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属于什么违法行为(餐饮店有哪些不合理收费行为)
一、乱收费属于什么违法行为?乱收费一般属于民事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是经济损失赔偿等。如涉及到人员伤亡那么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判...
接下来,我将会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哪些行为属乱收费行为的知识和见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大家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们开始探讨一下哪些行为属乱收费行为的话题。
乱收费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一、乱收费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乱收费一般属于民事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是经济损失赔偿等。如涉及到人员伤亡那么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二、个人乱收费会有哪些处罚?
《关于处理乱收费行为的规定》
第五条 对有第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以下均简称责任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每个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分别按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非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不予处分;
(二)非法所得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给予行政记过至降级处分;
(三)非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前款责任人员受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建议有关纪检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哪些行为属于乱收费?
《关于处理乱收费行为的规定》
第三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乱收费行为:
(一)超越权限设置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将国家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的,或将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从中收费的;
(三)收费项目已取消或收费标准已调低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的;
(四)利用职权以服务为名,从中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
(五)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无证收费的或不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收费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收费的。
乱收费行为包括越权设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超出国家指导价格以及没有收费许可证等行为。乱收费主要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个人乱收费首先会要求退还收费款,其次会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还会撤销其收费许可证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
餐饮店有哪些不合理收费行为
很多时候在餐厅就餐也会遇到一些餐厅所采取的一些“强制”行为而让自己心里面不舒服。就比如说,对于一些生意比较火的餐厅而言,包间的数量是相对有限的,有的时候他们为了尽可能的获取更高的利润,往往对于客人使用包间有着明确的限制,要求会强制的要求就餐的客人必须消费金额达到固定的某一个数额才可以使用包间,虽然说商家商家开店就是为了挣钱,而且又是自己的包间,自己想怎么规定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对于我而言,这是一种不太好的体验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往往就不太会愿意选择去这样的餐厅就餐,因为我也有我自己的选择权。还有就是很多餐厅在就餐的过程中,往往强制按照就餐的人数,每个人收十元左右的服务费,其实,对于服务费这件事情,我个人认为,如果确实这个餐厅能够提供给和其他大多数餐厅所不同的优质服务我也认可,但是如果说自己再花了这个服务费之后,并没有得到什么明显的服务,那么我认为商家的这种强制行为完全就是一种巧取豪夺了,难道要求服务员给自己拿餐具或者是要求服务员拿一下开啤酒的瓶起子,就需要额外付费吗?!对于这样的商家,我只要经历过一次,肯定是不会再去第二次的,因为商家的这种行为,看似是让自己得到了小的实惠,但是却损伤了自己的信誉,是完全得不偿失的。
我确实没有遇见过强迫行为,但是我见到过对此我的解决办法是建议直接投诉,或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现代社会背景之下,商家们已经忘了顾客是上帝的,这一服务理念转而是自己当起了大爷顾客就是冤大头一、餐饮行业强制收取“茶位费”消费者在就餐时,与餐饮店基于消费发生了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应当以契约自由为订立基础,消费源于需求,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购买茶水,或接受“茶位”服务,在消费者没有需求的前提下,餐饮店强迫消费者购买茶水,甚至不喝茶也要付费,完全限制和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二、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办理各类会员卡、签订认购书、服务合同时,经营者往往会给消费者签订,由其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恰是经营者利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违背了交易公平原则,限制了消费者对合同内容解释的权利及方法,该条款内容无效,亦不能通过强夺解释权,来免除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餐厅强制“扫码”点餐消费者到餐厅用餐时,有些餐厅不提供人工点餐,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消费者只能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后进行“扫码点餐”。由于智能手机操作的复杂性,扫码点餐并不具有普适性。老年人、未成年人往往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扫码点餐过程,并且“扫码”背后可能还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甚至支付安全等问题。
要举报学校乱收费要向哪举报?乱收费行为主要有哪些?
一、对于广大学生、家长和学校发现的各类乱收费问题,可拨打当地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二、以下行为可以举报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公示范围收取费用及对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收费的行为;
2、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的行为;
3、违反规定收取学生首次办理的在校学习生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费用的行为;
4、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课班、提高班、实验班、国际班、兴趣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5、超出规定范围向学生收取代办费,变相多收费的行为;
6、义务教育阶段未落实招生和收费政策,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的行为等违规行为。
扩展资料
少数地方政府为了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汝州: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汝州市物价办和教体局向该市各民办中小学下发了《汝州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指出,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管;
非营利民办中小学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汝州市物价办负责人表示,今年汝州地区中招毕业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名额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各民办学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各学校在做好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要规范其收费行为。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民办学校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下列针对农民建房的收费行为中属于违规乱收费的是( )。
答案:B、C、D、E
农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涉及两种情况:①占用耕地的,除按规定收取证照工本费外,还要缴纳耕地占用税;②没有占用耕地的除按规定收取证照工本费外,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2004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
《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指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有两项:一是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每本5元,国家特制证书每本20元,由农民自愿选择。二是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除此之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私收费属于什么罪
私收费属于敲诈勒索罪。若是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犯敲诈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乱收费行为:
1、超越权限设置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2、将国家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的,或将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进行有偿服务,从中收费的;
3、收费项目已取消或收费标准已调低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的;
4、利用职权以服务为名,从中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
5、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无证收费的或不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收费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收费的。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遇到过哪些乱收费的行为?
我一直不明白小区这个物业有啥用,物业把门襟换了,还有业主自己掏钱买门禁卡,关键门襟卡买来就没用过,小区的门随时开着,自由出入,那保安就是用来收停车费的,,那副嘴脸看着都恶心,比业主还厉害。还有那个电梯没事都在修,各种收钱,今年换了物业,感觉明年又该换了。
乱收费的主要种类
教育领域
就中小学而言,乱收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受“利益驱动”的影响,通过招收择校生,办“校中校”、补课班、乱发复习、辅导资料,各种名目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有的是为了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也有的是为了交集体牟取利益。 二,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向学校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如强行订阅报刊杂志,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 三,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如通过中小学校相学生证受教育费附加或教育集资,收取建校费、危改费、捐资助学款、代课教师工资、工友费、集资修路(桥)、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治安费、社会抚养费等。据部分省市教育部门统计,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一半左右。近年来,一些基层政府乱收费行为有所下降,但是一些地方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依然比较突出。 教育部部长周济说:“教育乱收费伤害了青少年学生的幼小心灵,影响了青少年学生诚信品德的形成,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商场超市乱收费
针对超市、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不断挤压供应商利润的行为,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将从2011年12月起到2012年6月对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进行清理整顿。最大单店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门店数超过20家,且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大型零售企业都将纳入本次清理整顿范围。
乱收水费属于什么行为
法律分析:乱收水费一般属于民事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是经济损失赔偿等。如涉及到人员伤亡那么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关于处理乱收费行为的规定》
第五条 对有第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以下均简称责任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期不改正的,根据每个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分别按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一)非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不予处分
(二)非法所得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给予行政记过至降级处分
(三)非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前款责任人员受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建议有关纪检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什么是教育乱收费?教育乱收费有哪几种类型?
从总体上说,教育乱收费是指没有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教育收费行为。具体上讲,是指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的摊派和搭车收费。
绝大多数教育乱收费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生存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主要发生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或经济不够发达的城镇地区薄弱学校。在政府投入的教育经费不足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时,学校依靠向学生乱收费来维持办学的基本需求。
二是“发展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指一些学校为达到现代化教育的基本条件,在没有政府教育经费保障的情况下,或个别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盲目扩大办学规模,脱离实际搞豪华学校建设,而靠政府拨款和正常收费又无法维持,于是走向乱收费。
三是“趋利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趋利性之间发生矛盾时,因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一些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办学思想不端正,一方面通过教材订购、统一着装校服、推销保险等代收费收取“回扣”,一方面通过办班补课、招收“择校生”、举办重点班等搞所谓“创收”,导致学校用乱收费来给教职员工发放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及劳务报酬。尤其要引起重视的是,有的地方政府默许学校“创收”行为,变相提高教职员工的工资或福利、补贴。
四是“转嫁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政府向学校摊派、搭车收费或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政府部门向辖区内的学校收费,有些是带有硬性摊派性质,实际上是挤占有限的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这些乱收费加重了学校的负担,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学校将经费负担转嫁给了学生家庭。
今天关于“哪些行为属乱收费行为”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