目前,省财政给省地勘单位年度拨款已达5亿多元,为地勘单位的结构调整、发展经济、实行改制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条件。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勘环境处)

陕西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情况

陕西是地质勘查队伍大省。截止到2006年底,陕西属地化地质勘查部门有省地矿局、西北有色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等4个局级单位,下辖53个处级法人单位。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有冶金西北局、建材陕西总队、中化陕西地勘院、武警黄金第五支队、西安地研所、核工业二○三所等6个单位。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仍为全省地质勘查主力。另外,具有地质勘查资质还有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煤矿、建设、水电、科教等行业单位及社会单位39个。全省地质勘查行业在职职工2.22万人,较2005年2.26万人有所减少。地质勘查从业人员1.12万人,其中技术人员6362人(地学专业技术人员4803人,高级技术人员1415人,中级技术人员2332人),较2005年增长2.5%;工程勘察与施工从业人员2071人,较2005年下降0.4%;矿业开发从业人员799人,较2005年增长2%;其他产业从业人员5457人,较2005年下降3%;职工年平均劳动报酬1.71万元,较2005年增长0.18万元;离退休人员1.75万人,人均年经费1.67万元,较2005年均有一定程度增长。以上可以看出,由于地质人才接续匮乏,行业在职人员持续减少。但受矿业市场持续升温影响,地质勘查、矿业开发从业人员增加,主要源于地勘单位内部工勘及其他产业人员的回流。

全省81个单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293项,其中最高为甲级资质的单位有47个,最高为乙级资质的单位有9个,最高为丙级资质的单位有25个。按资质级别分:甲级资质95个;乙级资质85个;丙级资质113个。按资质类别分:区域地质调查15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41个;固体矿产勘查65个;液体矿产勘查27个;气体矿产勘查8个;地球物理勘查30个;地球化学勘查22个;遥感地质勘查7个;勘查工程施工50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26个;选冶加工试验2个。与2005年71个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相比,2006年增加10个社会地质勘查单位,其中1个乙级勘查工程施工(钻探)单位,4个为丙级固体矿产勘查单位,5个丙级勘查工程施工(钻探)单位。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58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2个。全省职工及离退休人员3.8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12万人,离退休人员1.73万人。全省年末地质勘查从业人员1.04万人,其中技术人员6014人(包括地质专业技术人员4547人,高级技术人员1289人,中级技术人员2137人),工程勘察与施工从业人员1681人,矿业开发从业人员775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5440人。在职人员人均年收入1.72万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收入1.68万元。与2005年相比,在职职工减少674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增加150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减少170人,工勘人员有所减少,矿产开发人员有所增加,人均年收入增加0.23万元。

(二)基本经济情况

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35.95亿元,其中生产性资产14.19亿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3.20亿元,净值1.70亿元,总负债17.33亿元,所有者权益18.62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总资产增长25%,生产性资产增长12.6%,地质设备原值增长17.6%,净值增长21.4%,总负债增长27.2%。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17.82亿元,其中地勘业收入8.64亿元,矿业权转让收入1.28亿元,矿产开发收入2.98亿元,工勘收入2.21亿元,其他产业收入2.71亿元。总支出15.59亿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2.18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也有较大幅度增长,总收入增长44.29%,地勘业收入增长19.67%,矿业权转让收入从无增长到1.28亿元,矿产开发收入增长159%,工勘收入增长2.31%,总支出增长29.92%,地质找矿支出增长45.33%,矿产开发支出增长112%。以上可以看出,受矿业市场升温拉动,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地质勘查、矿产开发收支均有大幅增长,矿业权市场收益也大幅增加。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承担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费1559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费2430万元。采用数字填图新技术完成了略阳县幅1:25万区调修测,青藏高原1:100万区域重力调查,西乡县1:5万矿调等项目,在西乡县大河坝地区发现了铅锌、铜、铁矿(点)多处,南郑县白玉地区发现铜矿化带。关中盆地5000平方公里地下热水资源调查评价。完成了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勘查项目中“榆溪河流域水源地勘查”、“秃尾河流域水源地勘查”、“府谷县墙头—黄甫川水源地勘查”等共11个水源地地下水勘查工作。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水资源支撑。完成了“2006-2015年陕西省地质勘查规划”、“陕西省地质勘查工作需求预测及重点选区研究”、“陕西省地质勘查多元化投资现状趋势及政策措施研究”等综合研究工作。西北有色地勘局承担国家公益性矿产地质调查项目12个,取得国家财政资金1252万元,实际完成投入1509万元。其中承担国家地质大调查项目1个,完成预算资金122万元;承担中央财政补助项目2个,完成预算资金198万元;承担省级财政补助项目1个,完成预算资金75万元;承担国家资源补偿费项目8个,完成预算资金1114万元。省煤田地质局承担中央矿产资源补偿费140万元小保当普查项目,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费用100万元彬长小庄煤层气项目,地方财政268万元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勘查项目。省核工业地质局承担国土资源部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陕西省财政补贴等铀矿地质勘查项目共4项,完成了陕西省黄陵县双龙-南峪口地区铀矿普查项目、陕西省关中地区一线两带氡子体测量、陕西省丹凤三角区伟晶供给岗岩型铀矿成矿规律研究、青海省柴达木盆地冷湖地区铀矿评价等项目,实施经费502万元。

(四)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收入1612万元。主要有靖边县红墩界煤田勘查,圈定了5个煤层,分布稳定,为高-特高热值的长焰煤或不粘煤。在镇巴县—下高川地区发现两个锰矿化区,发现钒矿化带5条,矿化带长数十公里,厚数米。在镇坪县发现5条铅锌矿化带,9条金铜矿化带,均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新疆西南天山国营马厂地区新发现铜矿带2条、圈定铁锰矿带2条、发现含金构造蚀变带1条。已初步圈定铜矿(化)体4条,初步圈定铁锰矿体3条,初步圈定金矿(化)体1条。新疆阿合齐地区的僧阿尔加尔新发现铜矿体一条,宽度4.6米,长大于100米,铜品位0.6%~1.5%。西北有色地勘局承担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项目36个,完成投资8940万元。其中局设地质项目25个,投入经费2336万元(均在陕西南部实施);国内社会地质项目9个(分别在秦岭、渭北、重庆实施),投入经费2921万元;国内投资海外社会地质项目2个(分别在蒙古、几内亚实施),经费投入3683万元。省煤田地质局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经费4623万元,其中省投资公司217.76万元,局投入资金511.76万元,矿产勘查收入3893.51万元。所开展的地质项目主要集中在省内,钻探总进尺117864米。项目主要有:孟家湾西区普查、西湾露天(二期)勘探、陇县煤炭资源综合普查、千阳北部找煤、张家峁井田勘探、孟村井田勘探、大保当扩大勘探、文家坡井田勘探、亭南预留区勘探、青岗坪勘探等项目。省核工业地质局共开展煤、金、钒、钼、锰、铜等各类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30多个,评价项目20多个,完成金额5800万元。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矿产开发收入788万元。西北有色地勘局重点矿山有4座,主要矿产品有铅、锌和黄金,已形成日采—选矿石1200吨、年采—选矿石40万吨的生产能力。全年开发涉及部分加工处理矿石41.93万吨,生产黄金333公斤;铅精粉(金属量)4524.27吨;锌精粉(金属量)18139.3吨,实现工业总产值4.265亿元。省核工业地质局共有陕西省凤县庞家河金矿、陕西省华县桃园钼矿、陕西省西乡县石膏矿、内蒙中旗祥瑞金矿,年总收入4000万元。省煤田地质局尚未参与矿产开发的投资。

(六)工程勘察施工及其他产业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承担了陕北石油勘查施工,完成石油钻探工作量15万米;承担了西安地铁二号线试验段张家堡车站基坑围护工程、宝鸡法门寺合十舍利塔主体塔基础工程;完成了府谷县武家庄高庄子新农村大口径辐射井施工等多项水资源勘查和施工项目,水文水井钻探工作量约1.5万米;完成了延安市宝塔区王良寺经济适用窑小区场地滑坡治理等多项地质灾害勘查、评价、治理项目。西北有色地勘局完成工作量钻探30余万米,施工领域包括石油钻井、岩芯钻探、岩土工勘,实现产值1.75亿元,实现收入1.57亿元。省核工业地质局完成陕西省内的包西铁路通道大保当至子长段定测项目、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江苏省的台商大楼(苏州台商开发CO.)项目、浙江省嘉兴市明日明园项目等189 项,完成总产值2793万元。省煤田地质局基本没有承担工程勘察项目。地勘单位从事的多种经营产业大多数规模较小,市场定位的不明确、管理经验的欠缺,市场竞争力不足,没有形成经济增长点。

三、地勘单位改革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1.地勘费基数

省财政厅都按月及时划拨,各局也按规定将地勘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地质勘查工作和经常性费用支出等,保证了专款专用。

2.转增国家资本金

按照规定探矿权价款需要转增国家资本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审批,目前我省尚无审批一例。

3.贷款贴息

各地勘单位属地化以来的用于地勘单位组织转产、安排职工再就业方面的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申请,省财政按规定都给予了贴息。

4.税收优惠

目前各属地化地勘部门只有财政预算拨款不纳税,其他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的对外经营收入和为安置下岗职工创办的企业收入均纳税,尤其在所得税政策上尚未与事业单位同等对待。

5.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

省地矿局办理了一部分下岗职工优惠证,其他局未办理。但基本生活费仍由各单位自行发放。

6.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由各局管理,费用来自地勘费。目前属地化地勘单位均未改制为企业,因此未进入社会统筹,也无资金来源。

7.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

省政府已出台文件落实。

8.基本建设投资补助

2006年国家发改委有一定补助。

9.住房改革支出

由于无资金来源,与省属单位一起均未实现货币化。

10.增加工资

已落实,与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

11.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各局机关已进医保,其他人员因无资金来源尚未落实。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意见,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我厅已建议省政府成立由省编办、人事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政策研究室、四个省属地勘单位组成的地质勘查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优惠政策,制订改革方案,按照“补欠、剥离、改制、重组”思路,分步实施。

(一)补欠

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地勘单位“三金”、住房困难、基本建设经费不足、历史债务等遗留问题。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资金来源,为地勘单位改革创造条件。

(二)剥离

剥离离退休人员,经费切块单列管理,由地勘单位代管或进入省直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剥离办社会的职能,将地勘单位下属学校、医院等按属地和归口原则划归当地政府、部门管理。

(三)改制

改革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人员管理上,以2006年年底为限,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原职工身份、职务、级别等全部进入档案,离退休时按事业身份对待。新进人员由单位按企业方式自主聘用。在编制、经费管理上,以2006年切出离退休费用余额为基数,实行按原职工“退一减一”政策。经费包干,自负盈亏。改革后,地勘单位按照企业管理的要求,在人事管理上,原职工身份、职务、级别等全部进入档案,实行岗位管理;在分配制度上,建立以岗位、绩效和股权分配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经营者逐步实行年薪制;在用工管理上,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

(四)重组

初期,以局为单位,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整合资产,突出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查等主业,利用现有资产设备、人才技术优势和已取得的矿权,参与资源开发,进行企业化运作和管理。后期,适时组建陕西省地勘企业集团。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河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我省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118家,较2005年单位数增加13家,年末在职职工人数38263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25087人,从事工程勘察与施工的有5331人,从事矿产开发的有2040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有2648人,较2005年职工人数37196增加1067人。全省技术人员有10647人(具有高级职称2774人,具有中级职称4164人),较2005年技术人员10147人(具有高级职称2527人,具有中级职称4072人)增加500人。在职职工劳动报酬为76717.4万元,较2005年66593.46万元增加了10123.94万元,增幅15.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省离退休人员为20910人,比2005年离退休人员19817人增加了1093人;离退休费用32883.9万元,比2005年离退休费用28242.61万元增加了4641.29万元,增幅16.43%。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有118家,比2005年增加13个(图1),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其中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甲级的单位的个数49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乙级的单位的个数27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丙级的单位的个数42个,各级别分项所占比例分别为41.53%、22.88%、35.59%。

图1 河北省地勘单位2005~2006年数量变化图

二、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共计70家。已属地化的有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其下属地勘单位共22家,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地勘单位共6家;中央直属地勘单位有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属地勘单位12家;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下属地勘单位10家;华北石油管理局下属地勘单位4家;华北地质勘查局下属地勘单位3家;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下属地勘单位2家;中国地质科学院下属地勘单位3家;武警部队地勘单位2家;其他中央直属地勘单位6家。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共有67个,与2005年相比,增加1家(图2)。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249个,比2005年增加6个;甲级71个,比2005年68个增加3个;乙级82个,比2005年80个增加2个;丙级96个,比2005年95个增加1个。其中具有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48家,比2005年47家增加1家;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6家,比2005年15家增加1家。

图2 国有地勘单位2005~2006年资质变化图

(二)经济发展状况

近几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趋好,效益呈较快增长势头。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53.42亿元。其中:生产性资产20.92亿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14.34亿元,净值8.88亿元,总负债31.66亿元,所有者权益21.76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总资产36.89亿元增长44.81%(华北石油管理局下属4个单位涨幅偏大,若不计在内,全省其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由29.48亿元增长至32.16亿元,增长9.09%),生产性资产15.62亿元,增长33.93%,地质设备原值11.69亿元,增长22.67%,净值7.25亿元,增长22.48%,所有者权益16.37亿元,增长32.92%,总负债20.52亿元,增长54.29%。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49.85亿元,总支出47.53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也有较大幅度增长,总收入增长52.82%,总支出增长32.9%。

现将省内主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状况简述如下:

1.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1)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省地勘局共有所属单位年末职工人数8643人,与2005年末相比减少152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5276人,较2005年末减少了291人,地质勘查技术人员2901人,占地勘从业人数的54.98%,其中地学专业1982人,较上年增长7.1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55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20人;工勘业从业人员249人,上年末为244人;矿产开发从业人员49人,上年末为48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340人,上年末为355人;内部退休人员1529人,下岗1278人,较上年末分别下降了6%、5.7%。2006年劳动者报酬15265.3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30.42%,人年均收入1.78万元,其中在岗人员年平均工资2.22万元。离退休人员年末人数7112人,较去年增加233人,离退休人员费用11238.1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474.18万元,增幅为15.1%。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省地勘局从业人员仍以地质勘查业为主,工程地质基础业、矿产开发业及其他产业从业人员较少,职工年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在人员构成上,内退人员、下岗人员占在职职工人数的32.48%,自身负担较重。

(2)2006年度省地勘局总资产74868.58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35797.69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23309万元,同比2005年度分别增长6.12%、6.15%、12.55%。总负债41332.57万元,同比增长4.77%;总收入(产值)52998.63万元,同比增长20.7%,总支出54309.13万元,同比增长21.43%。由于国家政策增资因素,收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3)公益性地质工作2006年共实现收入26448.01万元,其中:中央拨款3048.3万元、地方拨款23399.71万元。由于一个项目可能包含多种工作手段,在区分资金构成时有一定困难,所以只是按照工作类别的大概统计数:1:25万区调197万元,1:5万区调和矿调1566万元,1:5万物化探36万元,1:5万水文地质调查142万元,1:5万环境地质调查127万元,水文长观19.4万元,农业化探440万元,城市地质1423万元,地质灾害评估与治理255万元,其他22243万元。百分比结构为0.87:6.9:0.16:0.63:0.56:0.09:1.94:6.27:1.12:81.47。

(4)2006年省地勘局局属各单位从事矿产勘查劳务总收入为1032.09万元,可统计工作量主要为钻探1598.85米、槽探2700米、磁测4平方千米。

(5)省地勘局各单位2006年共实现矿山地质基础工程206万元、环境地质基础工程301.77万元。

(6)其他产业收入主要包括房租、饭店、地质医院、印刷等服务业收入,2006年为421.95万元,总投资为420万元。

2.河北省煤田地质局

(1)年末职工人数。2006年末,全局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3081人,比2005年末的3142人减少61人;专业技术人员为1052人,比2005年末的1009人增加43人。按专业划分:全局地学人员有588人,比2005年末的568人增加20人;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划分:有高级技术人员173人,比2005年末的164人增加9人;有中级技术人员397人,比2005年末的387人增加10人。

(2)平均人数。到2006年底,全局平均人数为3094人,比2005年平均人数3148人减少54人。

(3)劳动者报酬。2006年全局劳动者报酬为6460万元,劳动者人均报酬为20880元;2005年全局劳动者报酬为5272万元,劳动者人均报酬为16748元;2006年全局劳动者人均报酬比2005年全局人均报酬增加413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性增资和勘探工作量的增加等。

(4)离退休人员。到2006年底,全局离退休人员为1131人,比2005年的1097人增加了34人;离退休人员费用为1827万元,比2005年1651万元增加176万元。

(5)总资产。到2006年底,全局总资产为47160万元,比2005年47863万元减少了703万元。全局生产性资产原值13322万元,比2005年11821万元增加了1501万元;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为9238万元,比2005年8118万元增加了1120万元;2006年底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为4312万元,比2005年3657万元增加655万元。

从价值状态看,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的新旧化程度2006年为46.67%,2005年为45.05%,两年相比新旧化程度大体相当,就其价值状态看,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明显偏旧。

(6)总负债。到2006年底,全局总负债为26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35%;到2005年底全局总负债为282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00%;2006年底全局总负债比2005年减少2138万元,两年相比总负债规模大体相当,但从总资产结构看,负债规模明显偏大,资产负债率明显偏高。

(7)所有者权益。到2006年底,全局所有者权益为21058万元,比2005年19622万元增加1436万元,其中:2006年节余与收益为-26.36万元,2005年节余与收益为-71.34万元。

(8)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到2006年底,全局总收入为25259万元,比2005年17360万元增加了7899万元;到2006年底全局总支出为29682万元,比2005年22867万元增加了6815万元。

① 从总收入构成分析:

财政拨款。2006年国家财政对全局的地质勘探费、地质专用拨款投入为7658万元,2005年国家财政对全局的地质勘探费、地质专用拨款投入为6486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1172万元。

矿产勘查劳务收入。2006年全局矿产勘查劳务收入为18860万元,2005年矿产勘查劳务收入12830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6030万元,得益于政府对地勘项目的投入增加和地质市场的活跃。

其他产业收入。2006年全局其他产业收入为1904万元,2005年全局其他产业收入为50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1854万元。

② 从总支出构成分析:

2006年底,全局总支出为29682万元,2005年全局总支出为22867万元,2006年比2005年支出增加了6815万元。

三、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相继出台,我省各地勘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改革,突出加强地质工作,加快地矿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河北地质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省地勘局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逐步建立了一支以地调院为龙头,以地区性、专业性地勘单位为重要支撑的以局为单元的地勘主业队伍;以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为目标,建精建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其经常性支出等经费列为省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运行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了公益性地质工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财政对地质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其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地质勘查,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良性循环机制;发挥公益性地质调查对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先导作用,各类矿业企业新建矿山或采区,依法投资矿产资源勘查或有偿取得矿业权;在我省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中,省政府对省地勘局勘查单位性质进行了明确,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勘局机关继续依照公务员管理,这项措施对于稳定地勘队伍,促使地勘单位全身心投入地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调动广大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地质工作的开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省煤田地质局深入开展宏观政策及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研究,及时分析和把握其变化动态并适时调整决策,进一步提高对地质成果商品化的认识,不断更新观念,拓宽商业地质勘查工作思路,加快地质基础性勘查工作进程;充分发挥“发展主业,巩固多经”的作用,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考虑职工经济和心理两方面的承受能力,积极而稳妥地推进,以实现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不断地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工艺,提高煤炭资源勘查水平,扩大市场份额;牢固树立“人才强局”的观念,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待遇和地位,为其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不断地加大科技投入,创造浓厚的科技氛围;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程,尽快建立完整、系统和科学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按照省政府《意见》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国有地勘单位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逐步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的职能。加快落实有关住房改革所需经费,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等问题。鼓励地勘单位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一)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以所属地勘单位为主体,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加强装备和基地建设,建实建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其运行和工作的开展;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二)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按照全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政策,落实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地方性补贴和住房改革政策;帮助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加快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的改革。

(三)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矿业(山)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力度,突出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主要用于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及找矿综合研究工作。逐步扩大基金规模,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收益,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四)引导国有地勘单位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

积极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先导,以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地质勘查发展道路。鼓励支持国有地勘单位获取运作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及外资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矿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壮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主体。

(五)加快地质人才队伍建设

将地质教育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地质类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依托我省地质院校,加强与部属院校的合作和共建。全面实施地质职工全员教育,推进在职职工的岗位培训和青年职工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送各类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地质队伍总体素质,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培养高层次的地质专业技术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建立我省地质杰出人才、地质找矿成果、地质科技进步等奖励制度,激励地质科技创新,形成地质找矿不断取得成果、地质科技水平不断创新、地质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大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完善津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家选拔机制。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六)推动地质科技创新

编制全省地质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机制,营造良好的地质科研环境。健全地质科技多渠道投入体系,逐步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合理安排重大地质科技问题研究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的经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对重要地质科技项目倾斜。积极开展重大地质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问题研究;组织运用新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重要矿产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地质勘查与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创新;积极开展非常规油气资源、尾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以及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开发、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环境等课题的综合研究。加强省级重点地质实验室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提升地质装备水平,采取措施提高现有地质装备的利用效率,加快深部探测、分析测试等高新技术及先进设备的引进、开发与应用。

(七)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推进省外、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重点到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有一定投资环境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我省严重短缺或投资收益显著矿种的风险勘查工作。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源条件较好、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西部省份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开展省外、国外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开展地质勘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对策建议

地质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地勘单位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基础服务,任务光荣而艰巨。但当前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具体对策及建议如下:

(1)国家应继续为全面提高地勘单位职工待遇,稳定地勘队伍,切实解决地勘单位的历史欠账等问题加强专题调研,特别是对落实住房和保险等政策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目前,过去没有得到落实的住房补助资金和各类保险费用,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落实,尤其是基层地勘单位的住房状况亟待改善。基层地勘单位积极呼吁和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政策的措施,切实解决地勘单位职工待遇问题。

(2)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必须要按照“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妥善把握改革力度,充分考虑地勘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职工心理承受能力,实施分类推进,差别化政策支持等,不能人为超越现实情况,更不宜搞一刀切。

(3)为适应当前地质勘查的大好形势,应大幅度提高地勘行业装备技术水平,国家应及时出台支持装备国产化和支持国有地勘单位参与试制和应用推广的政策,以扭转目前靠拼低端设备和职工大强度劳动的状况,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舒适、人性化、智能化操控的装备,适当给予倾斜政策和资金补贴,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加快改进技术装备步伐,提高综合勘查能力,以及参与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地勘单位走向市场、走出国门,为国家寻找矿产资源创造条件。

(4)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为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目前,地勘单位普遍反映,地质勘查外部环境较差,比如在地质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地索要占地费、青苗和树木赔偿等费用,部分村民“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甚至无理阻挠,不让进点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地质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加快建立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切实维护地质工作秩序,建立良好的地质工作环境的法制建设已势在必行。

(5)在过去50多年的地质工作中,形成了大量固体岩芯等实物地质资料,而且每年还在大量增加。利用新技术对这些固体岩芯加强综合研究,对于实现深部和外围找矿突破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固体岩芯的保护研究状况却不容乐观,过去的岩芯库由于年久失修,部分岩芯标本已不能很好保存,新的岩芯得不到及时入库保存。地勘单位积极呼吁,希望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及时出台有关加强岩芯等实物地质资料保护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资金补贴政策。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自治区境内已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填报了地质勘查单位情况表及相关数据。并核查了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各单位报送的情况表和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我区地质勘查单位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19个,其中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14个,最高资质为乙级资质的单位2个,最高资质为丙级资质的单位3个。

我区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有12个,单位名单如下:宁夏煤田地质局(宁夏煤炭勘察工程公司)、宁夏核工业地质勘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前身为宁夏地质调查院)、宁夏矿产地质调查所、宁夏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宁夏矿业开发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宁夏地质工程勘察院、宁夏伊斯兰地质工程公司、宁夏遥感测绘勘查院、宁夏地质矿产中心实验室、宁夏黄金地质勘探工程队。

(一)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为3497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2146人,其中地质技术人员1088人。年末离退休人员累计为3087人。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86290.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资产25139.32万元。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15073.73万元。总支出为58542.68万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为8561.40万元。

(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为3389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2077人,其中地质技术人员1042人。年末离退休人员累计为3014人。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85043.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资产23941.32万元。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14758.73万元。总支出为57926.68万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为8246.40万元。

二、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核查落实情况

经核查,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主要是中央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反映较好的单位有宁夏地矿局和宁夏煤田地质局,具体情况如下:

(1)地质勘查费基数与年增长幅度方面。落实较好,宁夏地矿局地质勘查费基数从1999年的4146万元增加到11017万元,宁夏煤田地质局下划拨款基数1022万元,与2004年比,年增长9.55%。

(2)地勘费基数中10%和矿业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已落实地勘费基数中10%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

(3)转产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宁夏地矿局1999~2001年度、2001年度、2003~2005年度财政贴息资金已落实,2006年度落实10万元,2002年财政贴息资金未落实。

(4)税收优惠政策。未落实。

(5)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1999年属地化管理以来,一直未落实。

(6)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保障政策。已落实,基本上靠财政供养,保证按月足额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

(7)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政策。宁夏地矿局已落实。并按照2003年11月11日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对宁夏地矿局及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规定,经评估后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对利用现有土地改善本单位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住房条件而改变土地用途的,可免缴土地出让金。对向地矿局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土地时,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按照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挂和非经营性用地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办理,所得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地矿局进行结构调整和职工安置”的政策执行。

(8)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宁夏地矿局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在2001年度落实80万元,2002年度落实100万元,2003年度落实100万元,2005年度落实100万元。但在2004年度、2006年度未落实。宁夏煤田地质局落实60万元。

(9)住房改革支出政策。宁夏地矿局1999~2006年度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月度补贴已落实,但是1998年以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未落实。

(10)增加工资政策。各地勘单位均已落实。

(11)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政策。宁夏地矿局全局人员都已参加了医疗保险。由于该局是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直未参加,但是全局的合同制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宁夏煤田地质局全局人员都已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12)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由于自治区未出台相关事业单位养老统筹政策,宁夏地矿局是事业单位所以未落实,但该局的合同制职工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其他地勘单位合同制职工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

(13)其他政策。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才匮乏。宁夏地处边远地区,经济落后,工资低,很难吸引地质院校的学生来宁工作。各地勘单位专业人员青黄不接现象也非常严重,造成有些项目质量下降。

二是地勘单位属地化后,资金短缺,用于生产经营、支撑地勘单位发展的优良经营性资产太少,由于资金的短缺,在设备、装备方面存在不足和老化,短期内很难解决,因而在走向市场时缺乏竞争力,发展潜力严重不足。

三是地勘单位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无力进行风险性的矿产勘查。建议中央、地方建立风险勘查专项基金。

四是矿权设置影响了专业地勘队伍在区域上的找矿优势。

四、建议

第一,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改为与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同步)继续推进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增强地勘单位活力的改革措施。目前,要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首先解决好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要集中解决国有地勘单位历史遗留的职工住房(改为住房补贴)、基地建设、设备更新等问题,提高地勘单位改革走市场、自我发展闯市场的能力。地勘单位的住房改革所需资金应列入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改革制度实施方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减免地勘单位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危旧房改造的市政、城建、消防等相关配套费用,并将住房改造纳入城市危旧房改造范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工资、福利与其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加强人才培训,建设高素质技术队伍,保持地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三,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地质工作条件,提高地质找矿效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新时期地质工作新路初探

阙志兴

(广东省地质勘查局,广东广州,510080)

2004年4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广东省地勘局党委向省委报送的《关于地质勘查工作的思路和有关建议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地质勘查工作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地质勘查工作者不怕艰苦,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广东地勘局的同志们,几十年来,走遍广东的山山水水,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为广东的改革开放,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省地勘局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地质勘查工作在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同意你们报告所提的工作思路及建议,希望你们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探索出一条地质勘查工作的新路。”张德江同志的批示,从战略的高度和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地质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给地勘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极大的鼓舞,为地勘队伍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向广东省地勘局提出了“探索地质工作新路”的命题,对推动全省地质勘查事业发展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自1999年实行属地化改革至2002年11月,广东省地勘局1.4万多人的队伍,经历了2年多没有领导班子的“特殊时期”。2002年12月组建新领导班子后,广东省地勘局迅速以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获得了省委书记的高度赞扬;又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2005年2~3月间,广东省省长和国土资源部部长先后对广东地勘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其中,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对地勘局《关于二〇〇四年工作情况和二〇〇五年工作设想的报告》作出批示:“2004年,省地勘局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地质灾害防治、农业地质、城市地质和资源型地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意你们2005年工作设想。一要围绕中心,做好服务工作;二要继续打造‘广东地勘’品牌,提高效益;三要深化改革,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探索地质勘查工作新路。”国土资源部要求总结广东省地勘局的经验,上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参阅。可以说,广东省地勘局在探索地质工作新路上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本文结合对广东省地勘局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具体实践的分析思考,就“地质工作新路”提出初步看法。

一、关于当前地质工作的形势和指导思想

新一届中央领导对地质工作十分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资源短缺矛盾日益尖锐,耕地总量和人均占有量不断减少,部分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不足,石油、铁矿石等进口量和对外依存度迅速提高。这些问题,事关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们必须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面临并将长期面对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中主要的是“资源能源紧缺压力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十分迫切……’。从去年年底至今,国务院正在组织起草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据了解,温家宝总理对起草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指出:“地质勘查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已经进行六七年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一个指导性文件是必要的。文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与改革和建设对地质工作的需要相结合。”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地质工作的重视和关怀。

地质工作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先行和基础,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诸多领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约束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现实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都将证明,地质勘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要迅速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必须通过加强地质工作,发挥地质队伍在地质找矿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中央和地方的投入机制,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镇出现的道路变形、工程成本增加、各种地质灾害不断发生以及一些地方出现的严重缺水、各种地方病等,都与地质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地质工作也是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重要条件,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本保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

但当前地质工作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普遍存在着“地质工作是找矿”的片面认识,对地质工作的内容、服务领域以及地质队伍可以干什么缺乏了解;一方面经济建设中需要大量的地质工作服务,而另一方面地质队伍又“无用武之地”。因此,对地质勘查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行性、基础性地位的认识,对地质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这一特殊作用的认识仍有待提高。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国家和地方两级地质工作管理体制不衔接,多数省份没有把地质勘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部分省级公益性精干队伍的建设体制不顺、管理不到位,把从事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队伍截然分开,并认为是发展方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勘事业的发展。三是地勘队伍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普遍存在队伍庞大,离退休人员比例大,离退休费用负担沉重,财政拨款不足,职工住房、基本建设欠账较多,工作基础薄弱,设备陈旧等问题。四是政策法规不配套,属地化改革后,国务院虽然先后出台了[1999]37号文和[2003]76号文,但各省对扶持地勘队伍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绝大部分没发文、不配套、少落实;在矿业权经营等方面地方政府与地勘单位争利,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五是地学基础研究被削弱,人才流失严重。

因此,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要求,结合地质工作的现状,为使地质工作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改革、建设的需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地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地质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地质找矿,拓展服务领域,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质工作体制,积极推进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地质工作的先行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地质工作的管理模式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改革后出现的新趋势、新情况,地质工作的管理要体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相适应,与属地化后地方各级政府(主要是省、市人民政府)的管理相适应。这种管理模式的转变,主要内容应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理顺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地质工作有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各级政府应主要加强对地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加强对地质勘查行业的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组织编制地质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各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做好地质工作。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政事分开”的原则,地勘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是领导发展事业和管理队伍,组织开展地质工作发展规划计划的调研和编制,组织、实施地方地勘工作重大项目,管理队伍和协助行业技术管理,监管地勘单位国有资产等。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国家和地方两级加强地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在地质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是把建立地方地质工作体系提到议事日程。国办发[1999]37号文确定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改革的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保留一支技术素质较高、精干的地质勘查队伍,以满足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对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这是建立地方地质工作体系的客观必然。构建地方地质工作体系,其基本框架主要包括地方地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与国家地质工作的分工、两级地质工作的事权界定、计划体制与投入体制、地方地质工作队伍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等等。加强对地方地质工作体系建设的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是当前争取把地质勘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是体现地勘队伍是否真正实现了属地化的重要标志。

三、关于深化地勘队伍体制改革

深化地勘队伍体制改革,是确保地质工作得到加强、地勘事业得以发展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地质工作的体制保障。根据国办发[1999]37号文要求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保留一支技术素质较高、精干的地质勘查队伍”有关精神,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地质勘查队伍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1]56号)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勘查队伍在深化改革中,要依据地质勘查任务的需要,合理确定地质勘查队伍的规模,并通过组建地调院,建立以承担国家和地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为主的骨干队伍。”《关于印发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3号)指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由国家和地方公益性调查队伍两部分组成。”这是实行地勘队伍改革的政策依据,也是加强地质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要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按功能和职能分类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对各类地勘单位实行分别定位、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广东省地勘局对深化地勘队伍改革提出了“四个定位”的方案。据广东省地勘局2004年5月向广东省编办提交的《关于报送〈广东省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的函》,“四个定位”是:①建设好一支精干的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其主要任务是承担起国家和地方下达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战略性矿产(如铀矿等)勘查任务,应定位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②各地勘单位的野外队,既要承担国家和地方下达的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又要鼓励其面向市场开拓商业性地质工作,既要带领在职人员发展事业,又要做好对占职工总人数一半以上的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议定位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差额补贴,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并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③对已具备条件的工程勘察施工单位、多种经营服务单位可转制改企,由地方政府按照国办发[1999]37号、[2001]2号和[2003]76号文的精神落实各项政策并继续给予一定时期的地勘经费扶持;④省地勘局机关,要与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以“政事分开”为原则,定位为行政执行类(管理类),仍依照公务员进行管理。这“四个定位”中,前3个都是讲地勘单位的改革定位,体现出深化地勘单位改革中的分别定位、分类指导,是实事求是的,得到了省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及国土资源部领导的肯定。

四、关于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及经营管理

新时期地质工作从资源保障为主转向资源、环境保障并重的多目标、多功能的地质工作,这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则是地质工作的特殊性和当前地质工作队伍的现状以及加快发展的内在需要。

树立起“大地质”的观念,努力拓展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要纠正传统认为地质工作就是找矿的片面认识,真正树立起地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意识。从广东省地勘局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看,在局的领导、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地勘单位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向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和地质灾害评估和勘查治理、为山区服务的资源型地质等领域拓展,初步实现了从单纯资源保障型向资源与环境保障并重型转变,并且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社会的认同。实践证明,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更加需要地质工作的服务,地质工作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这是新时期地质工作拓展服务领域的契机。地质队伍要在组织承担好国土资源大调查国家项目的基础上,把工作从传统的矿产资源勘查转变到资源勘查与环境地质并重上来,有重点地主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目前,重点应该抓好为解决矿产资源瓶颈的资源型地质工作,同时,拓展城市地质、农业地质、地质灾害防治等,实现“有为有位”。

努力开拓并经营商业性地质工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地质勘查队伍经过近50年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更把产业延伸到工程勘查与施工、矿业开发、珠宝经营等,直接参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点工程项目的地质勘探、工程地质施工,因而逐步掌握了成熟的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地质队,工程勘察、施工已经成为一些地勘单位的经济支柱,形成了知名品牌。一些地勘单位在珠宝经营上也创造了知名品牌。因此,应该发挥地勘队伍在商业地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地勘队伍在技术、人才、品牌以及矿业权经营等方面的优势,扩大经营规模,实行制度创新,加强管理创新,有机整合力量,全力打造“地勘(矿)”品牌,加快地勘(矿)经济发展。

五、关于地质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确保地质工作持续发展的关键。由于近年地勘队伍体制改革摇摆不定,地质工作事实上出现了滑坡,由此造成了地质工作基础研究被削弱,大量地质专业人才外流。为使地质勘查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地质人才队伍的建设上,一要建设一支技术素质较高、装备精良、人员精干的公益性地质队伍。这是国务院文件的明确规定和要求。由于地质行业的特殊性,地质找矿的区域性特点明显,风险较大,除国家外,各省也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精干的地质队伍,这不仅是地质找矿的需要,更是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功能、宽领域的地质服务的需要。二要加强培养和引进人才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在地质勘查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中,要创造条件,采取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等多种方式,留住人才。同时,为适应队伍企业化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要根据各地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尤其是一些地质行业急需的工程技术人才和项目管理、经营管理人才。要解决人才不愿进、进不来的问题,创造一个引得进、留得住、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努力造就一支为地勘队伍改革发展所需、所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作者简介

阙志兴,广东省地质勘查局办公室副主任。

海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贯穿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几十年来,地质勘查队伍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仍然担负着重要任务。近年来,地质勘查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地质勘查队伍在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亟待解决。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的要求,我厅组织了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底,我省地质勘查单位共有22个,其中国有地勘单位18个,隶属于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海南省地质勘查局(原海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海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等3支属地化国有地勘队伍;其他地勘单位4个。现有在职人员1597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有1268人。在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987人,占总从业人数的77.84%,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9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429人。2006年全省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总收入达21951.63万元,人均收入13.91万元。至2006年底,全省地勘单位共有离退休人员1108人,养老费用共计1870万元。

与2005年相比,我省地勘单位在职人员的人数略有增加,从业人员的人数略有减少,从业人员中的技术人员的人数略有增加,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技术人员的比例增加了8.4%;全省地勘单位年收入增加了2762万元,同比增加13.7%;人均收入增加0.9万元。

我省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有13个,资质专业门类齐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气体矿产勘查,选冶加工试验,其中前10个专业均具有甲级资质。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底,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共计18个,其中14个为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单位,3个为海南省地质勘查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下属单位,1个为海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有9个,资质专业门类齐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气体矿产勘查,选冶加工试验,其中前10个专业均具有甲级资质。

2006年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305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有1111人。在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883人,占总从业人数的78.8%,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6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372人,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技术人员的71.5%。全省国有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总收入达21182.7万元,人均收入16.23万元。至2006年底,全省地勘单位共有离退休人员1108人,养老费用共计2263万元。

与2005年相比,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在职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人数基本保持不变,从业人员中的技术人员的比例基本不变,但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技术人员的比例增加了7.8%;国有地勘单位年生产经营总收入增加了2783万元,同比增加15.1%;人均收入增加2.33万元;离退休人员增加23人,费用也增加了130万元。

(二)各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06年度总资产45088万元,总负债28479.2万元,年产值15022.9万元,同比增长19.90%,总支出14613.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608.8万元,节余与收益为-1122.7万元。与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了17666万元,总负债增加了6416万元,年产值增加2989万元,同比增长19.90%,总支出增加了1850万元,所有者权益增加873万元,节余与收益增加82万元。

海南省地质勘查局:2006年度总资产12453.58万元,总负债4594.31万元,年产值6063万元,同比增长20.80%,总支出5741.9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859.27万元,节余与收益为332.68万元。与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了1246万元,总负债增加795万元,年产值增加1261万元,同比增长20.80%,总支出增加1000万元,所有者权益增加451万元,节余与收益增加80万元。

海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2006年总资产226.42万元,总负债3.64万元,年产值96.8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2.78万元。

(三)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1.基础地质调查

截至2006年底,全省已累计完成6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1幅1:20万区域重力调查、6幅1:25万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调查面积均为33900平方千米;累计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38个图幅,面积13782平方千米,约占全岛陆域面积的40%;累计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8个图幅,面积3560平方千米。其中2006年,全省开展了1:25万东方县幅区域地质调查、1:5万昌洒市文昌县清澜港铜鼓咀幅区域地质调查,中央财政投资80万元。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继续开展保亭同安岭火山岩盆地铜金矿评价、尖峰岭—雅加大岭铅锌多金属评价、同安岭地区矿产远景调查、牛腊岭地区矿产远景调查、三亚市岭壳铜矿普查、保亭县罗葵洞钼矿普查等项目,2006年度国家和省财政共投入资金825万元。通过开展这些项目,圈定了一批成矿异常,发现了一批矿(化)点和矿体,找矿效果较好。

3.水工环地质调查

2006年,开展了琼海、万宁、昌江、海口等4个市县的地质灾害调查,调查面积7478平方千米,财政资金投入55万元;开展了全省地下水监测及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财政资金投入163万元;开展了海口市城市环境地质调查和海南省主要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等2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258万元。

4.农业地质调查

继续开展海南岛生态地球化学调查,2006年财政资金投入600万元,完成调查面积2694平方千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我省地勘单位实施省内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不含油气)96个,社会资金投入3508万元。我省地勘单位没有在省外承揽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我省有1个地质勘查单位投资参股开发金矿,由于2006年矿山停产,矿产开发收入仅10万元。

(六)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2006年我省地勘单位完成工程勘察项目施工,总收入8744万元。

(七)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在其他产业经营方面,2006年我省地勘单位年产值6263万元,实现利润662.32万元,同比增长9.18%。

三、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我省现有3支属地化国有地勘队伍,包括原隶属国土资源部的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隶属有色系统的海南省地质勘查局及原隶属核工业系统的海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各地勘单位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情况不尽一样,总的说来,社会统筹保障体系政策(包括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保障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政策、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均已落实,但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地质勘查费基数年增幅不大;矿业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已暂停;因省财政没有配套地勘费而出现资金缺口,下岗职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增加工资政策、住房改革支出政策没有落实。

四、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建议

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存在设备陈旧老化、资金和设备严重缺乏、职工结构性失业、人员和机构调整难度大等问题,且由于种种原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的许多政策尚未落实,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步伐不够快,地勘单位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制约。为加快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促进国有地勘单位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及建议:

(一)切实建立起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协调发展的新体制

将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承担我省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省地质调查院、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分离出来,专门从事我省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矿产资源前期风险勘查及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其经常性支出列入财政预算。政府资金主要加大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投入。其余国有地勘单位将面向商业性地质工作,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地勘队伍分散、功能重叠的问题。通过政策扶持,做大做强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或战略协作,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矿业集团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实现勘查开发一体化。

(二)积极解决国有地勘单位历史遗留问题

对地质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两库两室(地质实验室、地质资料室、实物地质资料库、地质专业设备库)”建设、地勘队伍基地搬迁、住房补贴等历史遗留问题和有关债务给予财政和政策扶持。

(三)对地勘单位设备建设给予支持

地勘单位装备、设备严重缺乏,既无法满足国土资源大调查等公益性地质工作需要,也制约了地勘队伍从事商业性地质工作。建议设立专项资金以帮助地勘单位更新必要的专用仪器设备。

(四)尽快出台地质勘查队伍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6〕4号)中明确指出要“发挥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政府都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充分发挥现有地质队伍和广大地质工作者的作用”。探索建立地勘单位依靠技术和资料优势参与勘查开采项目的收益分配,应用经济手段,切实调动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地勘矿管处)

地勘单位提前退休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好了,今天关于“地勘单位提前退休政策”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地勘单位提前退休政策”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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