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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什么?和律师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扶...

什么是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话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我将尽力为您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什么?和律师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援助是什么?和律师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和自费律师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第一点,是费用的区别,法律援助案件是由国家支付辩护律师的费用,部分地区给一个案件辩护律师的收入是一千块元(各地均有差异),而自费律师则由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协商收费标准,以上海为例,起价是五千元,因此就费用来讲,自费案件的辩护律师的收入是明显高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

第二点,重要的区别就是律师的区别。法律援助案件通常是由各地的司法机关指派相应的辩护律师。作为委托人员来讲,第一 是无法选择律师,第二 通常也很难拒绝援助律师,同时也无法取得更好的沟通。而自费律师则完全不同,通常是由被告人或者被告人的近亲属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辩护律师。

第三点,工作范围不一样。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律师通常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辩护权的。而自费的律师除了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辩护权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使命,就是要符合和委托人之间的约定。例如会见、精神安抚、调查取证等等。因此,从工作范围来讲,自费律师的工作范围是远远大于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工作范围。

第四点,重要的是工作压力也是不一样。对法律援助案件,法院裁判结果的好坏,是与援助律师没有关系的,同时也不涉及他们个人的执业声誉。而对自费律师则不一样,自费律师往往是为了两个目标而去工作的,第一是个人执业的名誉,第二点要尽量的符合和委托人的约定,尤其是委托人的期待。

法律援助是干什么的

所谓法律援助主要指的就是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来促进与规范法律援助的相关工作,为了符合法律援助相关条件的公民,去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代理或者刑事方面的辩护等无偿的相关法律服务。

法律分析

其实有关法律援助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所设立的,免费给那些不能负担官司费用的公民去打官司。为了去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是通过国家的拨款所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是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去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须要有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一些特定人员,就比如刑事案件当中可能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与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人员去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法律服务机构。 国家拨款所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是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一群弱势群体及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一些特定人员去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专门设立的一种相应的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律师吗

法律分析:是免费的。所谓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2022.01.01生效)

第二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需要支付多少律师费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

一、法律援助对当事人收费吗?

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

二、法律援助律师费是多少?由谁出?

1、法律援助案件给律师的费用通常是几百元的办案补助,和平时律师收费标准当然是不同的。这个费用不由当事人承担,由国家财政支出。

2、理论上讲,所有有执业证的律师都有可能被指派进行法律援助,没什么额外的资格要求。每个律师每年有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义务,多了可以拒绝。

三、法律援助律师的法律责任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援助律师费用的相关内容了。总而言之,法律援助作为我国对于弱势群体的一种照顾政策,最大的特点和好处就是它的无偿性。法律援助律师所能得到的费用一般不多,和一般案件的律师费用不可同日而语,这个费用由我国财政拨付。可以说法律援助律师更多地是在履行一种社会责任,虽然收费不多,但是律师也不能消极怠工或者暗地收受财物,一旦被发现要承担如上所述的法律责任。

法律援助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依据是国家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里面对法律援助的程序、申请对象、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法律援助是指由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办理公证证明;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范围

1.行政、民事类: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费、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法律事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2.刑事代理: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

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刑事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四、法律援助的对象

1.有本省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公民,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或事件发生在本省并且依法由本省法律服务机构或仲裁机构受理的;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2.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3.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获得法律援助。

4.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五、受援人的权利和责任

1.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和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3.受援人有义务如实陈述事实与情况,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工作;

4.受援人在受援期间因经济情况改善,不再符合受援条件或因受援获得较大收益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法律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在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受援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终止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已经完成的,法律援助机构有权向受援人收取办案费和服务费。

6.受援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双倍支付已获得法律服务的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教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援助律师和正式律师有啥不一样?

法律援助律师和正式律师的区别: 

1.委托方式不同,法律援助律师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无需当事人或其亲属自行委托;非法律援助律师则需要当事人或亲属委托,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 

2.对于法律援助,当事人不需支付律师费;而自己请的律师则应该按约定支付律师费用。 

3.法律援助律师会为受害人辩护的。法律援助律师是对符合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则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指定的辩护律师,也会正常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扩展资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1.做好刑事法律援助指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律师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庭审等工作,认真办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法律援助案件。

2.加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力度。组织律师围绕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民生事项,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促进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3.广泛开展咨询服务。优先安排律师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运用自身专业特长为群众提供咨询意见,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4.开展申诉案件代理工作。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引导律师为经济困难申诉人通过法律援助代理申诉。

5.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

6.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等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引导律师为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以及其他诉讼改革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等法律帮助。

7.积极参与刑事和解案件办理。对于当事人自愿和解的案件,组织引导律师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进达成和解。

8.发挥辩护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作用。组织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

9.办理跨行政区划法律援助案件。适应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组织律师开展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受理、审理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10.推动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当地法律援助需求量、律师数量及分布情况,明确律师承办一定数量法律援助案件,努力使律师通过多种形式普遍公平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在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将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鼓励有行业影响力的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11.推动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倡导每名律师每年提供不少于24小时的公益服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减免收费,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专门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军人军属等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律师和请律师有什么区别

法律援助律师和请律师的区别:

1、委托方式不同。法律援助律师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无需当事人或其亲属自行委托。非法律援助律师则需要当事人或亲属委托,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

2、对于法律援助,当事人不需支付律师费,而自己请的律师则应该按约定支付律师费用。

法律援助律师会为受害人辩护,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社会律师在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对指派的援助案件不能收取律师费用。法律援助专职则不能向社会提供任何有偿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是对符合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则法律援助中心为当事人指定的辩护律师,也会正常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战略意义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2、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

3、法律援助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4、法律援助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因其他利益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什么?和律师的区别是什么?)

好了,今天关于“什么是法律援助律师”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什么是法律援助律师”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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