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建房政策(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农村自建房政策如下:1、想要建房,必须向向村委会报备,村委会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等上面批了之后方可开始动工建房;2、在农村,每一户农户家的宅基地面积都是有规定的,...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解答有关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新规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开始探讨一下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新规的话题吧。

2022年农村建房政策
农村自建房政策如下:
1、想要建房,必须向向村委会报备,村委会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等上面批了之后方可开始动工建房;
2、在农村,每一户农户家的宅基地面积都是有规定的,农户在修建房屋之前必须按照自家的宅基地面积进行建房;
3、农村建房需要经过统一规划,一般不能超过两层。
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的自建房经过了本地乡政府的审批,属于合法的建筑房屋;
3、申请人要有支付首付的能力,并且有自留资金;
4、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
5、申请人在银行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或者征信逾期的情况。
农村建房的政策如下:
农村建房严格来说是要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如果没有宅基地的本着一房一户的原则可以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占地不可以超过120平方米,建筑的房屋不可以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可以超过350平方米;
如果超过了则属于超大超高建房,多余的部分可能会被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是什么
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2、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4、现场勘测;
5、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喜欢在农村盖房子,尤其是春节回家看到别人盖新房,他们也想自己盖房子。毕竟,这是我们的家园,我们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任何风格和布局来建造它,感觉很好。
过去,农村地区可以建造他们想要的房子。反正没人调查他们。但2022年新政策出台,农村宅基地确认一户一宅政策,国家也严薯哗弯格管控。
1.2022年国家出台农村宅基地流转政策后,有些人不愿意留在农村,就把自己的宅基地卖给别人,这样这些农民就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了。意味着原村没有宅基地。
2.中国人口众多,有些地方没有可以申请的宅基地。如今,国家对家庭有严格的控制。在农村人口太多的村庄,没有宅基地的计划,所以一些农民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但是现在很多农村都是一儿一女,这个问题很少存在。
3.一些农民在村子里有不止一户人家。随着国家一户一宅政策的发展,国家也将大力清理农村一户多户的问题。然后,剩余宅基地将通过有偿退出、变房为耕地的方式进行处置。那么,拥有剩余宅基地的农民就不能申请宅基地。
4.过去一些农民爱占数闷小便宜,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有严格的规定,以后超过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就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5.如果你在耕地上盖房子,这也行不通。如果你未经许可建造房屋,那是违法的。此外,国家正在调整农村规划,将停止审批农村自建住房。规定非规划区芦侍内不准建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新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村庄,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在规划的集中建设区域内建设农村村民新居。
在城镇稳定就业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农村村民,已经通过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实现户有所居的,不再为其分配宅基地。农户家庭有两名及以上子女需要分户的,原则上应有一名子(女)与父母共用一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以及建房标准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是盖房前需经村委会以及乡镇建设办公室的批准、遵守一户一房原则、建房时建房面积为标准建筑面积、建房符合建筑标准、保证使用权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禁止在法律规定禁止建房的地区建房。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应为村委统一确定的标准,每户独立住宅不得超过三层。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是盖房前需经村委会以及乡镇建设办公室的批准、遵守一户一房原则、建房时建房面积为标准建筑面积、建房符合建筑标准、保证使用权人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禁止在法律规定禁止建房的地区建房。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应为村委统一确定的标准,每户独立住宅不得超过三层。一、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建房新增了六个政策,分别是: 1.盖房前的批准 在盖房之前,必须先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在村委会同意后,到乡镇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批,最后在获得产权证书后才能盖房 。 2.遵守一户一房 对于农村土地权明确规定了宅基地权的确认,实行一户一房的政策。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 3.标准建筑面积 对于一户一房的建筑面积有规定。例如,居住人口少于三人的农村小农户,房屋申请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对于居住人口为四到五人的中型农村家庭,建筑面积不超过110平方米。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 4.符合建筑标准 农村宅基地建设之前是要进行合法审批的,对于面积、高度、用地都是有要求的,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另外禁止在耕地等区域建房,如果私自建房将面临被拆除。 5.保证农村户口 宅基地建设新规明确规定农民具有宅基地建设的权利,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宅基地建设将不被允许。如果子女是城市户口,父母去世后继承的,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并不是宅基地,而且不能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翻建和重建的。 6.禁止在7个地区建房 从2021年开始,村民应注意不要在以下地区建造房屋: (1)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 (2)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3)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 (4)江湖河流保护区; (5)道路施工控制区在侧面; (6)需要计划和控制的领域; (7)给高压走廊区域供电区域。二、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如下: 1.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村委会应根据村庄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独立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联排住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此提醒你,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三、农村住房宅基地申请书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理由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3.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xx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xxx土地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
法律分析:土地法关于宅基地规定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的规定,农村的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住宅的面积也不能够超过各个地方所做出的规定,并且在建造房屋的时候应当符合总体规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2022年宅基地新规
1、自批准使用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修建房屋的
在农村,申请宅基地都是由村民自行发起,在满足一户一宅的基础上,村民都可以向集体申请宅基地盖房,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动工建房了。不过,如果村民已经提交了申请且已经批准宅基地给你建房,在批准使用之日起,有两年没有对宅基地进行利用,兴建房屋的,那么村集体上报之后,相关部门也会依法注销批准文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2、承诺建新拆旧却不履行的交回宅基地的
如今,农村有老房子且需要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的都需要按照“建新拆旧”的要求签订承诺书,一旦签订合同,那么在新建房屋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就必须拆除老房子,退还老宅基地,如果村民在竣工后的三个月后未拆除的,那么村集体也会依法拆除老房子,收回老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实施旧村改造,已经搬到新村居住的原宅基地
现在被规划搬迁的村庄有很多,一些村民搬到新建的安置区之后,原则上,老房子和老宅基地是要拆除收回的,这种情况也是无法避免,宅基地收回才可以办理安置房的合法手续,避免一户多宅。
4、自户口迁出集体起两年没有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
在农村地区,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在内部转让的,后来有些地区也落实的三权分置措施,允许村民的宅基地和住房通过流转的办法变现,增加收益。但有一点大家必须注意,如果你在户口迁出集体的当日起,就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申请,如果没有的话,户口迁出集体当日起,两年没有向村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那么村里也会依法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注销你的宅基地批准文件。
5、户口迁出集体,房屋破损不能利用的
农村户口迁出集体,也意味着自己已经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除非宅基地上面有房子,那么在房屋完好无损的情况可以同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户口迁出集体之后,房屋也因常年无人居住,破损不堪,无法居住。那么村里也会依法拆除破损的房屋,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也会上报给有关部门注销之前的批准文件。
6、宅基地使用权人已经死亡,未建房的宅基地
在农村,有些人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之后,却因为意外和疾病死亡,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人已经死亡,且批准的宅基地未进行建房的,那么村里也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注销申请和批准文件。
7、不是本集体成员,合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房屋坍塌或拆除后未批准重建的
以前,很多村民进城奋斗之后也把户口迁到了城里,父母则留在农村继续生活,而父母去世之后,这些进城落户的农村子女也会依法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但一点大家必须清楚,只要不是村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是不会批准重建的,等到自然倒塌,村里也会依法收回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农村宅基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一、一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我国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户一宅”制。法律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使农村村民有地建房,另一方面则是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下,要尽量减少建房用地,切实保护好现有耕地。
二、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其住宅。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在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准为违法建造和购买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三、农村住房不能抵押贷款。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不仅不能出让、转让、出卖给城市居民,而且农村村民本身还不能用作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新土地法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
现行法律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宅基地有关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国土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土地管理法》 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农村房屋确权新政策
法律分析:1、新审批的宅基地。如果是新申请建造房屋,必须将老的房屋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否则新的宅基地是不能确权的。如果想给新宅基地确权,也要通过分户(父母与成年儿女分立户口)来确权;
2、修建在农村规划范围外的房屋。各个地方都有农村居住区的规划区域,农民建房要在规划的区域内,否则政府部门是不给确权的;
3、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农民申请的宅基地只能用来建造房屋,如果用作其他用途,不能确权;
4、买卖得来的宅基地。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买卖宅基地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不能确权;
5、宅基地存在归属争议、手续不全。只有争议解决或补全手续后,政府才会给予确权;
6、非法占用的宅基地。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规定,一户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除符合分户条件与合法继承的,是不予确权的。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的,也是不予确权的。
7、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此外,非法占有耕地建房的宅基地,这种更不会给确权,还有可能会被处罚,要求恢复耕地。
8、城市户口到农村建房;现在按照相关的规定,城市户口是不能到农村建房、买地等,现在农村宅基地已经是三权分立了,把使用权分离了出来,当然城市户口资本可以进行资金投资,但是买房、买地就不能,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将会被处罚或者直接拆除,想房屋确权就更加不要想了。
9、非村集体成员或者不合法建设;按照相关规定现在农村宅基地、房屋是不能与非村集体成员进行买卖的,如果特殊情况只能进行与村集体成员进行交换或者出售,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非法建设房屋,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非法农业用地上建房,还有就是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就私自建房,以上情况房屋都是不能进行相关的确权。
10、一个户口多个宅子;现在按照相关规定,一个户口只能确权一处房屋,拥有一户多宅的家庭除非特殊情况可以确权,比如:以前遗留下来或者继承的房屋,其它多余的房屋、宅基地如果是私自开垦建设没有合法程序,是不能进行确权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法规定农村宅基地一宅一户原则
法律主观:
一、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
二、宅基地使用程序有哪些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农村宅基地过户交税吗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过户的。
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使用权是提供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住房保障福利,所以,国家是明文禁止宅基地转让交易的,也就谈不上过户。
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转让的,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过户费用由当地房产局按当地标准收取。如当地允许农村房屋市场交易,那么就要交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这个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好了,今天关于“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新规”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新规”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