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案底三年后会自动取消动态管控吗?(十几年都没有吸毒了,怎样解除在册人员名单)
吸毒动态监控三年后不会自动取消,吸毒史是终生消除不掉的。吸毒被抓后,还要纳入警方动态监控系统,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如果成功戒毒三年以上,警...
对于初次吸毒取消动态管控的条件/a的问题,我有一些了解和研究,也可以向您推荐一些专业资料和研究成果。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

吸毒案底三年后会自动取消动态管控吗?
吸毒动态监控三年后不会自动取消,吸毒史是终生消除不掉的。吸毒被抓后,还要纳入警方动态监控系统,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如果成功戒毒三年以上,警方可以取消动态管理,但吸毒记录不能消除,仍会被警方列入重点管控对象。
一、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教唆他人吸毒立案标准为:
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客观方面为有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行为是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戒毒条例》 第七条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吸毒人员的违法行为被查获后,公安机关建立专门档案,该档案将长期保存。吸毒人员(包括经强制戒毒后人员)由派出所重点监管,社区矫正办实施社区戒毒,经三年以上未发现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的,可以解除社区康复措施和派出所的监管。
十几年都没有吸毒了,怎样解除在册人员名单
无法解除在册人员名单但可以解除动态管控。
涉毒被抓案底终身无法消除的,动态管控全国联网,坐火车,飞机,住宿,上网等等用身份证登记,身份证信息报警被查,驾照注销,而且无法通过当兵,参加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
取消动态管控之后,身份证报警也不会被检查了,驾照也可以申请考试或者恢复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会小很多。取消动态管控的条件:
1、吸毒未成瘾人员纳入动态管控后满三年未发现有复吸行为的;
2、自愿戒毒结束后满三年未发现有复吸行为的;
3、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自执行之日起满三年未发现有复吸行为的;
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满三年未发现有复吸行为的。
扩展资料
《戒毒条例》第七条 :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戒毒条例
贩毒前科多少年以后取消动态管控
贩毒前科多少年以后取消动态管控, 贩毒前科能不能取消动态管控,有实例吗?
我前几年也被捉了,还有一个从犯不知道是因为找了关系还是罪名不大,他没有动态管控,而我就有。
贩毒前科多少年解除你说的是刑事犯罪的前科,还是身份的动态管控?
动态管控三年可以申请;前科永久存在,记录是终身的。
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中,尚未明确规定前科消灭制度。
在我国法律实践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管罪行轻重、主观恶性大小、是否彻底悔改,均存在犯罪记录,而且终身不能消除。
作为前科所导致的法律义务之一,见于我国《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该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的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是指按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应当注意,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被人民法院予以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有贩毒前科.多久后能取消动态监管且行且珍惜吧
贩毒第二次被抓,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具体量刑得看情节。
相关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 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 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贩毒人员可以取消动态管控吗一旦具有刑事犯罪前科记录,即进入预警系统(不同于动态管控),不可取消。
这么说吧,除非移民,或者死亡,一辈子跟着。
强制戒毒出来之后多少年才能取消动态管控强戒出来社区戒毒三年期满才行。
1、涉毒被抓案底终身无法消除的,动态管控全国联网,坐火车,飞机,住宿,上网等等用身份证登记,身份证信息报警被查,驾照注销,而且无法通过政审当兵,参加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2、连续三年派出所尿检监督检测(社区戒毒三年),如果没有复吸,可以要求申请取消动态管控。3、取消动态管控之后,身份证报警也不会被检查了,驾照也可以申请考试或者恢复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会小很多。
贩毒75克,判多少年,有吸毒前科。
具体量刑应当根据毒品种类及毒品数量确定。如果是贩卖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75克,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 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 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毒人员可以取消动态管控不,怎么取消动态管控,要不一住宾馆就容易被查好烦哦连续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三年以上,有相关记录证明,就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申请取消身份证信息报警措施,如果没有的话,身份证信息报警几乎长期存在的。 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
贩毒9,3克没有前科会判多少年无前科的,法院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社区戒毒满三年后取消动态管控需要哪些程序吸食 毒品,依法实行动态管理,时间为三年。
如果三年内没有复吸,则公安机关会自动解除管理,不需要办理手续。
公安机关实行网上管理,吸毒人员的管理系统,是公安机关的专用系统,录入后无须人为专门操作,三年到期只要不录入新信息,就会自动解除动态管理。
如有复吸等,由居委通知公安机关强制检查,重新进行动态管理。
法律链接:《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 ***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什么是吸毒人员动态管控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
1、吸毒史动态管控就是对有吸毒历史的人进行的一种后期的监控,时间一般是3年。
《戒毒条例》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2、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扩展资料: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
强制戒毒,不属于处罚,属于强制措施。目的是对吸毒者进行治疗和教育。由于强制措施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最好是动员吸毒者自愿戒毒,动员无效的,公安机关有权利决定强制戒毒。强制戒毒的时间为两个月,提前戒毒的可以提前出院。
参考资料:
因吸毒贩毒被判七年回来两月了过检查站刷身份证就响可以取消管控吗?
2011年8月,一家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和人权保护的民间公益组织就《戒毒条例》中戒断人员如何脱离动态管控向公安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有三项:
一是申请公开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脱离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具体操作办法;
二是申请公开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脱离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受理部门名称;
三是申请公开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脱离该动态管控机制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名称及公安部认可的开具证明文件的部门名称。
2011年9月15日,公安部出具《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2011年(答)007号]答复了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民间公益组织,内容如下:
根据《戒毒条例》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戒断三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并从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范围筛除,吸毒人员脱离动态管控工作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据此,证明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依法是可以解除的,而且解除不需要吸毒人员提出申请。言外之意,吸毒人员脱离动态管控由公安机关直接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在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中筛除。
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戒毒条例》(2011年版、2018年版)第四条均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
《戒毒条例》(2011年版、2018年版)第七条均规定: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据此,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依法是可以解除的,但是这里的解除只是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但是,在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中依然留有记录。
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会转入一般关注,一般关注的,一般身份证就不会报警了。
初次吸毒驾驶证可以年审
一、初次吸毒驾驶证可以年审
1、初次吸毒驾驶证不可以年审。如果有吸毒行为的,需社会戒毒三年以上,也就是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三年以上了,才可以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方可重新申领驾照。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是什么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2、身体条件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申请取消动态管控到哪个部门
申请取消动态管控到公安机关。公安一般不会主动解除,等到社区戒毒的三年期限已满后,当事人主动联系当时签署社区戒毒协议的民警,或者到当地公安局申请取消社区戒毒。派出所开始上报材料,逐步取消管控的,最终是国家禁毒委取消,需要3到6个月左右时间才能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取消成功之后,当事人在某些场合中出示身份证,公安机关就不会对其进行检测了。
对有吸毒嫌疑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人体毒品成分检测。吸毒人员的吸毒记录是不能取消的,只能取消动态管控、降低管控等级,需连续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三年以上,从而取消身份证信息报警措施,如果没有的话,身份证信息报警几乎长期存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吸毒史取消动态管制以后就业单位网上可以查询到吗
查的到
吸毒动态管控,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连续三年以上派出所监督检测,有记录证明没有复吸,然后可以逐步申请取消。1、涉毒被抓案底终身,动态管控全国联网,身份证信息报警被查。2、连续三年派出所尿检监督检测,如果没有复吸,可以开具证明,然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3、取消动态管控之后,身份证报警也不会被检查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会小很多
请问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变成蓝色管控后身份证还会自动报警吗?
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身份证信息不会报警。
连续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三年以上,有相关记录证明,就可以要求派出所开具证明,而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从而取消身份证信息报警措施,如果没有的话,身份证信息报警几乎长期存在的。
《上海市禁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实行动态管控。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负责动态管控,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吸毒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并及时更新维护相关信息,但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除外:
1、吸毒被查获后,未被认定为吸毒成瘾,自被查获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吸毒行为的
2、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自执行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吸毒行为的
3、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自解除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吸毒行为的。
注:对于由强制隔离戒毒变更为社区戒毒的,适用前款第3项的规定。
扩展资料:
凡事吸毒者或者从事过贩毒行为,都会列入监控名单,除非连续戒断3年以上含三年,方可到公安机关开具三年戒毒证明,并到去市级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由**管控等级变更为蓝色关注等级,这样身份证信息就不会报警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会影响小很多。
所以取消想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前往戒毒所,在就诊的今万戒毒者中,很多出院后能保持较长操守期,不少戒断,实现了戒除。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同时,医院大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推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全体工作人员将本着诚信、严谨、奉献、协作、创新的服务理念对待每一位病人,帮助其远离白色噩梦,拥抱七彩生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戒毒条例》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禁止吸毒条例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上海市禁毒条例》
好了,今天关于“初次吸毒取消动态管控的条件/a”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初次吸毒取消动态管控的条件/a”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