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新规2024(2022年武汉公积金提取新规)
2022年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为:1、职工应持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
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公积金提取新规2024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武汉公积金提取新规
2022年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为:
1、职工应持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应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录入,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信息确认单》,经由提取人签字确认,再办理提取审核。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结;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均须到分中心办理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分中心或缴存银行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柜员在审核提取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
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
5、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6、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7、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的;
8、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意事项:
(1)在网上办理退休提取的职工,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已婚职工在网上办理租房提取,不动产权证提取等消费类提取,需要夫妻双方均在武汉建立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 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023年公积金提取
1、须满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必需是无房的,经授权管理核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联网查询结果确定是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2、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因为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须满足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必需是无房的,经授权管理核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联网查询结果确定是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2、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因为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3、需要准备的材料:需要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携带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4、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公积金提取类型有:
1、约定提取。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2、部分提取。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3、销户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河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2023
2023年河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不含贷款利息),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月实际还贷支出(含逾期贷款罚息)。
3、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4、离休、退休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5、出国定居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9、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提取额度可在患者医疗费支出范围内每年度一次性提取不超过3万元。
提取公积金的立案标准:
1、缴存时间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时间,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2、缴存额度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金额,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缴存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额度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3、提取事由标准:个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事由,例如购买房产、医疗救助、租房贷款等;
4、其他标准:不同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还有其他的立案标准,例如年龄要求、住房产权等级要求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银行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提取公积金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3
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3有以下四点:
1、职工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提前准备好支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支取申请。
2、单位核实:单位对职工申请进行核实,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事项核实并备案。
3、审核办理:职工携带单位核实备案的支取事项证明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4、资金支付:审核办理完成后,资金将汇入单位备案的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现的条件:
1、缴纳时间:已经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年及以上的个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原因:根据规定,个人可以因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还清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等多种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提取额度:根据规定,个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申请提取不同额度的住房公积金。例如,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租房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个月;
4、申请材料:根据规定,个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购房贷款还款证明、租房协议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方式和条件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要求进行调整。建议申请人在提取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便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目租售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如何提取公积金呢?
首先必须要向申请者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单位审核相关证明后,单位填写符合提取条件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之后职工(或经办人)持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单位所对应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所需的专用章。
最后的时候,职工(或经办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的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单位相关账户,并且由单位来取出该住房公积金然后才能够支付给职工。
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具体人员要求
1、购买、建造或修缮住宅类房产。
2、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房屋贷款:
3、退休及失业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的离休人员;户口迁出或出国定居人员;
4、没有房产产生的的租房费用;
5、职工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应余额。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歌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百次件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导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教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看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今天关于“公积金提取新规2024”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