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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城市燃气公司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西部大开发政策相信很多企业都了解过,现目前有相关通知表明,针对西部大开发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截止2030年12月31日,鼓励类企业设立在西部地区的可按照...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讲解一下“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工作原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城市燃气公司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城市燃气公司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西部大开发政策相信很多企业都了解过,现目前有相关通知表明,针对西部大开发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截止2030年12月31日,鼓励类企业设立在西部地区的可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就对企业有着非常大的诱惑力!只要是在设立在西部地区的企业或者是二级分支机构就可以申请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当然,享受西开政策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这个也是有条件的!条件一:企业是查账征收,并且主营业务必须是《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规定产业项目范围!

条件二:当年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要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

条件也不苛刻,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轻所得税上的负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本身这个政策也是为了促进企业进行产业调整升级,但目前对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产业目录中企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还有一定的不同理解。举例说明,某燃气公司2020年销售燃气收入占比65% ,初装费18%,灶具销售14% ,其他占比3%,对于该燃气销售公司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会产生一些疑问? 疑问1首先燃气销售公司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确认书》(内鼓励类确认20183号)来看,实践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版)》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建设第10条“城市燃气工程”鼓励类产业项目。疑问2当年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要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如何理解,一种观点就是其安装工程占去全部营业收入的60%以上,不包括其燃气销售收入才能享受;一种观点就是燃气销售收入是其运营城市燃气工程所取得的收入,应属于产业项目城市燃气工程产业项目主营收入;到底那种观点正确,从个人视觉来看,应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燃气工程和燃气 汽车 加气站工程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311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城镇燃气工程和燃气 汽车 加气站工程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宁国税发[2010]5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及相关规定,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自建并运营城镇燃气工程和燃气 汽车 加气站工程,且该项目运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依法享受西部大开发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仅从事城镇燃气工程和燃气 汽车 加气站工程的建设工程业务或承包经营业务的企业,不能享受西部大开发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批复中解释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自建并运营城镇燃气工程和燃气 汽车 加气站工程,且该项目运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依法享受西部大开发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字面意思来看,燃气公司所产生的收入,如燃气销售,燃气初装费,灶具销售等均是其运营城市燃气销售工程取得的收入,产业项目主营收入已达到97%,应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从批复回复看第一种观点存在一定的狭义理解,片面的理解工程就只能是安装工程即燃气安装工程,从批复文件中可以看出仅从事城镇燃气工程和燃气 汽车 加气站工程的建设工程业务或承包经营业务的企业,不能享受西部大开发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仅代表个人观点

西部大开发政策

西部大开发政策详情如下:

1、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2、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3、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

4、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5、实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

6、实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

7、运用价格和收费机制进行调节;

8、扩大外商投资领域;

9、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10、放宽利用外资有关条件;

11、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

12、推进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

13、吸引和用好人才;

14、发挥科技主导作用,增加教育投入,加强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

法律依据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制定政策的原则和支持的重点:

(一)制定政策的原则,实施西部大开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和艰巨的历史任务,既要有紧迫感,又要充分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防止一哄而起,反对铺张浪费,不搞“大呼隆”。要加快转变观念,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搞好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把西部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同各方面支持结合起来;

(二)重点任务和战略目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任务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工业结构,发展特色旅游业;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力争用5到10年时间,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西部开发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到21世纪中叶,要将西部地区建成一个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活安定、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新西部;

(三)重点区域,西部开发的政策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要依托亚欧大陆桥、长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线,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以线串点,以点带面,逐步形成我国西部有特色的西陇海兰新线、长江上游、南贵阳明等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带,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西部大开发。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的

2000年

一、什么是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为体现国家对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1〕3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文件精神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措施。

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哪些省区?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述地区以下统称西部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地方所得税。

3.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如下优惠政策: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林(生态林在80%以上)、草产出的农业特产收入,自取得收入年份起10年内免征农林特产税。

5.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征耕地占用税的建设用地具体范围限于公路线路、公路线路两侧边沟所占用的耕地,公路沿线的堆货场、养路道班、检查站、工程队、洗车场等所占用的耕地不在免税之列。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以外其他公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以上免税用地,凡改变用途,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当自改变用途之日起补缴耕地占用税。

6.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资优势产业按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对外经济贸易会合作部联合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第18号令)执行。

上述免税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有哪些?

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是指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见第三部分)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共列举了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28个领域、526个产业、产品和技术。

五、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

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联合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第18号令)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六、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中所指的新办企业如何界定?

新办交通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码头运营和管道运输的企业。

新办电力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电力运营的企业。

新办水利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江河湖泊综合治理、防洪除涝、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河海堤防建设等开发水利、防治水害的企业。

新办邮政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邮政运营的企业。

新办广播电视企业:是指投资新办从事广播电视运营的企业。

以上企业,是指投资主体自建、运营上述项目的企业,单纯承揽上述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不属于新办企业的范围。

七、企业如何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1.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审批表》,同时附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本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技术的相关材料。

2.初次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其申请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并加注意见后报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第一年上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报经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执行。

凡对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鼓励类项目难以界定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企业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结合其他相关材料审核认定。

八、新办企业如何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1.对2001年以后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209号)的规定执行。

2.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审批表》,同时附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并加注意见后报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第一年上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报经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执行。    

3.新办企业同时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以国家鼓励类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时,按15%税率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减半执行。

以上企业,是指投资主体自建、运营上述项目的企业,单纯承缆上述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不得享受两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九、企业未提出申请,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规定:企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或未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不得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十、实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如何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对实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一律由省级成员企业申请办理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手续。实行汇总(合并)纳税的企业应当将西部地区的成员企业与西部地区以外的成员企业分开,分别汇总(合并)申报纳税,分别适用税率。

如何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对于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而言企业想要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各方面都比较严格按照西部大开发的条件,只有符合满足西部大开发的申请条件才能够申请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除开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外,企业还可以利用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下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也没有那么严格的前提条件才能享受的一个要求

一、有限公司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有限公司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从企业税负压力的本质来减轻税负压力。有限公司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园区政府在地方留存部分给予注册地址在园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扶持返还。

① 增值税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地方留存占50%,给予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地方留存部分最高90%的返还;

② 企业所得税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地方留存占40%,给予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地方留存部分最高90%的返还;

③ 比如:企业某年增值税纳税100万,在享受了扶持返还的税收优惠政策后,在地方政府留存的50万中,企业最高可以得到最高45万的扶持返还,企业所得税税对应方式计算;

④ 对于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的扶持返还资金,实行当月纳税,次月返还,且纳税大户一事一议;

?二、自然人代开税收优惠政策

自然人代开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企业或个人存在的“企业所得税”、“进项成本”、“个税”、“股东分红”、“利润虚高”税负压力,通过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票据来减轻企业税负或个人的税负压力。

① 自然人代开税收优惠政策不需要企业或个人注册企业;

② 自然人代开收取开票金额的2.5%(包含对应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服务费)全部完税;

③ 自然人代开税收优惠政策收票方不用汇算清缴个税;

④ 自然人代开税收优惠政策开出票据有对应的完税证明;

⑤ 自然人代开税收优惠政策从税务大厅排队代开或税务局授权具有代征资质的平台公司开出出来,增值税票据查验平台可查询。

西部大开发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优惠

优惠政策:

1、增加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均等化转移支付比重。对确有困难的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取消或减免地方财政对中央转移支付的配套比例。

2、建立多渠道融资体系,加大对西部地区企业债券发行支持力度,帮助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制约等瓶颈问题;支持鼓励西部地区发展金融业,特别要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吸引东部民间资本支持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发展。

3、改革财税体制,对西部实行更优惠财税政策。延长税收优惠政策年限,降低税收优惠政策门槛;在保持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适当提高增值税、所得税地方分成比例;制定科学合理的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减税计划,支持西部地区发展。

扶持对象:

1、国家在布局一些事关全局的能源资源型产业时,在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物流成本、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在西部资源富集区优先布局一些重大项目。

2、对能源资源型产业,在技术升级和节能环保方面予以扶持,帮助西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3、对一些污染小、排放少的部分产能,适当推迟淘汰期限,帮助特殊地区和企业实现平稳过渡,尽快完成升级转型。

4、发挥西部地区在军民结合型产业方面的潜力,扩大军品市场准入,促进军工技术和民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资源共享,探索军民结合型产业发展之路。

中国政协新闻网-陈雅棠:关于落实西部开发特殊性政策支持的建议

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文件

企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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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税发[2002]47号、京国税发[2002]219号

对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基础产业的企业,当年主营业务超过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企业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时,按15%税率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后,减半执行。

对实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应将西部地区的成员企业与西部地区以外的成员企业分开,分别汇总(合并)申报纳税,分别适用税率。

凡有享受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成员企业的汇缴企业,享受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的盈亏不得互相弥补。

依据:京国税发[2002]219号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2021

西部大开发政策如下:一、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三、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四、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五、实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六、实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七、运用价格和收费机制进行调节。八、扩大外商投资领域。九、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十、放宽利用外资有关条件。十一、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

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城市燃气公司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好了,今天关于“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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