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低保户的申请条件是: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2、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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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低保户的申请条件是: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2、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条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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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所谓低保户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低保户需要的条件是:
首先,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其次,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第三、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第四、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例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但如果家境本来就很殷实,也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另外,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可申请一个低保,但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申请低保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申请低保的条件和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拥有当地常住户口。申请者需要有当地的户口。
2、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收入需要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申请者的家庭存款、住房等财产状况需要符合地方政府的规定。
4、家庭状况的特殊考虑。对于有重病或重残人员的家庭,以及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政策可能有额外的规定,允许这些人员作为单人户提出申请,如果他们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条件。
申请低保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
2、村委会或居委会初审。村委会或居委会负责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和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进行公示。
3、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或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进行入户调查。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进行最终审批,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并发放低保金领取卡。
5、公示与发放。审批结果会在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低保金将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申请人。
综上所述,申请低保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符合当地低保标准等。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了解当地政策和流程,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通过合理的申请和审核流程,低保制度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申请有什么标准
一、低保户的标准是
1、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不包括五保户)。
2、在农村居民没有土地,且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村民。
3、退伍归来的军人,因自身伤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来源或者是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
4、若是存在赡养老人、抚养儿童的人,其自身生活困难,也可以申请低保。
5、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因为某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6、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赡养人或者是抚养人的村民。
二、低保户和贫困户的区别
1、低保户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补助对象不同: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申请机关:民政部门主管
救助方式:国家以定期发给低保金的方式进行救助
认定标准:低于我县低保标准,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由民政部门管理。
2、贫困户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补助对象不同: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机关:扶贫办(局)主管
救助方式:由当地县级以下地方政府实施多种帮扶措施帮助脱贫
认定标准:收入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下的居民家庭,由扶贫开发部门管理。
低保户每个月多少钱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一般由于地区差异比较大,分为以下2种:
1、农村低保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
2、城市居民低保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6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40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370元。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一、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1、规定是每人每年1500到2500元左右,而一般保障对象是每人每年1000到1500元左右,低保,实际上是补差金额。
2、不同城市,不同的规定,在低保户的补贴方面也有差异的。由于各地政府的政策不同,每年拿到的低保金也是不相同的。
二、低保发放的时间,根据每个地区不同,发放时间也不一样,主要为下面五种:
1、一般低保是每个月的十号前发放。
2、有的地区是在每个月的中旬发放。
3、部分农村地区的低保发放时间是在月末。
4、有的地区是一个月的上旬,中旬,下旬发放的,但一般都会在月底前发放。
5、也有按照季度发放低保的,就是三个月会发放一次,一般的那个月的4好前发放。
三、残疾人的补助标准
1、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2、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D第一条宗旨:释义为残疾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3、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我国残疾人的认定标准是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87年定为五类、95年暂定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和肢体等六类残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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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有什么要求
申请低保的要求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4、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5、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办理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综上所述,无劳动能力,无个人房产,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犯罪记录,与最后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件,申请低保时的前三个月内的通话费,水费,电费,最后一项就是,银行存款数目不得超过一定数额。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农村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1、首先,是当事人拥有当地的农业户籍,同时常住地为当地。
2、其次是在收入方面,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的十二个月的人均纯收入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含了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抚养义务以及其他的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所有家庭成员。
3、三是,家庭的经济状况恶劣,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财产的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同困难家庭的状况的实相符的。
4、四是,如果家庭的经济状况不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但是其人均纯收入远远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150%以内的,同时家庭成员中出现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重残疾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可以进行分户独立申请。
一、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城市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申请低保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低保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办理低保需要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综上所述,如果是符合享受特殊优待的居民,那么他们的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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