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的职权和作用(通判是几品官)
通判是正六品官。通判,又名同判,是中国古代的官名之一,多指州府的长官,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通判的官制始于宋朝时期,宋初,...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通判的职权和作用”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通判是几品官
通判是正六品官。通判,又名同判,是中国古代的官名之一,多指州府的长官,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通判的官制始于宋朝时期,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在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位于知府、同知之下。
通判的地位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所以,通判级别小,但权力大。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
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起到了与知州彼此制约的作用,通判的设立也加强了北宋的中央集权。
通判的影响
1、宋朝时期在各州设置的通判,们的存在使得知州的权力受到制约,独立的法治官僚体系,为宋朝的法治发展提供了有效基础,为宋朝实现经济腾飞提供了制度保障。
2、通判一职对于汉代的监御史和督邮起到了双重监察的作用。有此一职,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
通判是什么职务北宋时期有个职务叫做“通判”,谁知道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通判什么职位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简称。
通判的作用一个是用来监督各知州,另一个作用是,通判可以用来制约知州,两人一起治理,又因为官职权力的相互缠绕,知州一般会防范着通判,害怕通判抓到自己的错误或者把柄报告给皇上,所以两人不会太亲近。
到南宋时,通判的职能也增加了,通判的权力越来越大,在一州中是二把手,在县城可以代替县官断案,有战争时,可以承担押运粮草的责任,征收的粮草赋税需要和知州一起押送到户部。南宋时的判官和现在相比就好像是有行政能力的检查组。
通判的设置
通判,官名,宋太祖赵匡胤设。通判是皇上亲自任命到各州,辅佐知州一起治理各州,通判可直接向皇上禀报各州的事情,如果有政令需要颁布,需要同时有两人的署名才能生效。在官职上,通判在知州下一级,但是可以绕过知州直接向皇上报告。
通判是根据不同知州或知府的级别决定的。例如在大的州府可以设置两名,小的州府可以设一名或者直接不设。但是如果是武官掌管的州府,那么不管大小,统统都要设置通判。至于那些较为偏远地区的小型州府,就可以直接以知州或知府兼任。
宋朝通判相当于今天什么职位?
宋朝的通判相当于现在的副市长。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通判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又名同判(避讳)。
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
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
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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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官职今昔对比:
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京兆特指现,京兆尹相当于首都市长。
太尉秦至宋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部长。
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对最高法院院长。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组织部部长。
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尚书令参议大政,综观政务,百官之长。相当于总理。
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相当于元帅军衔。
都察院御史 古代最高的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知府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知州宋朝州的最高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略低于“知府”。
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主薄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教授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厅长。
游击位参将之下,掌率兵防御。负责防御工作的师级军官。
侍郎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中央警卫局官员(一说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
百度百科-通判
百度百科-古代官职
“通判”相当于现在什么职务
“通判”相当于现在分管农业、司法、民政等工作的副职领导职务。
通判,是指一个官名。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又名同判(避讳)。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唐末五代,藩镇武将专权,天下动乱不已,中央集权始终巩固不下来。宋初,统治集团全力解决这个大问题,著名的“杯酒释兵权”故事,就是解除武将兵权的明智之举。武将解除兵权之后,则往往以朝臣身份出守州郡,官名为“权知军、州事”。“权”,有临时之意,意谓随时可以罢去,从名称上亦注意矫正藩镇的父死子继之锢弊。
同时,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又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
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但直隶州通判级别多数为从五品和正六品,散州通判级别为从七品和正八品。而直隶州知军、州事为从三品和正四品,散州知军、州事为从六品和正七品。与权级别有一定的相差,亦为大小相制之意。
这样看来,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有此一职,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了。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清朝田兰芳《明河南参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枢)墓志铭》:“子三:赋诚,云南楚雄府通判,任出。”
通判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
宋朝的通判相当于现在的副市长。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通判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又名同判(避讳)。
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
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
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宋朝官制
官、职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从赵匡胤建立宋王朝开始,就对中央官制作了调整。其特点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
宋袭唐制
宋神宗元丰以前。如上所述,就是这时期的变化情况。名义上与唐代没有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却有很大区别。主要在于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
宰相之权既已分削,又设参知政事互为牵制,相权益弱,而皇权却由此加强。另一方面的变化是,中枢机构中三省制已进入衰落荒废的阶段。职权的转移,是三省制消亡的先声。
通判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
“通判”应相当于现在的副市长级别.
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有此一职,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了。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
通判的地位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郡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初由朝廷选京官任职,后改由转运使、制置使及提举司等监司奏辟。通判之掌除监州外,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皆可裁决,但须与知州通签文书施行。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

好了,今天关于“通判的职权和作用”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通判的职权和作用”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