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60条规定(我住房内的消防管道可以拆除吗?)
不可以拆除。公寓房等内的消防管道不能随意拆除,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消防法》第60条规定。《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如下图:消防设施(Firefighting Dev...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解答有关消防法60条规定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开始探讨一下消防法60条规定的话题吧。
我住房内的消防管道可以拆除吗?
不可以拆除。
公寓房等内的消防管道不能随意拆除,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消防法》第60条规定。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如下图:
消防设施(Firefighting Device)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固定设施。自动消防设施分为电系统自动设施和水系统自动设施。
自动喷洒系统是我国当前最常用的自动灭火设施,在公众集聚场所的建筑中设置数量很大,自动喷洒灭火系统对在无人情况下初期火灾的扑救,非常有效,极大的提升及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完好有效,意义重大。
参考资料:
消防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就要罚款是否合理
消防第一次检查不合格要罚款是合理合法的。检查不合格后下达整改要求和罚款是同时进行的,不能抵消或冲突。检查不合格罚款5000是消防法规定的罚款金额,没有不合理。
一、违反相关法规就应根据法律受到处罚跟是不是第一次是没有关系的,整改是必然结果,责令改正、罚款是并行的,罚款是对你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扩展资料
企业消防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及有效;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昉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防火日检查情况。
10、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占用消防通道怎么处罚
占用消防通道处罚方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通道没开被查到了消防队会怎么处罚
按《消防法》第60条(三),处责令改正,5000-50000万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
但一般经济不会处罚那么重,某些省在无火灾损失且马上整改完成、第1次发现的,不予处罚;非第1次发现且马上整改完成的,罚款1000元。
附《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损坏消防器材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个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消防大队检查中发现企业单位室内消火栓中少一个水枪头,为什么就要罚款一万元?
消防法第60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罚款在其权限范围内
消防通道违法停车,如何举报?怎么处罚?
日常生活中,私家车堵消防通道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人习惯了把私家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但是,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是违法的!!
★★★对非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离。
? 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或阻碍消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法律依据
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96119
公安交通管理举报投诉电话:122
消防法对防火门的规定
托育机构的建筑应当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用房,根据需要设置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_托育机构的房屋装修、设施设备、装饰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第十五条__托育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婴幼儿月龄特点的家具、用具、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
消防法关于消防门的规定. 1、目前,并没有常闭式防火门专门的管理规定. 2、通常的要求就是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关闭状态,不保持常闭状态时,依消防法第60条,可处5000元至50000元罚款
规定如下:常闭式防火门作为消防设施的一种,必须保持完整好用。为此,应经常检查其锁闭机构是否损坏,是否违规安装门锁或锁闭,门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损坏达不到设计的防火要求,门的周围是否有影响开启的障碍物,门的前后是否设有台阶、门帘等影响疏散的设置。以上在防火门技术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都有相关的条文要求。
消防法关于消防门的规定
二、消防安全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三、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法律依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第25条4款,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列为防火巡查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好了,今天关于“消防法60条规定”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消防法60条规定”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