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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的内容(扫黑除恶简短内容)

扫黑除恶: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扫黑除恶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通过清除黑恶势力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能够建立一个安全稳定、繁荣发展的社会环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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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的内容(扫黑除恶简短内容)

扫黑除恶简短内容

扫黑除恶: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通过清除黑恶势力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能够建立一个安全稳定、繁荣发展的社会环境。

1、构建法治社会,打击犯罪活动

法治作为社会文明发展的基础,扫黑除恶行动强化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法律意识,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扫黑除恶行动针对黑恶势力组织的犯罪活动进行有力打击,打破了他们的利益链条,彻底清除了社会上的流毒。

2、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黑恶势力常常以暴力威胁、敲诈勒索等手段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扫黑除恶行动的开展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打击黑恶势力,社会上的霸权势力遭到削弱,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和实现。

3、加强公共安全意识,增强社会凝聚力

扫黑除恶行动宣传普及了公共安全知识,提高了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这种行动也让人们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团结协作,才能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增加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构筑良好的政府形象,提升民众满意度

扫黑除恶行动是政府履行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政府展现了对人民群众安全稳定生活的关切和保护。

这种行动不仅增加了政府的公信力,还提升了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感,为政府树立良好形象。

5、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扫黑除恶行动净化了社会风气,改善了营商环境,为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清除黑恶势力的同时,这种行动也为各个行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了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扫黑除恶不仅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社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打击黑恶势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我们能够构建一个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为社会的发展进步提供坚实基础。

政府和人民一起努力,扫黑除恶行动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让人民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

扫黑除恶宣传知识内容

打黑除恶的内容有: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修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迂、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等。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扫黑除恶资料内容大全扫黑内容介绍

1、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社会安宁。

2、2019年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截至2020年4月底,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120个,涉恶犯罪集团9888个,刑拘犯罪嫌疑人388442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7190人,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的改善,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3、史上最牛黑社会:“唐山老大”杨树宽,非法拥有各种枪支38支、警用规格催泪弹12枚、子弹1万多发、军用车辆4辆,其中包括“威风凛凛”的装甲车。

4、“保护伞”级别最高的黑社会:“黑道霸主”刘涌,该犯罪团伙的“保护伞”,上至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下至沈阳市各局局长及和平区的部分领导、警察。

5、官阶最高的黑社会老大:“地下银行行长”王石宾,原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永州市最大的黑势力团伙的“保护伞”和后台老板。

6、年纪最轻的少年黑社会:广州“黑龙会”,除“老大”冯志希出生于1978年外,其他骨干成员都是“80后”青少年,还网罗了60余名“90后”的中小学生作为“马仔”。

7、身边最近的黑社会:阳江“卤味钦”、“锤头笠”,2007年11月由公安部直接指挥的阳江大抓捕行动,一经提起,仍然让人惊心动魄。

扫黑除恶包括哪些内容?

扫黑除恶的内容有:

1、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暴力贿选,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

2、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3、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4、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5、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7、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恶势力。

8、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扫黑除恶包含哪些违法情形

法律分析: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扫黑除恶的内容(扫黑除恶简短内容)

好了,今天关于“扫黑除恶的内容”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扫黑除恶的内容”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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