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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收费标准(玉器拍卖流程及费用标准)

流程是:送藏品上拍卖公司,签委托拍卖合同,开拍卖会,结算。费用在拍卖会后收的才是正规公司。一般是成交价的10%至30%不等的成交佣金。还有的会收图录费,个人所得...

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聊一聊关于拍卖公司收费标准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会将我所了解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并与大家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拍卖公司收费标准(玉器拍卖流程及费用标准)

玉器拍卖流程及费用标准

流程是:送藏品上拍卖公司,签委托拍卖合同,开拍卖会,结算。费用在拍卖会后收的才是正规公司。一般是成交价的10%至30%不等的成交佣金。还有的会收图录费,个人所得税,保管费等。

拍卖业务的一般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正式拍卖、成交交货。准备阶段货主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委托拍卖行进行挑选和分批→拍卖行编印目录并招揽买主。

除代扣的个税以外,对于艺术品类拍品,卖家需向拍卖企业缴纳相当于成交价10-15%的佣金以及双方事先商定好金额的图录费(或者叫宣传费)。

拍卖预展。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三)办理竞买登记。拍卖人和竞买人应签署竞买协议(四)进行拍卖拍卖会应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

文物艺术品拍卖有一套严格的流程:拍品的征集拍卖公司根据计划,发布征集广告,从海内外藏家手中征集拍品。拍卖公司专业人员对藏家送来的藏品进行鉴定、评估、确定上拍的拍品。双方商定保留价,办理上拍手续。

正规拍卖公司收费标准是一般几千元,成交再收10%。具体收费方式如下:佣金,如果商品被拍卖成功了以后,会收取10到20%不等的佣金;鉴定费用。

法院拍卖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1、佣金比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2、佣金支付方式。(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3、佣金支付的期限。(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2)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二、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1、佣金比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2、佣金的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拍卖和公证收费标准拍卖佣金实行累进收费办法。资产拍卖底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按成交价的1%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在100—200万元的,按成交价的0.5%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超过200万元的,按0.2%交纳拍卖佣金。三、拍卖鉴定评估费。委托人对拍卖物的底价鉴定评估发生困难而委托拍卖行进行评估的,应当缴纳鉴定评估费。

四、拍卖保管费。拍卖物在正式开拍前已移交拍卖行保管,委托人应缴纳保管费。此外,公告、通知当事人、公证等费用,均应计人拍卖活动的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成都正兴法拍拍卖有限公司怎么收费的

成都正兴法拍拍卖有限公司的收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佣金:拍卖成交价的一定比例,根据拍品不同会有所不同,一般在8%-15%之间。

2、保管费:拍卖成交后,如买家未能及时取走拍品,则需要支付保管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拍卖合同规定。

3、手续费:拍品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

法院委托拍卖公司的拍卖费,拍卖佣金收费标准是多少?怎样收的,是先收,还是执行后从执行价款中扣除的?

是拍卖成功后按照成交价的百分百收取。具体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扩展资料

传统司法拍卖佣金通常高达3.5%。而网络司法拍卖其运用网络技术平台完全省略了拍卖运营成本,实行“零佣金”,降低了拍卖成本。

随着大家对网络司法拍卖的逐步接受,网络司法拍卖引来的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必将进一步提高。而面对全新的网络拍卖模式,遂宁两级法院又将怎样推进拍卖工作的开展?

2016年7月14日,遂宁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司法拍卖工作推进暨培训会,中院院长杨诚在会议中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两级法院要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及时完成技术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实现定岗定员,建立专业化队伍,保证司法技术工作的延续性,在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要建立拍卖风险防控,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另外,要加强宣传,提高网络司法拍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利用两级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政务外网、干警个人微信等方式,宣传网拍优势、操作方法。同时,积极主动与当地党委宣传部门联系对接,争取支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法院网拍工作。

据了解,中院已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审判、执行部门和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网络司法拍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

另外,中院将加强对区县法院网拍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下一步,10月至11月,中院技术室牵头与执行局、纪检部门对县区法院贯彻落实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实地督查,对县区法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参考资料:

黑龙江省望奎县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

参考资料:

四川在线-遂宁两级法院建立司法拍卖新模式 淘宝竞拍“零佣金”

法院拍卖费用怎么收费标准

法律主观:

法院强制拍卖时,拍卖费用由拍卖公司按拍卖成交价格的比例收取。具体比例请查看最高法院关于拍卖的相关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拍卖评估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1)100万以下是千分之5。(2)100万以上 100万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走(例如150万的房子 评估费= 100万乘0.5%+50万乘0.3%)从司法实践以及《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关于“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的规定来看,应该由申请人预交。

法律依据:《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司法精神疾病鉴定在正式对外委托前,监督、协调员应当根据委托要求和专业机构鉴定所需的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做委托前的先期调查工作,将所调查的材料与其它委托材料一并交专业机构。监督、协调员应在调查材料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监督、协调员向专业机构办理移交手续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按指定时间、地点在监督、协调员主持下与专业机构商谈委托费用。委托费用主要由当事人与专业机构协商,委托费用数额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参照行业标准为主,协商为辅的方式进行,监督、协调员不得干涉。报价悬殊较大时,监督、协调员可以调解。对故意乱要价的要制止。确定委托费用数额后,交费一方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费用交付委托方。对于当事人无故逾期不缴纳委托费用的,可中止委托,并书面告知专业机构;当事人即时缴纳委托费用的,仍由原专业机构继续进行鉴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商谈后不能确定委托费用的,监督、协调员应告知双方当事人可重新启动选择专业机构程序,重新选择专业机构。公诉案件的对外委托费用在人民法院的预算费用中支付。

拍卖公司收费标准(玉器拍卖流程及费用标准)

好了,今天关于“拍卖公司收费标准”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拍卖公司收费标准”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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